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19篇

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19篇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  行政会议议题制度一行政会议议题的范围1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县教育局及上级部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19篇,供大家参考。

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19篇

篇一: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

  行政会议议题制度一行政会议议题的范围1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县教育局及上级部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和贯彻意见

  行政会议议题制度

  一、行政会议议题的范围1、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县教育局及上级部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和贯彻意见。2、研究决定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3、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做出决策。4、听取各处室的上周工作汇报,并就请示的事项做出讨论决定。5、讨论各处室提出的下周工作安排中的重大事项,并做出相应决定。6、对应由党政联席会或教代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7、研究决定应由行政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二、行政会议议题确定的依据1、校长办公会议酝酿并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2、分管领导提出或批示的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3、各处室提请并经分管领导审定,同意提交行政会讨论决定的问题。4、经办公室主任协调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5、上级会议或文件要求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6、学校规定需要定期讨论决定的问题。三、行政会议议题登记的程序

  凡确定提交行政会议的议题,由办公室副主任牵头负责,秘书具体承办。履行下列程序:

  1、校长、副校长列入行政会议的议题,应在周四11:00前将议题内容书面(谢绝口头安排)交办公室。

  2、各处室需提请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经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该处室在周四11:00前将议题材料及分管领导批示件送交办公室。

  3、遇重要紧急事宜、须立即提请行政会议研究的,经校长审定同意后,可不受时间限制直接送办公室。

  4、办公室对已登记的议题做汇总,及时呈报校长审核确定上会议题。

  四、行政会议议题的安排1、上会议题审核确定后,由办公室秘书负责草拟《第*周行政会议议题通知》报办公室主任复核后于周四17:00前印发行政会成员。2、对已作登记但尚未安排的议题,办公室副主任适时向相关处室或分管领导通报,防止议题积压或误时误事;对已安排讨论的议题,及时注销、存档。

  

  

篇二: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

  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廉洁从业,保证集团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及授权职能部门管理层面。各二级公司、托管企业可参照本实施办法并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决策原则。决策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定,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科学决策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防范决策风险。

  (三)集体决策原则。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依据决策机构的职责、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第四条需向省国资委报批的决策事项,应履行报批程序。

  第二章主要内容第五条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事项,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第六条重大决策,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会决定的事项。主要涉及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举措、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宜,具有全

  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集团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

  规和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指示;2.集团公司安全稳定方面的重要决策;3.集团公司发展方向、经营方针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

  大战略决策事项;4.集团公司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及国有产权变

  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及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5.集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兼并重组、改制、发行股票、上市、对外担保、投资融资、国(境)外注册公司、重大收购,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6.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主营业务范围、生产经营目标、人才引进计划、业绩目标和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除,涉及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7.集团公司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重要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群团工作方面的重要举措;

  8.集团公司劳动用工、业绩考核、职务消费、薪酬分配、基本工资制度和各项奖金使用、劳动保护、劳动保险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9.需要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和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七条重要人事任免,是指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职务任免和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向上级提出的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选拨任用建议或推荐意见及后备干部人员的推选建议;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

  3.向控、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

  4.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以上重要人事任免必须严格按照《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和《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重大项目安排,是指对集团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2.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3.对外贷款或拆出资金;4.对外融资租赁(含合同能源管理);5.固定资产购建、维修和技术改造;6.房地产开发和非自用建设工程;7.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8.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事项。以上重大项目安排必须严格按照《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决策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大额度资金运作,是指超过由集团公司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集团公司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2.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3.对外借款、发行债券;4.对外大额捐赠、赞助;5.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以上大额度资金的调动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所属单位制定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应报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备案。第十一条所属单位在规定权限内的决策事项,应报集团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备案。超越本单位权限的决策事项,须事先报告集团公司领导,经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基本程序第十二条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主要采取党委会议、董事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经集体研究作出决策。决策机构各自职责范围、组成人员、权限、程序、议事规则及监督责任按照《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1.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召开,党委成员、总法律顾问参加。根据需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监事、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2.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召开,也可由董事长委托其他董事成员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成员、总法律顾问参加,财务总监、监事列席。根据需要会议议题涉及的有关领导人员、部门或所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3.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召开,也可由总经理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副总经理、总

  

篇三: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

  会议议题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行政会议议题制度

  一、行政会议议题的范围1、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县教育局及上级部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和贯彻意见。2、研究决定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3、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做出决策。4、听取各处室的上周工作汇报,并就请示的事项做出讨论决定。5、讨论各处室提出的下周工作安排中的重大事项,并做出相应决定。6、对应由党政联席会或教代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7、研究决定应由行政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二、行政会议议题确定的依据1、校长办公会议酝酿并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2、分管领导提出或批示的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3、各处室提请并经分管领导审定,同意提交行政会讨论决定的问题。4、经办公室主任协调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5、上级会议或文件要求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6、学校规定需要定期讨论决定的问题。三、行政会议议题登记的程序凡确定提交行政会议的议题,由办公室副主任牵头负责,秘书具体承办。履行下列程序:1、校长、副校长列入行政会议的议题,应在周四11:00前将议题内容书面(谢绝口头安排)交办公室。2、各处室需提请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经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该处室在周四11:00前将议题材料及分管领导批示件送交办公室。3、遇重要紧急事宜、须立即提请行政会议研究的,经校长审定同意后,可不受时间限制直接送办公室。4、办公室对已登记的议题做汇总,及时呈报校长审核确定上会议题。四、行政会议议题的安排1、上会议题审核确定后,由办公室秘书负责草拟《第*周行政会议议题通知》报办公室主任复核后于周四17:00前印发行政会成员。2、对已作登记但尚未安排的议题,办公室副主任适时向相关处室或分管领导通报,防止议题积压或误时误事;对已安排讨论的议题,及时注销、存档。

  

  

篇四: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

  2021年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篇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附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5.3重大资产处置、资产损失核销、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缴纳国家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5.4企业基本工资制度、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以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5.5企业党的建设、___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部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

  设、企业稳定等重要举措;5.6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范本)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集团和股份公司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5.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及重大决策事项。

  7.5重大资产处置、资产损失核销、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缴纳国家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7.6大宗物资采购、生产装备、工程建设项目、技改技措等项目设立和安排,以及涉及重大招议标项目;

  7.7其他重大项目或议题。

  

  14.4充分讨论。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在会前熟悉材料,认真准备,会上充分讨论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应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___决策的事项按会前确定的议题进行,除特殊情况,未列入议题的“三重一大”事项不得临时动议。

  14.5形成会议决定。14.5.1凡需以总经理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职代会形成对“三重一大”事项作出___决策的,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14.5.2___决策事项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出席会议的正式成员有表决权。在讨论重要人事任免时,保证每个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因特殊情况缺席,会后及时征求其意见;14.5.3会议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推迟作出决定。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作出决定的,决定人应承担决策责任;14.5.4在会议___讨论后,由主持会议的领导依法作出通过、原则通过、再次审议、试点试行或暂缓实施__决定;14.5.5在讨论与本人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必须主动回避。14.6备案备查。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记录人等内容,应由总经理办公室或相关人员负责详细记录、整理,并存档备查。第十五条决策会议必须形成___或文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期限。对需要报集团、股份公司备案或审批的事项,应履行相关报备及审批手续。

  

篇五: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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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会议议题制度

  一、行政会议议题的范围1、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县教育局及上级部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和贯彻意见。2、研究决定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3、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做出决策。4、听取各处室的上周工作汇报,并就请示的事项做出讨论决定。5、讨论各处室提出的下周工作安排中的重大事项,并做出相应决定。6、对应由党政联席会或教代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7、研究决定应由行政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二、行政会议议题确定的依据1、校长办公会议酝酿并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2、分管领导提出或批示的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3、各处室提请并经分管领导审定,同意提交行政会讨论决定的问题。4、经办公室主任协调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5、上级会议或文件要求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6、学校规定需要定期讨论决定的问题。三、行政会议议题登记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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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确定提交行政会议的议题,由办公室副主任牵头负责,秘书具体承办。履行下列程序:

  1、校长、副校长列入行政会议的议题,应在周四11:00前将议题内容书面(谢绝口头安排)交办公室。

  2、各处室需提请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经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该处室在周四11:00前将议题材料及分管领导批示件送交办公室。

  3、遇重要紧急事宜、须立即提请行政会议研究的,经校长审定同意后,可不受时间限制直接送办公室。

  4、办公室对已登记的议题做汇总,及时呈报校长审核确定上会议题。

  四、行政会议议题的安排1、上会议题审核确定后,由办公室秘书负责草拟《第*周行政会议议题通知》报办公室主任复核后于周四17:00前印发行政会成员。2、对已作登记但尚未安排的议题,办公室副主任适时向相关处室或分管领导通报,防止议题积压或误时误事;对已安排讨论的议题,及时注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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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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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二)集团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三)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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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营管理事项。(四)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

  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五)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

  更、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六)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等涉及职

  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七)集团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八)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

  查处理。(九)集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

  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十)集团公司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

  题。(十一)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十二)对集团公司重大违纪事项的处理。(十三)集团公司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十四)其他有关集团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十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一)集团公司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二)集团公司向上级组织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三)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奖惩和向

  控股、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等。

  (四)集团公司有业务处置权岗位或重要管理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的调整。

  (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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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度投资计划和融资项目。(二)基本建设项目、大型装修项目、民生工程(3000万以上新建项目,300万以上改、扩建及装修项目)。(三)重大投资项目。(四)应当向市国资委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五)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第七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一)集团公司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的调动和使用,超预算资金的调动和使用。(二)集团公司未列入预算(计划)的资金使用。(三)集团公司担保、抵押、贷款等资金使用。(四)集团公司重大支援、捐赠、赞助(款、物)等。(五)集团公司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章决策方式第八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应根据具体内容、具体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主要方式有:党委会、董事会、党政联席会等。第九条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全体党委委员参加,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中有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精神和集团公司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党、政重大工作部署等进行决策。第十条董事会由董事长主持,全体董事参加,必要时监事会、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可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职责:按照集团公司章程规定,对全局性的重大决策事项行使决策权。第十一条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董事长)或委托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主持,党委委员及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必要时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可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职责:对集团公司日常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程序行使决策权。研究贯彻落实党委会、董事会的有关决议和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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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决策规则及程序第十二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决策,除遇重大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外,必须经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决策,不得以会前酝酿、传阅会签、碰头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第十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议题进行充分酝酿,党委委员、行政领导班子之间必须及时进行沟通和磋商,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第十四条对涉及面较广、风险性较大的决策事项,应在局部范围内先行试点,可行后再正式决策实施。第十五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一)党政主要负责人经过协商,确定需要讨论决策的议题。(二)重大事项议题明确后,分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公示制度,扩大职工参与,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建议。(三)研究行政事务决策前应充分考虑和广泛听取本单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四)根据所要决策事项的内容,准备会议材料,确定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五)由党委会或董事会、党政联席会议进行集体决策。第十六条重要人事任免决策程序:(一)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干部管理权限和岗位需要,在民主(或组织)推荐,组织考察等基础上,作出拟任及公示后的任(聘)用干部决定。(二)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人才引进等,应按照集团公司人事任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等规定程序执行。(三)根据决定事项及内容,准备会议材料,确定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

  

篇七: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

  行政会议议题制度

  一、行政会议议题的范围

  1、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县教育局及上级部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和贯彻意见。

  2、研究决定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

  3、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做出决策。

  4、听取各处室的上周工作汇报,并就请示的事项做出讨论决定。

  5、讨论各处室提出的下周工作安排中的重大事项,并做出相应决定。

  6、对应由党政联席会或教代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

  7、研究决定应由行政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会议议题确定的依据

  1、校长办公会议酝酿并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2、分管领导提出或批示的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

  3、各处室提请并经分管领导审定,同意提交行政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4、经办公室主任协调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5、上级会议或文件要求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6、学校规定需要定期讨论决定的问题。

  三、行政会议议题登记的程序

  凡确定提交行政会议的议题,由办公室副主任牵头负责,秘书具体承办。履行下列程序:

  1、校长、副校长列入行政会议的议题,应在周四11:00前将议题内容书面(谢绝口头安排)交办公室。

  2、各处室需提请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经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该处室在周四11:00前将议题材料及分管领导批示件送交办公室。

  3、遇重要紧急事宜、须立即提请行政会议研究的,经校长审定同意后,可不受时间限制直接送办公室。

  4、办公室对已登记的议题做汇总,及时呈报校长审核确定上会议题。

  四、行政会议议题的安排

  1、上会议题审核确定后,由办公室秘书负责草拟《第*周行政会议议题通知》报办公室主任复核后于周四17:00前印发行政会成员。

  2、对已作登记但尚未安排的议题,办公室副主任适时向相关处室或分管领导通报,防止议题积压或误时误事;对已安排讨论的议题,及时注销、存档。

  

篇八: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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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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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二)集团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三)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运营管理事项。(四)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五)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更、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六)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七)集团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八)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九)集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十)集团公司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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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十一)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十二)对集团公司重大违纪事项的处理。(十三)集团公司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十四)其他有关集团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十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一)集团公司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二)集团公司向上级组织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三)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奖惩和向

  控股、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等。

  (四)集团公司有业务处置权岗位或重要管理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的调整。

  (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一)年度投资计划和融资项目。(二)基本建设项目、大型装修项目、民生工程(3000万以上新建项目,300万以上改、扩建及装修项目)。(三)重大投资项目。(四)应当向市国资委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五)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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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度文库

  第七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一)集团公司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的调动和使用,超预算资金的调动和使用。(二)集团公司未列入预算(计划)的资金使用。(三)集团公司担保、抵押、贷款等资金使用。(四)集团公司重大支援、捐赠、赞助(款、物)等。(五)集团公司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章决策方式第八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应根据具体内容、具体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主要方式有:党委会、董事会、党政联席会等。第九条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全体党委委员参加,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中有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精神和集团公司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党、政重大工作部署等进行决策。第十条董事会由董事长主持,全体董事参加,必要时监事会、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可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职责:按照集团公司章程规定,对全局性的重大决策事项行使决策权。第十一条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董事长)或委托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主持,党委委员及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必要时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可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职责:对集团公司日常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程序行使决策权。研究贯彻落实党委会、董事会的有关决议和决策

  4

  部署。

  百度文库

  第四章决策规则及程序第十二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决策,除遇重大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外,必须经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决策,不得以会前酝酿、传阅会签、碰头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第十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议题进行充分酝酿,党委委员、行政领导班子之间必须及时进行沟通和磋商,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第十四条对涉及面较广、风险性较大的决策事项,应在局部范围内先行试点,可行后再正式决策实施。第十五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一)党政主要负责人经过协商,确定需要讨论决策的议题。(二)重大事项议题明确后,分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公示制度,扩大职工参与,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建议。(三)研究行政事务决策前应充分考虑和广泛听取本单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四)根据所要决策事项的内容,准备会议材料,确定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五)由党委会或董事会、党政联席会议进行集体决策。

  

篇九: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

  会议议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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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会议议题制度

  一、行政会议议题的范围1、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县教育局及上级部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和贯彻意见。2、研究决定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3、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做出决策。4、听取各处室的上周工作汇报,并就请示的事项做出讨论决定。5、讨论各处室提出的下周工作安排中的重大事项,并做出相应决定。6、对应由党政联席会或教代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7、研究决定应由行政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二、行政会议议题确定的依据1、校长办公会议酝酿并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2、分管领导提出或批示的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3、各处室提请并经分管领导审定,同意提交行政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4、经办公室主任协调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5、上级会议或文件要求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6、学校规定需要定期讨论决定的问题。三、行政会议议题登记的程序凡确定提交行政会议的议题,由办公室副主任牵头负责,秘书具体承办。履行下列程序:1、校长、副校长列入行政会议的议题,应在周四11:00前将议题内容书面(谢绝口头安排)交办公室。2、各处室需提请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经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该处室在周四11:00前将议题材料及分管领导批示件送交办公室。3、遇重要紧急事宜、须立即提请行政会议研究的,经校长审定同意后,可不受时间限制直接送办公室。4、办公室对已登记的议题做汇总,及时呈报校长审核确定上会议题。四、行政会议议题的安排

  1、上会议题审核确定后,由办公室秘书负责草拟《第*周行政会议议题通知》报办公室主任复核后于周四17:00前印发行政会成员。

  2、对已作登记但尚未安排的议题,办公室副主任适时向相关处室或分管领导通报,防止议题积压或误时误事;对已安排讨论的议题,及时注销、存档。

  

  

篇十: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

  每月27号之前各部门将所需办公用品报至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需求计划和月末办公用品清算单中的物品实际库存和用量做出采购计划经部门主管批准财务部签字后方可采购

  文件管理规定

  机要文件是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密级较高的文件,如何制定机要文件的管理规定制度呢?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文件管理规定如下

  一、办理程序(一)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签收、启封、核对、登记后,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报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签批,文件应于当日处理,电报、急件随到随处理。(二)按领导签批的范围进行传阅。(三)需办理的,按局领导指示及时传阅有关科室办理。(四)归档,交上级部门。二、传阅(一)传阅文件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按照文件阅读范围进行传阅。(二)机要人员要随时掌握文件行踪和传阅进度,避免中途积压、漏传、横传。(三)对局领导阅后所作的批示,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办理,并做好机要文件管理,防止文件丢失。三、保密(一)机要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守保密规定,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二)对于机要文件,要单独存放,严加保管。(三)借阅机密、秘密级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绝密级文件一般不外借,确需借阅,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四)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领导保密规定,不得将涉密文件留在办公室过夜或带回宿舍阅读。(五)涉密文件,不得复制或摘抄。四、归档(一)传阅和办理完毕的文件,应及时清理收回,分类整理,保持整

  洁、清洁。(二)凡参加会议带回或其他途径签收到的涉密文件,应及时送交机

  要室登记归档。(三)干部出差、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必须将自己使用或传阅的机要

  文件全部退回机要室。(四)机要人员按上级要求及时将机要文件收回。[文件管理制度范文篇四:办公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办公室管理,明确公司内部管理职责,使内务管理

  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员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三、切合公司实际,根据不同的制度内容编写相应的规范化要求,

  力求使办公室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公司的办公事务有效开展。

  四、办公室人员应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简化办理流程,做到每周有计划、每月有总结的工作目标。

  第二章职责范围一、办公室管理人员直接受行政人事主管领导,在直属主管的领导下主持开展办公室的各项工作。二、负责办公室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编写、一般性文书的整理汇编、资料信息收集编撰等文字工作。三、负责公司文书管理、图书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清洁卫生管理等工作,保证各项事务有序开展。四、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为各部门工作开展提供相应的服务。五、负责公司对内、对外公共关系的维护和改善,做好来客接待和公司的各项文化宣传等工作。六、收集各部门反馈信息和外部资讯,上传下达各种指令,及时做出整理,当好领导参谋。七、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如:名片印制、

  收发传真等。第三章工作规范一、办公室工作规范包括仪容仪表规范、礼仪规范、言语规范、

  行为规范,相关规定按照员工守则细则执行。二、办公室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中的要求规范开展工作。第四章办公室事务管理一、文书管理制度文件是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文件是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

  所制发的具有执行效力的并设有特定版头的文书。本制度中,文件特指公司内外部发文文件;而文书特指内部一般性传阅资料。档案是文书基础上形成的,档案是文书的延续。现把文件、文书、档案统归于文书管理,并对文书管理制度做以下规定。

  (一)文件管理制度第一条管理要点1、为使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2、文件管理的范围包括:上级下发文件、公司各类制度文件、外部传真文件、政策指导类文件、各类合同文件等。3、制度类文件按照公司文档统一格式进行编写,统一页眉、页脚,写明公司全称及文件性质;正文部分写明题目、时间、发文部门、内容等信息;措辞规范,表达无歧义。4、根据文件属性、类别,对所有文件进行编号,根据编号定期归档,做好相应的文字记录,以备查阅。第二条制度规范1、文件的起草、收发、打印、归档整理、借阅销毁等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执行。2、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利主要集中在行政人事部,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3、公司对内公开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和审核,总经理签发;各部门需要向下或对外发文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行政人事部负

  责审核,审核无误后行政办公室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方可正式打印,由总经理盖章,签发。

  4、凡寄至公司的文件、传真等,由办公室签收并做好相应记录。5、机密文件由行政人事部主管保管,办公室人员对一般性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整理并制作相关报表提交给部门主管。6、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可借阅一般性文件,需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对有密级程度的文件,需行政人事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7、办公室管理人员对文件借阅情况进行登记,做好借阅记录并限期清退。8、按时间、内容、部门、名称等内容分门别类进行整理,附件、批件、定稿等资料收集完全,存档备案。半年一小清,年终一大清。9、根据存档时间及存档的必要性对文件进行销毁,需上报行政人事主管签字批准,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处理。第三条文件管理流程设计1、内部文件管理流程:起草文件→审查编号→审批、签发→打印文件→下发文件→文件存档2、外部文件管理流程:外部收文→文件整理→文件存档→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3、借阅流程:提出申请,办理手续→批准→借阅→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二)文书管理制度第一条管理要点1、为确保文书制发、处理、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公司内部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促进与提高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充分发挥文书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2、文书管理范围包括:一般性文书(通知、公告、提案意见、会议纪要、总结汇编)、行政人事部发文文书(学习资料、各类简报)、宣传资料、各类应存档的图表、其他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文书资料。3、除通知外,一般性文书没有固定的格式,但必须标有页眉页脚,文本内容可根据文书具体内容进行调整。

  4、根据文书性质进行编号整理,定期对文书进行归档整理,保持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的同步更新。

  第二条制度规范1、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及上级安排,起草编写内部公开文书,张贴公示学习。2、按照文书管理范围,行政人事部的发文根据需要填写<发文簿>,所有文书原稿均由行政人事部分类存档备查。3、行政办公室发出的学习文书,需附上学习进度表;阅读者需认真学习并签名备注。4、按时间、内容等降序排列,整理归档,坚持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相结合,对照编号列出整理清单。5、根据文书的时效性和保存的价值性,对文书进行整理销毁;须上级审批同意,方可销毁。6、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若发现文书丢失,办公室人员必须查明原因,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若未查明原因,则由办公室负责承担。7、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处。第三条流程设计起草文书→填写<发文簿>(需要时)→张贴→存档→更新目录(纸质档与电子档)→借阅→清退→审批→销毁(三)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管理要点1、为了维护档案的真实性和可查阅性,使档案管理更科学、更专业,及时分类、整理、编辑、传递文书资料,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与效率。2、档案管理范围:公司各类证照及各类文件、文书资料、其他应存档的信息资料。3、根据文书整理和文件整理编号,对对应资料进行相应的归档、整理、备注,并存入专门的档案文件柜保管。第二条制度规范

  1、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收集,份数齐全,包括附件、批复、定稿等。

  2、所有归档文书材料经过初步整理,根据时间先后顺序再按同一项目文书材料集中整理,并贴上标签。

  3、坚持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定期归档与不定期归档结合,对照编目,列出清单。

  4、各部门需借阅相关档案,须由行政人事部主管签字,审核通过后方可借阅,不得抄录、复制或借出。

  5、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手续,特别是员工个人信息、公司图片等主要资料的保管,确保档案安全与完整。

  6、档案接收、移交,必须根据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做好记录。第三条流程设计根据文件、文书目录整理需要归档的档案→排序整理,编制编目→存档→借阅→清退二、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第一条管理要点1、为了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管理各项程序,节约办公经费,提高利用效率。2、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负责办公用品的处理和管理工作,权责一致严格要求,无私自挪用现象。3、办公用品保管实行“日清月结,出入库等量、年终查存统计”原则。4、办公用品的采购,应进行多方比较,保证性价比和质量,择优选用,合理开支。第二条制度规范1、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办公设备的入库登记由行政办公室全权负责。2、办公用品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每月27号之前各部门将所需办公用品报至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需求计划和月末办公用品清算单中的物品实际库存和用量,做出采购计划,经部门主管批准,

  财务部签字后方可采购。对急用品的采购,可根据具体实际进行灵活处理,但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

  3、根据物品所属类别,对办公用品进行及时出入库登记,注明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出入库时间等,做到账物相符。

  4、各部门申领的办公用品需及时发放,并做好填表记录;因特殊情况急需领用未填表登记,事后须及时补填。

  5、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管理室,不得私自挪用办公用品。

  6、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负责收发入、离职人员的办公用品。7、办公室建立公司固定资产总账,每年进行一次汇总普查。8、管理员定期对办公用品进行盘查,核实库存,保证出入库等量。第三条管理流程设计编制<需求计划表>审批采购入库登记发放编制需求计划统计申购情况月末清算汇总出库登记三、图书管理制度第一条管理要点1、为了让大家有一个良好的借阅环境、快捷的办理手续,规范图书管理工作。2、图书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制度中规定准时到岗,服务到位,保证借还流程有序进行。3、根据图书类别,对图书进行编号,并制作目录卡以备员工查阅。第二条制度规范1、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申购图书。2、按照各部门的实际需求申购图书,办公室每季度负责采购图书1-2次。3、对所有图书进行分类整理,贴上类别标签并编号登记,注明购进日期、作者、出版社及其他有必要的项目。4、按照规定时间借阅图书、归还图书;借阅期满,未按时办理续借手续经通知仍未还书者,按照规定进行惩处。5、借书人员妥善保管好图书,不得在书中圈点、画线、涂写,如

  严重损害或丢失图书,需做出相应的赔偿,丢失图书者全额赔偿。6、图书管理员定期对图书进行清点,如遇图书丢失,查明原因,

  报部门主管,按指示行事。第三条管理流程设计1、申购流程:填写申购单→审批→采购→图书入库登记2、借还流程:查阅图书目录卡→填写借阅单→图书卡签字→图书

  借阅→续借图书,再次填写图书借阅单四、会议管理制度第一条管理要点1、为了提高会议质量,促进有效沟通,提高行动能力,进而规范

  会议管理。2、根据公司实际及具体的情况,确定会议召开的必要性。3、清楚会议召开目的,合理安排时间,做到少而精,讲究高效原

  则。4、会议负责人有效的控制会议,明确会议召开与否的界限;提高

  会议主持人控制会议进程的能力与水平,保证会议实效。5、按照制度规定,严格会议管理,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遵

  守会议纪律。6、会议组织者审时度势,明确会议要点,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第二条制度规范1、收集会议议题,根据选定的议题收集会上所需资料,拟定会议

  时间、地点等做好会议通知工作。2、会议主持人负责会议的召开并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行政专员

  负责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3、行政专员根据参会人员的发言状况及相关事项,及时整理好会

  议记要或者会议决议,打印并张贴。4、按照时间排列,将所有会议记录文字资料和电子资料同步整理

  并归档。5、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如需查

  阅应严格按照文书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管理流程设计会前:确定议题、会上所需资料准备、通知→会中:积极参与,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记录→张贴→归档整理五、清洁卫生管理制度第一条管理要点1、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形象,保证清洁卫生管理工作顺利进行。2、按照规定,清洁人员完成所有规定项目,并达到相应洁净标准。3、办公室管理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管理所有清洁项目并不定时对卫生进行保持与维护。第二条制度规范1、清洁区域包括:办公区域、卫生间、会议室、地板及其他纳入在内的区域。2、按照排班安排,轮流打扫清洁,行政人事部人员负责卫生检查工作。3、清洁卫生实行卫生责任制,办公室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办公室所有区域的清洁卫生,当日值日生按时做好所有的清洁,监督者及时做好相应的督察。4、由办公室管理员不定时对清洁卫生进行维护,保证地面整洁,茶水供应,洗手间的整洁和卫生纸供应等工作。5、值日生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所有清洁项目,填写<清洁卫生值日表>,监督员认真核实,并填写<清洁卫生监督表>。6、未按要求清洁者,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篇十一: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

 中高层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

  (六)研究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

  组会议议事规则

  调配事项;

  第一章总则

  (七)研究按有关规定应由州政府组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委、人大、政府和州委的决策部署,保证

  第三章议题确定及时间安排

  州政府组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章程》、《"州

  第五条州政府组会议议题由组书记直接提出或组各成员建议提出,

  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由组书记确定。议题确定后以一定方式报州委审定。

  第二条会议按照精简高效、严谨细致、充分准备、有序组织、保证

  第六条州政府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秘书长或秘书长委托

  质量的原则进行。

  的副秘书长牵头组织。

  第二章会议组成及议事范围

  第四章会议要求

  第三条会议由州政府组成员组成,由组书记或组书记委托组副书记

  第七条州政府组讨论决定问题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

  召集和主持。根据有关事项涉及范围,可安排州长助理、副秘书长及相

  2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现决策民主化。

  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

  第八条会议在研究讨论议题时,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对议题

  第四条会议的主要任务:

  涉及事项有异议的,应及时向会议主持人提出;会议由主持人集中讨论

  (一)学习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和部署落实上级委、人意见后,形成决议。

  大、政府和州委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指示、决定、决议及上级领导

  第九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员参加方能召开,并以应到

  的重要讲话等;

  会人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议。与议题有关的组成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

  (二)制定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重大决定的具体措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涉及会议议题的部门、单位XX县区(市)政府

  施;

  由主要负责人列席,因故不能列席的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批准后可

  (三)讨论报请州委决定的重要事项;

  由分管议题涉及工作的副职代为列席。

  (四)讨论和决定州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州政府班子建设、

  第十条对的任免和奖惩以及相关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政府系统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十一条重大问题的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对集体

  (五)研究决定人事任免、奖惩等事项;

  的决定,任何人不得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

  须无条件服从集体的决定,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

  第十二条凡以州政府组名义上报州委的请示、报告由组书记签发。第十三条如需发会议纪要,由州政府秘书处负责起草,报组书记签发,州政府秘书处负责督促检查和反馈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第十四条与会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第十五条会议办理人员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将上年度会议材料、记录、纪要等集中整理归档。

  

  

篇十二: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

  决策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市文广新局关于集体决策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权力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结合剧院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第三条集体议事决策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党支部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二)坚持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全局性的问题以及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励,都要由院班子会议集体决定。决定一旦形成,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建议下次会议复议,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在群众中公开表露不同意见。

  第二章决策事项范围第四条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的意见和措施;2、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3、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政策的制定等重要问题;4、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5、剧院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定编及调整的方案;6、异常情况、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决策,研究决定重要信访件的处理;7、上级单位交办事项和有关责任分解的落实;8、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1、审定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2、研究本单位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及调整等重要问题;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需要报请剧院党支部研究的干部任免事项;4、其他需要提请党支部研究的人事任免事项。第六条重大项目审定1、工程建设项目;

  2、大宗物资及办公设备采购;3、购买服务;4、大型活动经费开支;5、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策的重要事项。第七条大额资金使用1.制定年度预算,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审核年终决算。2.“三公”经费使用计划。单位“三公”经费使用计划审批程序: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报分管业务和分管财务的单位领导审批;10000元以上的由单位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批准。单位“三公”经费使用计划按季度报上级单位备案,并接受局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决策机制和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公司或剧院党支部、总经理办公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讨论决策。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主要阶段:第八条酝酿准备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并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交公司或剧院党支部、总经理办公会议集体讨论。

  2、涉及重要干部任免,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初步意见,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意见等必要程序,提交公司或剧院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3、局级以上先进个人的推荐确定,团队办负责人的考核、奖励、违纪行为的查处,均须经规定程序后提交公司或剧院党支部、总经理办公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4、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必须由承办部门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涉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使用部门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5、决策前,领导班子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个别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6、提请院领导班子审议的事项议题由行政综合管理部按规定程序提出,制作议题单,经主要领导审查同意后,方能提交会议研究。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公司或剧院党支部、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前送达参加人员,并确保有必要的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第九条集体决策1、决策相关事项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示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示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在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2、决策事项需表决的,应按规定进行表决。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进行表决。推荐、提名和决定干部人事任免、奖惩事项,应当逐项表决。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核实后再作决策。决策结果,应以适当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3、领导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等,应形成会议记录,必要时印发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纪要应明确记载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讨论具体事项、决策过程和决策结论。会议文件、记录等资料存档。4、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可根据议题内容,列席决策相关事项的会议。第十条执行决策1、事项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2、对集体形成的决议,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意见,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3、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原集体决策的,应由领导班子集体进行复议;重新作出决策的,按新的决策执行。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领导班子成员应带头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有关规定。根据分工和职责督促分管部门严格执行,及时向院党支部或总经理办公会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第十二条纪检专干应按照有关职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行政综合管理部负责跟踪督查决策的落实情况,并向公司或剧院党支部、总经理办公会报告,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应定期或不定期公开。

  

篇十三: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

 rhythm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贯彻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集团公司控股公司可结合公司章程,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企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二)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三)坚持集体决策。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四)坚持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第四条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应当向集团公司报告或经集团公司审定和批准的决策事项,必须认真履行报告和审批程序。第二章决策范围

  第五条“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包括: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第六条重大事项,主要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包括以下事项:(一)企业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二)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及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三)年度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业绩目标和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从事高风险经营,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除,

  涉及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四)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五)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制度和各项奖金使用,以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六)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重要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群团工作方面的重要举措等重大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事项;(七)企业维护稳定及防恐工作重大事项;(八)其他重大决策事项。第七条重要人事任免,主要指涉及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职务调整和重要奖惩,包括以下事项:(一)负责管理的领导人员选拔具体标准的制定、任用的提名和推荐;(二)对本单位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所属二级企业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三)企业控股、参股企业股东代表的授权委托,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包括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推荐或委派;

  (四)领导人员后备人选的确定;(五)本单位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所属二级企业班子成员的重要奖惩以及集团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定与奖励等;(六)向上级提出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选拔任用建议或推荐意见;(七)高级技术、管理和技能专家的聘任;(八)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第八条重大项目安排,主要指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和资产规模、资本结构,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包括以下事项:(一)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和融资项目;(二)计划外追加投资规模及项目;(三)重大投资管理事项;(四)重大、关键性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采购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引进事项;(五)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六)新产品开发、重大销售合同、新产品价格确定等事项;(七)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第九条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主要指涉及企业领导人员被授权限限额以上资金的调动和使用,包括以下事项:

  (一)年度大额度资金使用预算;(二)大额度预算外资金使用;(三)大额度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对外捐赠、赞助;(四)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第十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要求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根据决策事项的性质、重要程度及影响,合理确定本单位“三重一大”具体事项范围,明确具体授权额度标准,制定具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上报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备案。第十一条建立“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报备、报批制度。企业按照规定权限决策的事项应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备案。超越本单位决策权限,需经集团公司审批的决策事项,必须事先报告相关部门,经批准后执行。第三章决策形式

  第十二条企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主要采取总经理办公会议、党委(常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经集体研究作出决策。(一)第六条中所列的(一)、(二)、(三)、(四)、(五)项重大事项、第八条所列的重大项目安排事项、第九条所列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主要采取总经理办公会或由

  总经理主持召开的党政联席会议方式进行决策。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其他相关领导人员、会议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列席会议。(二)第六条中所列的(六)、(七)项重大事项和第七条所列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采取党委(常委)会议或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的党政联席会议方式进行决策。党委(常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党委(常委)成员参加。必要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列席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由党委书记或总经理主持,党政领导成员参加,其他相关领导人员、会议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列席会议。(三)其它“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方式,由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协商确定。第十三条决策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票决等表决方式。第四章决策程序及规则第十四条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由企业领导直接提出或由机关职能部门、所属单位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同意列为议题。由分管领导落实有关职能

  部门、所属单位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第十五条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其他重大事项决策前,承办部门或单位应当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做好准备:(一)提出方案。应当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提出两种以上的决策备选方案。(二)充分协商。决策事项涉及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充分协商。党政主要领导之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应当进行沟通和磋商。党政主要领导未沟通或虽经沟通但未达成原则意见的重大事项,不得上会研究。(三)征求意见。涉及面广、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以采取公示等形式进一步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保证其有必要的时间履行程序。(四)论证评估。组织企业相关委员会、领导小组或咨询专家,对决策事项进行评估论证;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事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论证评估结论及专家咨询意见应形成论证评估报告。(五)法律审查。在决策备选方案提交会议决策前,应

  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与现行政策规定相协调,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当等问题。企业法律部门在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应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面较广、试验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在局部范围内先行试点,以检验决策的可行性,取得经验后再推广实施。对具有较强前瞻性的重大改革措施,一般也应按照集体决策程序确定试行,经实践检验并进一步修正后,再正式决策实施。第十六条已确定提交的决策事项,应按照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准备工作,不履行或没有完成以上程序的,不得提交会议进行决策。第十七条在履行决策准备程序时,涉及专业性、技术性、法律性较强的“三重一大”具体事项,集团公司对此已有明确程序性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八条集体决策会议应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一)准备材料。决定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应当提交决策材料。决策材料包括议题材料和科学论证材料。议题材料包括决策备选方案及说明材料;科学论证材料包括调查报告、论证评估报告、合法性审查意见等。除重要人事任免材料外,有关决策材料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2-3天送达参会人员阅研。

  (二)通知与会。会前应以书面形式向与会人员发出正式通知。会议出席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的二分之一,会议表决有效。在讨论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可举行。(三)充分讨论。参加会议人员应当在会前熟悉材料,认真准备,会议应当安排足够时间进行讨论。参加会议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主持会议的领导应当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在参会人员未充分发表意见之前,不得发表倾向性意见。集体决策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会前确定的议题进行,没有列入议题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得临时动议。(四)会议决定。1、凡需总经理办公会议、党委(常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得以会前酝酿、传阅会签和碰头会等其他形式代替会议决定。2、集体决策事项,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出席会议的正式成员有表决权。在讨论重要人事任免时,应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班子成员代其发表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并以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形成决议。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决策事项,原则上应暂缓作出决定。3、总经理办公会议或由总经理主持的党政联席会议,

  遇有较大意见分歧且又有时限要求的决策事项,在充分听取参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总经理有权依法作出最后决定,并应将决策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4、在会议集体讨论之后,由主持会议的领导依法作出通过、原则通过、再次审议、试点试行或者暂缓实施的决定。5、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必须主动回避。(五)备案备查。对决策情况,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应做好“三重一大”决策会议记录,并按照国家档案有关规定形成决策档案,存档备查。会议记录内容包括:1、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列席单位及人员、特邀专家、记录人等基本情况;2、决策事项以及主要议题;3、审议过程及会议组成人员本人的意见和表态;4、其他参会人员的意见;5、主要分歧意见;6、会议最终决定。第十九条决策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第二十条遇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不可抗力等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决策的,有关领导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集体报告。第二十一条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会议纪

  律,对会议未决定或决定暂不对外公开事项以及会议材料及讨论情况,不准泄露。企业要制定涉密会议材料的印发、回收、销毁等管理规定,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第五章第二十二条决策执行

  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带头执行各项决

  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集体决策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已作出的决策。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为执行决策的督促检查责任部门,负责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或单位及完成时限,并对决策的实施过程进行督办,督促有关责任部门或单位,按照工作目标和时限要求完成决策执行任务。涉及重要人事任免的,由人事(组织)部门负责落实。第二十四条负责执行决策的部门或单位应当制定决策实施方案,明确领导责任及具体承办机构和责任人,确保落实决策的工作质量和进度,不得推诿和拖延。第二十五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和完成情况应当纳入责任部门或单位年度经营责任考核内容,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第二十六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决策依据、客观条件发生

  重大变化而导致决策目标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实现的,应及时向上级请示,但在未批准之前不得擅自调整或者中止决策的执行;企业决策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变更的,依照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程序进行。第六章决策监督第二十七条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和企业科技、商业秘密外,“三重一大”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职工代表通报,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第二十八条通过梳理规章制度,建立“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开展风险评估,确定关键节点,明确控制措施及记录文档,促进集体决策的全面受控和有效执行。第二十九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党委要加强对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领导班子每年应当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把贯彻落实集体决策制度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厂务公开的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每年抽查和每两年定期检查一次,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制度和纠错改正制度。通过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复查等方法,及时发现

  并纠正决策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纪检、监察、审计、组织人事、内控等部门应当通过党内巡视、干部考察、效能监察、专项检查、内部审计、内控测试等方式进行监督。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当对会议的决策承担责任。对“三重一大”决策失误责任人,按照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第三十一条集体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违背集体决策规则和程序,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直接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参与决议的人员经证明在会议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在会议记录中有明确记载的,可免除相应责任。第三十二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一)违背集体决策原则,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重大问题,独断专行的;(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三)因特殊原因,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报告的;(四)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五)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或影响,能够挽回损失或影响而不采取积极措施予以纠错改正的;(六)在保密期间泄露集体决策内容或将涉密材料向外泄密的;(七)其他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失误的。第三十三条对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等,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及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及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由纪检监察部门或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经批准后实施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十四: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

 

  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决策、干部调任奖惩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能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贯彻执行,提高三重一大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力度,实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党政领导是

  相关要求传达学习,分析、总结前阶段三重一大工作情况,并对下阶段如何贯彻执行三重一大要求进行部署。二是

  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在经费使用上建立了科室提出用款申请、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或者领导集体研究审批的逐级审批、分层把关的经费使用制度。

  

  则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综合科负责。

  (四)移民办主任是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的总负责人,副主任对各自分管科室的三重一大事项负责。

  (五)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资料要接受上级组织和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工作程序凡涉及三重一大工作,办党组都采取了征求意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召开党组会研究决策、并送主管部门备案的程序。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凡涉及我办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要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包括所涉及的以下相关工作:1、机关人员抽调社区、市上相关部门工作事宜;2、解决移民上访中重要事项处理的决定;3、划拨给乡镇项目扶持资金、思想汇报专题部门基础设施费的决定。

  的三重一大贯彻落实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执行三重一大情况(一)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

  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全年共召开党委会15次,研究干部任免1次,重要事项15次,没有出现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中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工程立项目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如地质灾害建房、计生整治等项目推进工作等事项上均经过乡党委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乡敬老院老人宿舍招投标在县招投标中心进行的。

  (三)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20__年我乡拟提拔干部,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了认真调查。事前,对所有新任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和综合评价并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新上任的干部,克勤克俭,兢兢业业,迅速适应了自己的岗位,为我乡的工作作出了新的贡献。

  

  (四)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坚决执行重特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等项目工作制度,针对抗震救灾的工作实际完善《__乡机关管理制度》,强化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新制定并执行了《督查通报制度》便于监督。坚持四公开,即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工作人员照片、监督电话。

  20__年至今我乡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机关采购由乡财政所统一审核,大宗采购必须由乡党委会议通过决定,非建设性项目投资2000元以上的资金支出都要经集体讨论。

  二、存在的问题1、各项制度有待完善;2、报告制度还需加强;3、档案的整理还需加强。三、下一步工作安排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乡的贯彻落实。2、完善各项制度,保证三重一大事项的制度化、规范化。3、强化监督机制。

  

  

  

篇十五: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

 企业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范本详细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密切配合xx集团集团xx集团对xx建设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水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订如下细则

  企业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范本(详细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密切配合xx集团集团、xx集团对XX建设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水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订如下细则。

  一、“三重一大”应遵循的决策原则(一)依法决策原则决策必须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定,保证决策合法合规。(二)科学决策原则决策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务实高效,完善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三)民主决策原则

  

  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依据决策机构的职责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二、“三重一大”的决策主要范围“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包括: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二)企业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三)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大额资金采购,机构改革调整,重大知识产权的运用及保护,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除,重大公共事件和突发事件处置等重大事项;(四)公司劳动用工、绩效考核、薪酬分配激励方案,基本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制度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五)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重要部署,思想政

  

  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群团工作、维稳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举措;

  (六)所属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薪酬考核及奖惩,所属单位“四好班子”的评定、表彰及奖励;

  (七)向上级报告、请示的重大事项;(八)其他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一)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和调整;(二)本部部门副职及以上中层管理人员和未纳入上级单位管理的其他管理人员的任免和调整;(三)本部部门副职及以上中层管理人员和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后备人选的管理;(四)所属单位部门副职及以上中层管理人员以及享受部门副职及以上待遇的其他人员的任免;(五)向上级推荐领导人员人选的确定;(六)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一)重要设备、技术引进和大宗物资、服务采购项目;(二)重大对外合作项目;

  

  (三)重大科研开发项目;(四)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重大项目的认定及决策程序,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大额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一)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二)年度预算外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三)对外大额度捐赠、赞助;(四)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具体大额度资金认定,按照公司有关文件标准执行。三、“三重一大”决策的形式和内容1、重大事项决策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国资委、集团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安排等;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企业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变动处置方案;公司机构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重要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公司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涉及公司领导人员的及职工的工资、奖金、住房、分流安置、劳动保护和劳

  

  动保险等事关广大职工切身利益、涉及面较广的重要事项;公司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方案;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其他重要问题等。

  2、重要人事任免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按照管理权限,公司中层干部的考核、选聘、任免、调整、推荐、调动、奖惩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XX集团、XX集团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由XX集团、XX集团领导人员的推荐任职和建议免职;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3、重要项目安排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公司对外投资、联营、合营、合资、合作项目;融资、担保项目;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前期准备事项及实施过程中需要协调、监管事项;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各类固定资产处置等。

  4、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所有对外投融资借款、担保,贷款计划;单位固定资产、单笔大宗材料采购、工程款单项支出在50000元以上的资金安排、使用与管理;单位单项非生产性支出在10000元以上的资金使用等;对外重大合同的审批、签订;财务预算中未列出具体项目或不可预见的临时性特殊支出、大额机动资金使用;其他大额度资金的调动。

  

  四、“三重一大”决策的程序

  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提出或由有关职能部门、所属单位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同意列为议题。

  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由分管领导召集各有关职能部门、所属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充分论证,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

  (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在提交会议决策前,应事先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有关意见,并进行法律合规审核和风险审查。

  (二)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查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任免事项不上会。

  (三)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审议通过的决议和事项具有约束力,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或撤销。公司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未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无效。

  

  (四)不履行或没有完成以上程序,不得提交会议进行决策。

  决策事项应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议题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科学论证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议题书面材料一般应由会议主责部门在会前送各参会人员阅研。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

  由决策会议的主责部门负责通知与会人员参加会议。到会人数达到会议规定人数的方可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主要负责人及会议主持人应当最后发表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未列入议题的事项不得临时动议。在讨论与决策人及其家属有关的议题时,相关决策人必须主动回避。

  决策应按照相应决策机构的具体规定,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表决方式进行。集体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依法作出通过、原则通过、再次审议、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决定。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推迟作出决定。

  相关部门应完整、详细地做好“三重一大”决策会议记录,按照有关规定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并存档备查。

  党委成员在研究决策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时,要贯彻公司党委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决策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党委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

  在履行决策程序时,涉及专业性、技术性、法律性较强的“三重一大”具体事项,公司对此已有明确程序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三重一大”决策的执行

  “三重一大”事项作出决策后,需要向上级组织或其他管理机构报告有关决策情况的,应及时报告。

  参加决策会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会议纪律,对会议未决定或决定暂不对外公开事项以及会议材料及讨论情况,不准泄露。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带头执行各项决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领导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具体负责分解任务和督办落实,公司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做好协调服务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执行决策的部门或单位应当制定决

  

  策实施方案,明确领导责任及具体承办机构和责任人,确保落实决策的工作质量和进度,不得推诿和拖延。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和完成情况应当纳入责任部门或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公司党委要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职工群众,推动决策的实施,并对实施中发现的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脱离实际的情况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当向上级反映。

  六、“三重一大”决策的监督

  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是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负责人。党委要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两个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事项;作为民主生活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企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公司应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纳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补充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文件体系和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决策考核评价制度、决策回避制度、决策后评估制度、

  

  决策纠错改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干部人事部门、监察审计部门,应将“三重一大”决策

  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领导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评价的重要依据。

  公司纪委承担具体监督的职责,协调有关部门采取专项检查等方式,促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

  职工代表大会及公司工会作为公司法定的民主管理机构,在党组织领导下,承担代表职工群众参与和监督企业经营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

  七、“三重一大”责任的追究1、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1)违反决策程序规定的;(2)应提交决策的事项未提交,擅自决定实施的;(3)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4)决策事项贯彻执行不力或者执行过程中主观上有过错造成重大影响的;(5)提供不实或者虚假信息误导决策者,造成决策失

  

  误的;(6)违反保密纪律的。2、领导班子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涉嫌违纪违法

  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分别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它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3、发生违反规定行为,情节轻微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在相应会议进行检查;情节较重并造成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公司主要领导或上级组织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应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XXX公司党委2021年月日

  

  

  

篇十六: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正确决策的能力和水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公司三重一大项都要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分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公司各重大问题决策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郑州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三重一大”(重大发展战略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要民主决策,按程序决策。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正确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第五条公司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好

  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滥用。

  三重一大”第三章“三重一大”主要内容第六条重大决策(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二)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和调整。(三)涉及公司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四)年度各项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的制定。(五)年度资金预算、决算的制定和调整。(六)年度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的审定。(七)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八)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分工、基层班子调整、考核、奖惩。(九)重要规章制度、业务考核、评先评优办法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十)公司工资、福利、奖励、医疗、住房、职称、社保、劳保等涉及到全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十一)签订重要工程承包、施工、租赁、管理等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十二)重大人身伤亡、工程质量、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十三)对所属各单位、个人荣誉称号授予的推荐申报、授予和奖惩。(十四)研究解决所属单位和机关科室重要工作的有关问题。(十五)对外合作与交流事项。(十六)报请上级部门审定的重大事项。(十七)其他需要会议研究的重大事项。第七条重要干部任免与管理(一)公司干部管辖权限内的干部选拔、任免、聘用、调动、奖惩。(二)对中层以上干部以及其他应予讨论决定的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三)后备干部选拔与管理。(四)其他需要会议研究的人事管理事项第八条重大项目安排(一)重要项目安排,固定资产采购。(二)公司融资(含向非金融机构或个人借款、职工集资)。(三)计划外追加的下列投资项目。。

  1、5万元以上(含5万元)基建、5万元以上(含5万元)技改、检修项目;2、2万元以上(含2万元)重大关键性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设备购置等需要招投标的项目。(四)5万元以上的设备维护、基建维修及改造项目。(五)机械设备的出租、转让。(六)施工队伍、劳务队伍的引进、评审及合同谈判。(七)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承发包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八)其他需要会议研究的重要项目。第九条大额度资金使用

  (一)公司年(月)度计划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二)公司未列入预算(计划)的资金使用以立项实批数字为准;(三)由公司担保、抵押、信用证、贷款等资金使用。(四)公司重大支援、捐赠、赞助(款、物)等。(五)公司安全基金、等专项资金使用。(六)公司集中发放的奖金、津贴等。(七)公司非生产性资金使用。(八)公司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四章决策原则和方式

  第十条决策原则(一)依法决策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遵循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二)依权决策原则。领导班子对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三)民主决策原则。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统一认识,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四)科学决策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第十一条参与决策的范围及决策方式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根据具体内容、具体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主要方式有:党委会议、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党委会议由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必要时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可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职责:对公司全局性的重大决策事项行使决策权,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中有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政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精

  神和本公司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党、政重大工作部署等进行讨论决定。经理办公会由经理或委托班子其他成员主持,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可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职责:对公司日常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运作)按程序行使决策权。研究贯彻落实董事会、党政联席会、职代会的有关决议和决策部署。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记录在案。

  第五章决策程序第十二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决策,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前送达参加人员,并保证其有充足时间了解相关情况。第十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议题进行充分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不能在会上搞临时动议或形式主义。第十四条重大决策的运作程序

  (一)有关单位和职能科室根据领导指示和工作需要,提出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确定需要讨论决策的议题。(三)分管领导召集有关单位和职能科室进行初步审核,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公示制度,扩大职工参与度,并提出可行性论证意见。(四)根据所要决策事项的内容,召开党委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表决。(五)对所决定的事项,要按照规定实行政务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第十五条重要干部任免的决策程序(一)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的结果一年内有效。(二)确定考察对象。由党委或者人事部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一般应多于拟任职务人数。确定考察对象时,应根据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三)组织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并形成考察意见。

  (四)对拟提任(聘任)的干部人选,在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前,征求同级纪委的意见。(五)将拟任免(聘任或解聘)的干部名单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多数人不同意的,应暂缓决定任免(聘任或解聘)。(六)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的拟提任(聘任)干部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向职工群众公示。第十六条重大项目安排的决策程序(一)由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或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意见。(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论证。(三)分管领导听取职能部门调研和可行性论证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意见。(四)根据所要决策问题的内容,召开相应形式的会议讨论决定。第十七条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一)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的使用意向、额度。(二)由分管领导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具体意见。(三)根据资金使用意向、额度召开相应会议研究决定。第十八条集体决策(一)讨论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

  到会,并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对讨论的问题,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二)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会议上,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三)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发表意见。(四)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出决策。(五)“三重一大”问题一般应有计划性,严禁未经会议决定擅自操作。(六)领导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理由,应形成会议记录。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

  第六章执行决策第十九条“三重一大”中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须报省公司报备或批准。

  第二十条“三重一大”决策后,全体班子成员必须不折不扣执行,个人无权改变集体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第二十一条“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主要领导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第二十二条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议过程中,如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修正完善。如无法执行原决定时,有关成员可以提出意见,并通过进一步调查论证,进行复议。经过再次决策后,执行新的决策。第二十三条“三重一大”决议应当公开,要按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各种方式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领导班子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情况,班子成员还要将“三重一大”事项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第二十五条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梳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三

  重一大”决策流程,确定相关控制措施,规范记录文档。公司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科室,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负有监督检查和考核责任。“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列入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考核,促进集体决策的全面受控和有效执行。第二十六条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第二十七条充分发挥同级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相互提醒,经常沟通,做到既相互支持,又相互制约;二是把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自查内容之一;三是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行为,有责任予以劝阻,劝阻无效时向班子主要领导或上级报告。

  第八章责任追究第二十八条与会人员须对会议的决策承担责任。集体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定,违背集体决策规则、程序、纪律要求,给国家、公司及本单位、职工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直接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成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参与决策

  的与会人员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在会议记录中有明确记载的,可免予责任追究。第二十九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给国家、公司及职工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应进行责任追究:(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和程序的。(二)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三)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和可行方案而造成决策失误的。(四)化整为零使用大额资金或拆解资金额度,规避集体决策和招投标的。(五)因特殊原因,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报告的。(六)未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的。(七)不严格执行报批制度的。(八)拒不执行班子集体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九)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或影响,能够挽回损失或影响而不采取积极措施的。(十)在保密期间泄露集体决策内容或涉密材料的。(十一)会议记录严重不规范和篡改会议记录的。(十二)其他违反本办法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三十条领导班子决策违规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在分清集体责任、个人责任及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的基础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党委、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责任追究意见,经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报省公司批准,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监察室负责解释。试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及建议,可及时向公司监察室汇报。第三十二条公司各部门要结合本实施办法及各单位实际,制订出本单位“三重一大”实施办法,报公司监察室批准后实施。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十七: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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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事决策制度

  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组织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组织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加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织班子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

  6、党组织班子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体班子成员到会。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9、对应由党组织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时,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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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班子全体成员报告。10、提交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

  准备,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提高全区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㈠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思想路线,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针对全区中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广泛集中集体智慧,实现重大事项决策向科学民主转变,把群众意见、专家咨询、领导决策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提高决策的可行性和实效性。㈡决策原则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一切从工作的实际出发,在推进改革和发展实践中不断学习、积极探索,形成科学决策新机制。求真务实,把实践作为检验决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二是群众路线原则。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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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把工作决策过程作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群体和个体、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关系,既要善于拓宽民主渠道、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防止长官意志,又要善于集思广益、当机立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断。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经过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四是前瞻性原则。要正确分析工作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科学预测改革和发展的趋势,用发展的眼光和创新的精神来分析并决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使工作决策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五是可行择优原则。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以可行为前提,以最优为目标,在制定决策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各种主客观条件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测因素,在可行的基础上择优实施方案,努力提高决策的效能和效益。㈢决策内容

  根据工作的实际,结合平时工作的实践,以下内容可作为决策的重大事项:

  一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并提出在本单位贯彻执行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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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意见。二是根据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和总体规

  划,研究并确定本单位发展规划。三是其它对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深远影响或人民群众密切

  关注的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㈣决策程序一是提出问题、确定目标。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或

  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我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对这些问题和差距形成的原因进行深层次的分析,确定解决问题、缩小差距的基本目标。

  二是拟定方案、科学论证。根据存在的问题、差距和确定的基本目标,在充分调查研究、收集情报信息、进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拟定可供决策者选择的方案,并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多层次干部群众的意见。要对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方案的优缺点及其差异,评估方案的实施效果。

  三是方案集体决策。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并且易于向社会公开的重大事项,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组织会议作出决策。

  四是组织实施、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决策作出后,分工负责组织实施。要对决策的实施过程和成效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按有关规定对决策作必要的修正和完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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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可作出新的跟踪决策。㈤参加人员

  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由党组织书记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必要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并邀请区纪委监察室相关负责人参加,办公室主任作会议记录。

  ㈥要求一是重大事项必须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不得搞临时动议,事前必须经过调查分析、酝酿协调,然后由党组织书记确定是否召开会议研究。三是召开决定重大事项会议时,须提前2天将时间、地点、人员、议题通知参会人员。四是会议要安排足够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每个参会人员都要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五是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如持赞成意见和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待下次会议另议。六是会议对议题实行逐项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七是对会议作出的决定,个人可保留意见或具名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领导集体未作出更改决定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八是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结束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结果,由党组织书记视情况向本单位党员干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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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是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保密,对决定事项的公开时间、范围由会议同时确定。

  十是重大事项一经研究决定,各分管领导和部门必须抓紧落实并及时上报结果。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通报对象为内设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第二条通报情况可采取会议、文件、简报、碰头、政务公示等形式进行,通常以书面通报为主。第三条通报时间可按月、季度、年度或一个专项工作结束后视情通报;凡明确规定通报时间的应按时通报;对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应随时通报。第四条通报的内容:㈠近期上级的重要指示和要求,上级领导检查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精神。㈡上级党政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和重点工作的检查落实情况。㈢近期各自分管工作重点、难点和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㈣本单位、本部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情况。㈤近期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倾向性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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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㈥党组织研究认为其它需要通报的重要情况。第五条通报的范围对于重要工作情况,必须在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及时通报。党组织书记担负着组织、团结、协调“一班人”的重任,相互之间关系尤为重要。要加强日常情况的交流,及时相互通报重要情况,团结共事,密切配合。由于没有及时通报而贻误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经常性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还可以吸收他们参加有关党内的活动。2、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鉴定,作为衡量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3、发展对象的审核由街道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的材料后,由党委指定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的同志进行预审。一要看材料是否齐全,书写是否规范;二要看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三要看发展对象现实表现是否突出;四要看政审情况是否清楚;五要看党支部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4、发展对象的公示是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5、发展党员票决对象是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提交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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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大会讨论的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到会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开会,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同时讨论两个人以上入党或转正,应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6、集体决定。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决议。对得赞成票未过半数的发展对象,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为预备党员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和区委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㈠报告人员范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以上干部。㈡报告内容1、须报告审批的内容。①个人领取住房补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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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个人因公出国(境)情况。③配偶、子女工作安排(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调动情况。④个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包括购买营业用房经营或出租)和参加集资建房,以及购买小汽车的情况。2、报告备案的内容。①个人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②个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即夫、妻、父、母、子、女等)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③个人及配偶、子女用公费接受学历教育的情况。④配偶、子女在本地经商(含参股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情况。⑤人发生重大意外事故的情况。⑥个人或家庭一次性收入在万元以上的(包括接受国内外亲属赠予的),或者少于本款规定数额,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情况。⑦配偶、子女因违法乱纪受到处分或判刑的情况。⑧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重大事项。㈢报告方式报告个人重大事项采用书面形式,由干部本人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在报告事项内容栏,须认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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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发生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及的主要人员、财物情况及本人态度等内容。须报告审批的事项除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外,还需填报相关事项的申报审批表。

  ㈣报告时限凡属可以预见的报告内容,报告人应在事前10天报告;不可预见的,须在事后一周内履行补报手续。㈤、要实行公示。为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行为提前介入监管,做到事先防范,报告人报告的内容应予全部公示(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可事后公示),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公示表要张贴于本单位的醒目位置,公示时间一般不得少于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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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八: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

 职业学校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一、日常管理制度1、自觉遵守实习厂方和学校的纪律与规章制度,安全实习,健康实习。2、实习期间,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实习生产上遇到任何问题,必须先向驻厂老师汇报,无法自行解决的事情,必须向老师汇报后由老师协助处理。3、实习生产(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穿戴工作服、帽子和厂牌。自觉按照厂的上班时间准时上班,迟到按照厂规章制度执行扣罚。4、有事请假(病假/事假),必须自行在其生产线的线长(或管工)处提出申请,填写好请假条并批准后方可请假;如填写好请假条但线长(或管工)没有签名批准的任何请假行为视为无效,强行请假离开,一律按旷工处理,由厂方按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者厂方将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辞退处理。5、实习期间,同样严格按照学校的仪表制度随时抽检。仪表不合格(染发、烫发、长甲、男长发等),提醒自觉处理,提醒后两天内不处理的,按学校规章制度记过处分。6、晚上必须按照日常作息时间作息,晚上不能超过11:20回宿舍,对夜不归宿的同学,按学校规章制度一律给予记过处分。7、男生不得到女生宿舍逗留,女生不得到男生宿舍逗留,一经发现,记大过一次处分。

  8、不得喝酒、赌博,情况严重,按学校制度给予记过处理。9、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外,由厂方和学校量情严肃处理。10、辞职、自离必须联系家长,由家长提前15天通知学校,由学校通知驻厂老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后才能离厂。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自行离厂,按厂规定扣除当月30%-80%实习工资处理,学校并给予记大过两次处理。二、清洁卫生1、宿舍卫生不合格者,寝室每人操行分扣1分/次;发出整改措施者或被学生科点名者,每人操行分扣3分/次;具体床位不合格者扣5分/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训练)2、教室或公共卫生不合格被扣分的,加做教室或公区卫生,直到连续两天不再扣分为止。3、寝室被评为“最差寝室”,室员每人扣操行分10分/次。三、课堂秩序1、课堂上干与课堂无关事的(睡觉、玩手机、看小说等)扣2分/次;如老师点名批评者,扣5分/次。被收缴的手机、小说等物品交由班主任保管,由家长到校领取。2、顶撞老师、不服从老师安排者扣10分/次;3、上课中途离开教室,早退者扣2分/次。4、晚自习吵闹,影响其他同学学习,损害班集体荣誉的,扣操行分5分/次。5、不服从班委管理,不听从班委安排者,扣操行分5分/次。(和

  班委意见有冲突时,先按班委要求执行,后面再和班委沟通,必要时由班主任协商。)

  四、出勤1、旷课者扣20分/节;2、周末、节假日返校迟到者,扣操行分4分/次,事先与老师沟通者扣3分/次。3、上课或早、中、晚集合点名时迟到者扣3分/次(上课铃响1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超过10分钟视为旷课。到办公室做事且有老师签署的假条者除外)。4、周末、节假日返校无故未到,夜不归宿者,扣操行分20分/次,并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5、早、中、晚集合点名、早操、课间操未假缺席者扣5分/次。并由体育委员负责监督,利用中午时间在操场补做2遍课间操。五、违规违纪1、违反学校有关打架、抽烟、喝酒、打牌等相关规定者,交由班主任和学校处理。2、打击报复同学、在班上制造不良言论、挑起事端、编造谎言欺瞒老师者,交由班主任和学校处理。3、不尊敬师长、碰见老师不问好,上课时教室不喊“报告”,进办公室不喊“报告”者,扣操行分3分/次。4、仪容仪表不合格,未按要求穿制服者,扣操行分2分/次。未佩戴校牌、校牌被没收者,扣操行分4分/次。

  5、班委工作不负责、徇私、带头违规违纪的,双倍扣操行分,并考核是否还继续担任班委。

  6、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的,超过两次(含两次)违规违纪,屡教不改者,交由班主任和学生科处理。

  7、以上未列出的相关事宜,交由班主任和学生科按学校的学生守则处理。

  

  

篇十九:中央第一议题制度文件规定

 第一议题参加人员范围

  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会议通知各科室: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兹定于3月23日开展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内容:“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会。二、参会人员:管理处全体人员。三、会议时间:2021年3月23日。四、会议地点:三楼会议室。党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党支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带领水库广大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会议围绕“为什么要学党史、党史怎么学、如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三个方面展开,深刻领会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学习党史的重要意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史学习正当其时,以党内学习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普及党史

  知识等学习,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基层、深入人心。此次专题研究党史学习教育是该局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先手棋,也是常态化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缩影。

  党支部将全面推行“第一议题”制度,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近指示、最新要求等作为“第一议题”。通过坚持自学、集中领学,调研活动、交流研讨、观看专题片等多种形式,把学习内容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和改进学习方法,将所学所感落实到工作上,推进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双融合、双促进。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作出专门部署,制定具体方案,着力抓好落实。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进一步丰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内涵,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下一步,我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要把“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作为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淬炼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精心制订学习计划,努力提高学习效果,为党建建设注入不竭精神源泉和强大组织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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