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解放区妇联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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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解放区妇联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完整版】

 

 解放区妇联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 材料

 近年来, 解放区妇联把妇女维权工作当做“天”字号工程来抓,注重改革创新, 牢牢把握促进男 女平等这一主线, 以高度负责和敢为人先的精神, 积极开拓维权工作新领域, 整合维权资源, 建立健全了 妇女儿童投诉、 司 法保护、 社会监督、 普法宣传、 家庭暴力救助五大维权网络。

 认真调查分析信访案件、 协调维权成员单位关系、 帮困扶贫, 为妇女提供无偿或抵偿的法律服务, 努力化解各种矛盾, 成为我区依法治区工作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主要做法如下:

 一、 大力开展维权工作 构筑社会化维权新格局 为了 提高妇女儿童法律意识和保障自 身合法权利的能力, 构筑社会化维权格局, 促进打造“平安焦作”、 省治安模范区创建工作的开展, 解放区妇联把维权当作妇联工作天职, 积极协调公检法司、 维权协调组成员 单位关系、 调查分析信访件、 调解解决问题,认真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护法》 和新《婚姻法》 , 借助社会各方力量, 不断加大源头参与力度, 完善了 服务网络和有关制度,并有效利用信访、 巾帼志愿者普法宣传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常规工作, 尤其在社区妇女维权方面做出了 努力, 形成了 “党政领导挂帅、 妇联组织协调、 职能部门负责、 社会各方面参与”齐抓共管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格局。

 1、 健全维权组织, 夯实维权基础 一是在全区各个社区建立了 社区妇联, 对社区妇联主任进行了 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为切实做好维权奠定了 良好基础。

 二是与司法局联合组建了 区、 乡 、 ( 办)

 、 社区( 村)

 三级维权服务网络,维权网络向社会公开维权热线和服务项目 , 开展法律咨询、调解侵权纠纷, 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是与司法局、 残联联手设立了 52 个维护妇幼残弱合法权益投诉站。

 四是协调全区 14个部门联合成立了 解放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

 五是开展了家庭暴力救助工作, 对公检法司 、 文体、 工会、 劳动等部门在家庭暴力救助活动中的职责任务进行了 分解, 并在解放公安分局设立了 家庭暴力投诉中心, 在各派出所设立反家暴投诉站, 各社区、村设立反家暴投诉点, 举行了 “拒绝家庭暴力, 建设美好生活”签字承诺活动, 从而在解放区结束了 家庭暴力“邻居不劝、 社区不问、单位不管、 不出人命公安不理”的四不历史。

 六是与安康医院联手,在 2005 年成立解放区妇女心理诊疗中心, 今年, 在心理诊疗中心的基础上, 又在各社区成立了 社区心理咨询室, 进一步缓解广大家庭因工作、 生活、 学习引 起的压力。

 七是在今年法制宣传日 到来之际, 与司法局联合在民主街道办事处成立女性农民工法律服务中心, 给广大女性农民工提供低偿或无偿法律服务。

 八是紧跟时代, 锁定流动妇女这类边缘主体, 以民主街道到清理社区为试点, 成立我市首家流动妇联, 同时, 依托辖区工商局、 妇幼保健院、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领域, 建立了 流动妇女维权站、 流动

 妇女健康体检中心、 流动妇女就业指导中心、 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等相关服务组织。

 以维护流动妇女利益为已任, 为广大流动妇女提供了 一个集教育、 培训、 服务、 交流于一体的平台, 开辟了 一条获得无偿或低偿的服务绿色通道。

 2、 成立志愿队伍, 开展维权宣传 为了 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舆论氛围, 区妇联加大了 宣传教育力度, 利用 “三下乡 ”、 “三八”妇女维权周、 巾帼志愿者服务日 等时机和专门培训、 聘请专家讲课、 志愿者送法进家入户 、 知识竞赛、 设置宣传栏、 标语横幅等形式, 广泛宣传男 女平等基本国策、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新婚姻法、 妇女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民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 将男 女平等基本国策、 国家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家到户 , 增强了 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 营造了 全社会尊重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

 以公、 检 、 法、 司 59 名 法律工作者为主体的巾帼志愿者法律工作队,经常奔波在社区、 农村、 企业, 开展法律咨询、 宣传、 服务活动,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法律服务, 耐心解答她们涉及自身合法权益如何保护等疑难问题, 为她们指点迷津, 及时为权益受侵害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同时, 我们积极整合法律资源, 成立了 巾帼维权顾问团, 积极为活跃在我区各条战线上的女企业家提供法律服务; 教育战线的巾帼志愿者开展家教咨询、 心理咨询和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

 卫生战线巾帼志愿者为妇女提供义务诊治、 免费乳腺检查和生活保健常识。

 环卫、 交通、 审计等各

 类巾帼志愿者积极为特困户 捐衣送暖、 排忧解难。

 社区巾帼志愿者参与调解邻里纠纷、 排查不安定隐患。

 各社区的市民学校、 文化活动室、 姐妹聊天室普法、 心理咨询室、 维权协调组各成员 单位认真宣传、 监测、 评估 2001--2010 年《解放区妇女事业发展纲要》 、 《解放区儿童事业发展纲要》 , 为妇女儿童的发展进一步营造了 良好的舆论氛围, 优化了 环境, 铺平道路。

 围绕精神文明建设, 以弘扬家庭美德、 优化生存环境、 建设美好生活为主要内容, 我们从群众的需求出发, 开展了 丰富多采的道德实践活动。

 “讲文明--从我家做起”签字承诺活动使居民的文明行为实现了 自 我监督、 自 我承诺、 自 我约束; “快乐家庭擂台赛”使参与表演者和观看者在自 娱自 乐中陶冶着情操, 提高着思想觉悟和审美情趣, 并且实现了 走入中央电视台、 向全国人民展示焦作市民风采的梦想; 解放区巾帼文明诚信实践活动、 创卫宣传晚会、 巾 帼风采展示活动、 太极拳操舞大赛、 “拥抱健康”家庭长跑等文体娱乐演出活动中宣传了 以法治家、 以德立家, 推动了 思想教育、 科学知识、 文化艺术、 传统美德进家庭, 弘扬了 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好家长”、 “好婆媳”、 “好妯娌”、 “好邻居”、 “好丈夫”、 “贤内助”“五好文明家庭”及学习型、 廉政型、 奉献型、 科技型、 环保型特色家庭等评选活动激励了 居民创建文明、 和睦、 温馨的家庭环境和宽松、 安定、 互助的社会环境。

 3、 规范工作机制, 构筑社会化维权 制定了 工作中的一表二册三簿四会制度

 明确规定将民情走

 访、 调解纠纷、 帮扶助困及来信来访情况登记造册, 定期上报。社区妇联、 民调委、 社区警务室、 楼院维权联络员 联合为妇女提供信访、 咨询、 投诉、 调解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对于涉及侵权、构成犯罪的案件则及时上报, 时刻关注进展情况, 同时协调公检法司 有关部门 站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立场上处理相关事宜。

 区法院制定了 司 法救助制度, 规定赡养、 扶养、 抚养案件,拖欠民工工资案件, 涉及下岗职工、 特困妇女、 未成年人损害赔偿案件等依法实行司 法救助, 对收取诉讼费根据诉讼当事人生活情况给予缓、 减、 免交。

 同时, 还对实施司 法救助的案件一律优先立案、 优先审理、 优先执行。

 区司 法局专门向辖区低保户 发放了 法律援助卡, 为贫困妇女儿童提供优质高效免费的法律服务。公安分局对涉及妇女儿童的维权案件快侦快结及时移送。

 区检察院对提请逮捕或移送审查起诉的涉妇、 涉儿案件及时依法审查优先办理, 快捕快诉, 并加大了 对这类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

 在工作中, 解放区妇联及维权成员 单位的同志们为妇女儿童提供了 方便快捷的维权服务。

 由区人大任命的 3 名 妇联陪审员 也不断为弱势妇女儿童鼓与呼, 实现了 人民法院和妇联组织的优势互补, 提高了 妇女维权工作力度。

 在“6.26”国际禁毒日 到来前夕, 区妇联向全区 7 万家庭、 11.5 万妇女发出了 “不让毒品进我家”倡议书,并组织公检法司 、 教育、 卫生等系统巾帼志愿者在人口 稠密、 流动人口 众多的民生街社区开展了 声势浩大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 家家深知毒品危害、 个个参与禁毒工作的浓烈的宣传舆论

 声势。

 9 月 份开展了 法制宣传教育月 活动,举办了 80 余名 基层妇联主任参加的法律知识、 调解技巧培训, 并由她们在社区、 村培训广大妇女。

 在 12.1 世界艾滋病日 开展了 “携手红丝带, 变艾为爱”宣传和志愿者义诊活动。

 在 12.4“国家法制宣传日 ”, 组织了 “模拟法庭”社区行活动, 为大家提供了 一种普法宣传、 教育的直观有效途径和方式, 受到了 群众欢迎。

 在区妇联和维权协调组的努力下, 解放区妇联注重改革创新,牢牢把握住了 促进男 女平等、 实现共同发展这一主线, 做到了 小职能的大定位, 小平台的大功效, 维护了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提高了 妇女综合素质, 促进了 城乡 妇女共同发展, 深受广大妇女儿童的欢迎和拥护, 得到党委、 政府的充分肯定, 被妇女群众称为“贴心的娘家人”, 市妇联也授予了 创建维权示范岗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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