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评价意见(7篇)

篇一: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评价意见

  

  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禄劝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一、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还有一些党员干部认为,监督只是纪委的事,与其他人和组织没有任何关系等等。不论是监督者还是被监督者,普遍都对监督心有疑忌,导致信心不足。

  (二)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基层纪委往往是根据同级党委政府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致使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规定,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基层纪委书记又是同级党委的一个成员,“怕得罪人”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致使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困难,从而使得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缺乏权威性和威慑力,造成监督缺位。

  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近年来,禄劝县纪委机

  关在落实“三转”要求上基本上做到与上级同步,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聚焦主业,现正在逐步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整合办案主力,但在推动部门和乡(镇)街纪检机构落实“三转”要求上,乡镇街道纪委委员大部分仍为兼职,仍存在监督错位缺位现象。党委、政府在扶贫攻坚、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上,仍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部分职责外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以推脱。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如:乡(镇)街道纪委虽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二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不高,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够过硬,不懂办案,不会办案。三是部分基层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方法不多、手段缺乏,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监督措施不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一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特别是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碍情怯面,顾虑重重,缺乏斗争精神,不敢碰硬、不愿监督,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职能职责和职业精神问题。二是有的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信任和依赖纪委,除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二)职责定位把握不准,监督职能难以发挥。部分基层纪委主业主责脉络不清,导致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

  位、错位、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业务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基层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部分基层纪委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

  泛化的局面;有的基层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受到削弱。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基层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质还不到位,监督成效受到制约。部分基层纪检干部还未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对转职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不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造成监督职能虚化。加之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没有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缺乏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技巧,导致办信、办案质量不够高。

  三、基层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是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如何更好推动基层纪检组织履行好监督责任,既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困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难点。当前,针对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三转”、聚焦主业中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推动其落实监督责任。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基层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只有不断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保障纪委监督责任的权威性,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发挥。二是强调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三是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全面落实纪检体制改革“两为主”“两覆盖”等具体工作要求,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健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以及系列配套制度,规范乡镇纪委书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切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制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分类考核办法,列出责任清单,严格目标刚性考核。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真正实现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

  (三)聚焦主业主责要有新举措。按照《党章》的规定和中央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突出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围绕“准确定位、科学履职,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强化职能、确保实效”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将纪委的主要职能转变到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要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等主责主业工作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为工作重点,既不以落实监督责任代替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也不在行使监督责任中干扰党委的领导地位。

  (四)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开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为例”。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信访预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五)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讨论交流等活动,不断拓宽纪检干部的思维和视野,切实增强执纪监督、案件查办和综合业务素质能力。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对失职渎职、以案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不护短,不遮掩,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篇二: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评价意见

  

  在换届座谈会上对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评价点评意见

  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是一个团结奋进、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领导集体。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相互沟通协调较好,在重大问题、重要决策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制度。在廉洁自律方面,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觉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于律己、秉公执纪。近年来,在XXX书记的带领下,县纪委一班人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充分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各项工作多次受到市纪委、县委表扬和肯定。现根据座谈会要求,将每位班子成员优缺点汇报如下:

  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XXX同志的优缺点

  优点:

  1、思路清晰,思维敏捷,决策果断,工作有魄力,具有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善于抓重点、解难题,工作成绩突出。如:针对乡镇纪委办案人手短缺、办案经验不足等现状,大胆探索实行县乡办案一体化工作机制,将全县XX个乡镇(街道)划分为5个办案协作区,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对应

  纪检监察室帮包联系,实行联合办案、交叉办案,有效整合了办案资源,解决了基层纪委办案难的问题。实行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乡镇(街道)纪委协作互查办法,组织每月进行一次交叉检查,解决了检查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的问题,促进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2、勇于担当、善于担当,牢记宗旨责任、牢记职责使命,坚持秉公执纪,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做到问题不回避,矛盾不上交,责任不推卸。任纪委书记以来,坚决贯彻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强化责任担当,不断转变执纪观念,创新执纪方式,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五年来,组织查办案件XXX起,党纪政务处分XXX人,其中乡科级干部XX人;移送司法机关XX人,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作风务实,雷厉风行,对上级的决策部署、自己承担的工作,执行坚决、贯彻得力、落实迅速。安排布置的每项工作,从制定方案到组织实施,每个具体环节都一一进行检查、调度,认认真真抓好落实。特别是纪律审查和县委巡察等工作,每月通报情况,定期开会调度,盯在一线指挥,协调解决问题,确保了工作落实和工作效果。

  不足:

  1、开拓创新意识不强。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工作按部就班、循规蹈矩,满足于完成上级纪委和县委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主动研究谋划、创造性

  地开展工作不够。如: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仅满足于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但对问题发生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研究较少,没有拿出有效解决办法和措施。

  2、参与全局工作不够。作为县委领导班子一员,主动融入县委中心工作不够,在参与县委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决策时,对纪检监察工作关注多、参与意见多;对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事项,深入思考的少,发表意见、建议不多。

  二、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XXX同志优点、缺点

  优点:

  1、思想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忠诚于事业,勇于担当、甘于担当、善于担当,在抓监督、抓执纪、抓问责上,敢于坚持原则、秉公执纪。

  2、工作经验丰富。该同志从科室到领导岗位,县纪委监委各项工作都负责或分管过,经验丰富,善于抓重点、解难题,负责和分管工作都能结合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并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如: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积极构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每逢重要时间节点,节前通过文件、会议、短信等方式提前教育警醒,节中组织专项检查组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抽查;划分各派驻纪检组防区,分包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每月开展一次检查;实行乡镇纪委协作互查,解决检查中“拉不下脸、查不下去”的问题。

  3、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工作上追求一流,每项重大工作他都亲历亲为。无论是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还是查办和审理案

  件,他都严格程序要求,靠前指挥,严格把关,亲自听取汇报、督导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实。

  不足:

  1、创新意识不强,有时存在凭经验办事、按程式化工作的问题。如:开展的县党政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程序机械地开展,没有结合实际制定有效的办法、措施,形成自己的特色,致使这项工作开展效果不好。

  2、工作主动性有所减退。随着工作时间和年龄的增长,在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时,有时担心把握得不准,谨慎有余,闯劲不足,存在“等一等、看一看”的等待观望思想,影响了工作成效。比如:《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印发后,虽然及时进行了学习,但对如何贯彻落实,总是等待上级部署和要求。

  三、县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XXX同志优点、缺点

  优点:

  1、工作思路清晰、能力突出,勇于开拓,在困难面前敢于顽强拼搏、迎难而上,工作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益求精。建立建全了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对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定期组织分析、筛选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及信息,建立严格的案件线索移交和工作台账制度,确保线索得到了及时、有效处置;完善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组织等部门的横向联系,整合监督资源,积极收集和移送案件线索,提升办案合力;建立

  县乡纪委办案一体化机制,实行联合、交叉办案,充分挖掘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潜力,提高了基层纪委的纪律审查工整体作水平。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查案件XXX起,党政纪处分XXX人,涉及乡科级干部XX人,移送司法机关XX人,切实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2、工作作风扎实。对工作执著,安排布置的每项工作,负责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亲自安排、严格把关。查处重要复杂案件时,从初核、立案调查到移送每个环节,每次都认真、负责地做好每个环节、每一件事情。在案件初核上,和调查组仔细研究反映问题的内容,分析信访件背后透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根据对象的特点制定方案,做好各种预案。在立案调查中仔细考虑每一个细节,把每一个证据都巩固的扎扎实实。在案件移送前,认真做好案件的查漏补缺工作,严把质量关。五年来,亲自指导和参与查处的案件达XXX余件,没有出现一起申诉案件。

  不足:

  1、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在干部管理上宽容有余、严管不足,对一些干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不足,很少提出严厉的批评意见。

  2、工作创造性、深入性还不够。像县乡纪委办案一体化中,为解决乡镇纪委人员少、拉不情面而提出的交叉办案和联合办案方式,由于跟踪督导不到位,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影响了效果。

篇三: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评价意见

  

  工作总结: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职责面临的困难及对策建议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是审判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审判权力运行的重要保障,随着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监督格局、监督方式随之变化,应当重新审视和思考监督工作。

  一、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基本格局

  (一)纪检组。是上级纪委派驻人民法院的专门机构,在上级纪委、驻在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纪检组的指导和监督下,依照党章履行监督责任。主要职责:督促驻在法院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法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法院党组班子及成员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决议和廉洁从政等情况;按照管理权限调查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监督方式:纪检组长参加驻在法院党组会议,参与以“三重一大”事项为主的决策。

  (二)监察处。是人民法院内设监督机构,依照《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对监察对象实施监督。主要职责:监察工作条例所列(七项)工作。监督方式:通过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检查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审判纪律、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促进法院各部门工作规范;对反映监察对象有关问题线

  索进行调查核实。

  另外,是审判委员会委员的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审委会,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和审理。

  二、当前履行监督职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纪检机构设置不顺,难以实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XX中院有纪检组,但机构与编制不对称,公章为“中共XX州纪委驻州人民法院纪律检查组”,相关人员任命文件称谓却是“州法院纪检组组长”,纪检组长编制在法院,纪检组实际上成了不在法院内设机构系列的“内设机构”。上级纪委尚未对中院纪检组直接管理,由此带来三个问题:其一,领导层级增多,传导“信号”衰减,纪委的工作部署要经过相应派出纪工委传达或者再部署,才能到中院纪检组,反之上报工作也如此。其二,院党组对纪检组领导有力,而纪检组对院党组的监督弱化,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相互促进和制约的格局尚不完备。其三,“两个责任”难厘清、难落实,凡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的,无论是主体责任还是监督责任,一概交由纪检组领衔承办,仍有“包打天下”之嫌。由于机构设置不顺,中院纪检组“派驻”身份仅以公章形式体现,实际上“屁股”还坐在法院,难以落实“三转”,更难以实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各县市法院情况基本如此。

  (二)司改后监察岗位不具备留住入额法官的条件,难以保障监督质量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行法官员额制,入额法官只能配置在审判一线,监察属非审判业务部门,客观上无法留住入额法官。据此推论,监察岗位不配置入额法官,意味着监察部门法律业务能力将“打折扣”,成为审判工作的“局外人”、法律业务

  的“门外汉”,甚至对违法审判行为也有可能因不具备专业素质“视而不见”,当然欠缺监督能力和评判权威。如同医生看病是一个道理,既然没有行医资格就无法把脉诊断,更无从谈处方权。《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第9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负责人一般应当从法官或者具有法官任职资格的人员中选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应当对法官是否存在违法审判行为进行调查”。显然对法院监察人员法律从业素质有很高要求。法院监察对象的法律专业素质很高,作为监督者不说“技高一筹”也应当不低于监察对象水平,否则监督就会虚设,甚至让人不屑,更不会形成威慑。

  (三)内部缺乏沟通、外部借力不够,难以形成监督合力

  缺乏与涉法涉诉信访部门沟通。就涉法涉诉信访来说,多数是穷尽法律途径的案件,当事人既信访也举报投诉,所反映问题和诉求大致相同。涉法涉诉信访实质是对审判结果不服,属“法”的范畴;举报投诉则是当事人对办案法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反映,属“纪”的范畴。中院设立了相应涉法涉诉信访、举报投诉窗口,分属立案、监察部门管理,由于“轨道”不同,往往同一件事情两头受理,造成答复口径不统一、处置标准不一致。

  缺乏与审判监督部门沟通。对审判监督部门再审案件、案件质量评查有关问题线索了解掌握不够。

  借助外部监督力量不够。司法行政工作涉及一系列专项资金和工程建设项目,政府监督部门往往顾及较少,法院自身监督部门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难以对资金、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存在监督薄弱环节。

  (四)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越来越隐蔽隐秘,难以记录、查实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两个规定)执行以来,外部、内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明显减少,中院同全国绝大多数法院一样对干预司法活动情况的记录仍然为“零”。一方面,说明各级领导干部执行“两个规定”自觉性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干预司法活动的方式更加隐蔽隐秘,办案人员基于各种考虑不愿意将干预情况如实记录。

  (五)对审判权力运行缺乏有深度的同步监督、实时监督,难以改变发现问题滞后、被动事后追责现状

  由于审判工作的特殊性,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都依照法律程序实施,途径法定、“轨道相对封闭”,法院监察部门从纪律监督角度对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效果欠佳。除了廉政风险防控、审判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重点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常规监督方式外,缺乏对审判权力运行有深度的同步监督、实时监督,监督触角深入不够,许多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失去抓早抓小机会,造成小事拖成大事、违纪变成违法。监察部门仅靠举报线索很难发现问题,不改变监督方式,也就无法改变被动事后追责现状。

  三、对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紧扣“两个责任”抓落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强化纪律保障。

  (一)理顺纪检机构设置,迅速回归主业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均涉及法院纪检机构设置问题。按照中央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精神,法院纪检机构设置及其编制应当统一到纪委、实行单独派驻;中编办、最高院关于《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的要求,进一步表明法院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无论怎么改革,法院纪检组受纪委直接领导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执行“两个为主”和“两个全覆盖”的规定不会改变。法院党组与纪检组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反之则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工作上,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院党组应当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同时加强机关党委纪委建设,具体承办主体责任相应工作;纪检组应当尽快将不属于监督责任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回归主业,抽出身、腾出手,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真正实现“三转”,做到监督而不代替、协助而不包揽。待遇上,应当全国一盘棋统筹考虑。保障上,后勤由驻在法院保障,工作经费实行计划单列、相对独立。

  (二)司改后监察岗位应当保留一定入额法官,始终保持监督工作强度不减

  人往高处走,是人才流动最朴实的话。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官员额制、法官待遇高于普通公务员是司改的核心,当前人才流动趋势是,具有法律从业资格的必然要竞争入额法官,成为入额法官就不可能还“窝”在监察岗位,这样的话,监察部门整体法律业务素质势必下降,换句话说,添了审判一线的“柴”,却拆了监察的“火”。监察部门表面上机构编制一样没少,但是配齐不等于配强,在岗不等于就会监督,倘若人才不济,监督就成为虚设,成为“稻草人”。行政机关权力主要集中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重点在领导班子,而审判机关权力分散在各审判庭室、贯穿于整个审判权力运行全过程,既要监督好“三

  重一大”事项决策,也要监督好审判权力运行,这样才能做到多视角、全方位监督,因此法院监察部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法院从事监察工作知识结构应当是复合型的,既要懂监察业务,也要懂审判业务。据此,监察岗位应当保留1-2名入额法官,并建立合理轮岗制度,这样有利于监察队伍稳定,有利于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有利于法官多岗位锻炼,形成监察部门敢监督、能监督、真监督、愿监督的格局。

  (三)对内加强沟通、向外借助力量,补齐监督短板、消除监督盲点

  整合违纪违法投诉举报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力量。强化纪检监察举报投诉与立案信访工作协作、信息沟通,按照“分类处置、各负其责、口径统一、尺度一致”的原则实行包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相同案件立案信访、纪检监察举报投诉两头受理的被动局面。

  建立纪检监察同审判监督部门定期沟通工作机制。审判监督部门在再审案件、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强化审判监督结果运用。

  建立与政府审计、住建等部门工作联系制度。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求,以法院各项专项资金和建设工程项目为重点,由纪检监察牵头实施同步审计、跟踪检查,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问题发现和整改在初始阶段。

  (四)突出抓好“两个规定”的落实,细化具体工作措施

  “两个规定”从制度上强力保障了人民法院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震慑作用很大,是阻断外部、内部非法干预司法活动的“防火墙”,也是办案人员自我保护的“安全网”。“两个规定”作为重要法规制度,中院在落实上级法院贯彻意见的基础

  上制定了“5条措施”并实行制度上墙,主要内容:一是随案入档。以表格形式,从立案至结案对干预司法情况如实记录,全流程签字盖章,实行“零报告”,存入内卷。二是说明(声明)。案件审判、执行等环节逐一说明(声明)是否受到外部、内部干预,记入合议庭、审委会记录。三是严格审核。上述填报不全面的法律文书,不予签发。四是按季汇总。每季度末,审判、执行部门向审管、监察部门上报情况;审管、监察部门汇总上报上级法院、同级党委政法委。五是责任追究。对违反“两个规定”的行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实行责任倒查。我们认为,这“5条措施”紧扣“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永久存储”要求,既倒逼办案人员忠实履行职责,也使责任追究有据可循。

  (五)强化对审判权力运行同步监督、实时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内部举报和反映问题激励奖励、知情不报惩处的制度

  外界通常说一句话“法院一般不会出事,要出就出大事”,这说明广大干警能够做到遵纪守法,同时意示着法院对问题线索获悉太晚、事后追责的无奈。法院内部有聘任的廉政监察员,按理说应当对一些问题能够及早发现,但是由于没有相应激励机制,作用甚微。审判权力运行“异常”、违犯审判纪律,只有同事最清楚,如同交通违规同乘人员最清楚是一样道理。一方面,监察部门要改变以往坐等问题线索上门的惯式,主动作为,瞪大眼睛,提高“嗅觉”灵敏度,善于发现问题;另一方面,应当加强内部廉政监察员工作,让监督触角深入法院各领域、真正管用,特别是应当建立举报和反映问题激励奖励、知情不报惩处的相关制度,使问题早发现、早预警,处理在萌芽阶段。

篇四: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评价意见

  

  派驻纪律检查组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及工作思路情况报告范文三篇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的神圣使命。派驻机构如何有效理顺工作关系、明确监督职责、提高履职能力,开展有效监督,真正发挥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任何时候都做到知轻重、晓进退、明是非、守分寸、听招呼,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此谈几点粗浅的体会

  一、统一管理是开展有效监督的前提。

  由于历史原因,有些派驻机构干部长期形成的围着驻在部门转的行为定势、思维惯性根深蒂固,对派出机关的认同感、归属感差,在受谁领导、对谁负责的问题上认识有偏差。遇到情况向驻在部门领导请示汇报多,主动向市纪委请示报告不够。与驻在部门习惯于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对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适应,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的意识淡漠。有些派驻机构的干部仍把自己当做驻在部门的干部,而没有把自己看作市纪委的干部。一要抓统管。如果派出纪委对派驻机构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就有可能让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产生依附性,对发生的问题捂着、闷着,出现“派的无力”。派出机关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逐步建立健全纪委班子成员联系派驻纪检组、派驻纪检组工作汇报等制度,要对派驻机构履职的方式出台专门意见,增强对派驻机构管理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打通派驻机构和市纪委机关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的渠道。在派驻机构管理上实行“四统一”,即统一编制职数、统一干部调度、统一经费保障、统一考核奖惩,由市纪委统一实行人、财、物、事一体化管理。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广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

  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二要定准位。过去,派驻机构大多存在主责不清、定位不准、监督不力情况,不少驻在部门往往还把派驻机构视为内设机构,让其承担大量的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及其他一些相关业务,工作领域过宽、战线过长、精力分散、“大包大揽”,导致“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己地”,弱化了执纪监督职责。“三转”后,各级派驻机构均已清理退出不该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把不该管的工作全部交还给驻在部门主责处室,纪律审查主业明显加强,“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得到凸显。派驻机构是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委监督执纪的延伸,是派出机关的耳朵、眼睛和嘴巴,派驻机构就要对派出机关负责。三要树权威。派驻机构是党内监督的重要部门,具有强制性、独立性和权威性。但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很多工作需要依赖驻在部门的支持。发挥监督的优势,把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牛鼻子”紧紧抓住不放,督促部门单位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坚持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积极发挥前哨作用,不断增强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定时定点”办公、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建立廉政档案、开展谈话提醒、进行廉情分析、向党员大会述廉述责、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确保部门单位依纪依法正确行使权力。扩大日常监督的广度,监督触角由部门单位机关向其所属的基层延伸。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第一时间扯袖子、咬耳朵,抓早抓小、有病就治,避免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二、创新制度是开展有效监督的保障。

  面对驻在部门类型复杂多样、情况差别较大的实际,需要创新组织制度,明确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制定履职细则,进一步增强派驻监督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派驻机构的权力是党章赋予的,应该大胆用起来,寻找好关心“张家长、李家短”的方法,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学会十个手指弹钢琴,形成监督合力。一要选准监督方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监督执纪工作常态。要围绕权力运行这个重点进行监督,盯住“乱作为”、管住“不作为”,对有问题的先警告,再不改正就建议组织处理、调整岗位。二要用好监督方法。要注意发挥业务主管部门和驻在部门内部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用专业人员的“眼和脑”,弥补派驻干部因不熟悉业务看不清腐败“路子”、拿不准防控措施的短板。要强化“菜单”式台账监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部署总结、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会议记录、“三重一大”研究决策、廉政教育及廉政风险防控等“菜单”式台账,通过不定期检查台账等方式,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两个责任”。三要强化“再监督”。派驻机构要主动适应改革要求和任务变化,改变以往大包大揽、环环参与、全程监管的工作方式,围绕主体责任落实,聚焦权力运行,将监督的工作重点转向部门(单位)履行各自监管职责的“再监督”。

  三、敢于担当是开展有效监督的关键。

  派驻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突出主责主业,敢于担当负责,切实执好纪、把好关、履好责。保持反腐的焦点不散,紧盯重要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群体,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发扬“钉钉子”精神,拿出“最讲认真”的劲头,切实抓好反“四风”工作,做到严防死守、不断深化、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一要理直气壮敢于监督。由于体制机制问题,派驻纪检监

  察机构与驻在部门一块儿办公,“一个锅里吃饭”,纪检组组长还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有的心存顾虑、拉不下情面,不敢、不愿监督,致使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对此,纪检监察机构必须摆正位置,牢记监督是本职、不监督是失职、监督不到位就是不尽职,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要加强主业主责思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持续深化“三转”,按照责任分工“种好自己的田”。专注专职,从驻在部门业务中解脱出来,更有底气、更有精力履行监督职责。二要用纪律的尺子严以监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发现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苗头性问题敢于提醒,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决策敢于提出不同意见,对违规违纪问题要敢于亮剑,决不能装糊涂,当老好人。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全面掌握所在部门班子和党员守纪律的整体情况。坚持严格执纪,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把握每个敏感的时间节点,持续加大执纪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越往后执纪越严,一丝一毫也不能放松。三要创新形式善于监督。协调驻在部门成立机关纪委,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定期与党组特别是一把手商讨反腐倡廉工作,争取关心和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廉政约谈制度,定时约谈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处室及下属单位一把手,提出纪律要求,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对因履责不到位导致本部门发生“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依纪问责。坚持关注“张家长、李家短”。注意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按照“了解不参与”的原则,主动了解驻在

  部门的行业特点、业务方向。

  四、问责追责是开展有效监督的法宝。

  要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问责追责这个“撒手锏”,切实解决好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无、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对一些领导干部“懒政”“庸政”现象和“为官不为”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严格问责。一要树立一把手真抓实干的示范导向。党组书记要带头履行责任,当好表率,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职责,树立“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亲自研究部署,对派驻纪检组工作旗帜鲜明给予支持。二要完善履行“两个责任”的考核办法。考核评价对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好履行“两个责任”具有指挥棒的作用。应修改完善考核办法,适当增加落实“两个责任”的权重,科学设定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程序,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变一年一度考核为定期和不定期考核,随时了解掌握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要正确使用问责追责的“撒手锏”。“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追责是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也是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把责任落到实处的“撒手锏”。要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打造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实行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对荒了自己“责任田”的问题,党委(党组)必须承担主体责任,且责任最后要落到党委书记身上。同理,各级纪委(纪检组)如因“在一口锅里吃饭,很难监督别人”,而对党政一把手存在的腐败问题不报告、不反映;担心查办案件会损害单位形象、影响单位发展,而压案不报、瞒案不查;因这样那样的顾虑,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敷衍塞责、不抓不管等等,出现这些问

  题,也要坚决追究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真正维护和发挥责任制的权威性、实效性,使各单位各部门更加自觉地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五、提升素质是开展有效监督的基础。

  监督别人,首先要自身过硬。只有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才能理直气壮执纪监督,才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一要坚持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必须时刻牢记使命,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真正成为惩治腐败的钢铁拳头。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要强化责任担当,凡事“敢”字当头,做到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不做太平官、不当老好人。二要严格执行纪检干部准入制度。选拔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优秀干部担任派驻机构领导职务,配足一批熟悉财会、法律、审计等业务的干部,不断优化派驻机构人才队伍结构。健全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提拔任用和交流机制,打通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派驻机构干部、其他党政机关干部之间相互交流任职的渠道,有效解决派驻机构干部“流不动、转不开、出不去”的问题。要对派驻机构干部进行考核,不能胜任纪检工作的要及时调整出队伍。三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过硬干净、专业化、高素质的反腐“铁军”。注重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以案谋私、串通包庇、泄露秘密、跑风漏气、办人情案的干部,要严肃处理,坚决防止“灯下黑”。要扎实有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坚持从严从实原则,努力建设一支组织信任、人民群众满

  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篇二

  按照巡察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纪检组成立以来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派驻xxx局纪检组于x年x月x日正式成立,内设办公室、纪检室。行政编制为x名,核定职数组长(副局级)x名、副组长(正处级)x名、室主任(副处级)x名。目前实有人数x名,组长、副组长、室主任各x名,工作人员x名。根据《xxx的通知》(xx发〔xxx〕x号)规定,派驻xxx局纪检组负责xxx、xxx、xxx等单位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有关信访、交办问题线索办理和追责问责情况1.信访件办理情况。从xxx至今,纪检组共收到涉及xxx局的信访举报件xx件,已办结xx件,正在办理xx件。其中,反映涉嫌不作为、乱作为xx件,反映涉嫌违反组织纪律xx件,反映涉嫌违反廉洁纪律xx件,其余xx件为纪检业务范围外。

  2.交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xx年xx月至今,纪检组共受理涉及市xx局的交办件及问题线索xx件,其中,经初步核实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的xx件,正在初核的xx件,正在立案审查的xx件,转化为问责的xx件(xx\xx)。

  3.追责问责情况。纪检组成立以来,直接或参与处理的干部有xx人次,其中,组织处理xx人次:提醒谈话xx人次,书面检查xx人次,通报批评xx人次,诫勉谈话xx人次。纪律处分xx人次:党内警告xx人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xx人次,xx。

  (三)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xx年xx月,纪检组收到市

  纪委转来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反映“市xx局1名处级干部xx的问题”的群众举报。纪检组高度重视,成立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从目前初步调查的情况来看,该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在“主体责任”落实上还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在开展的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中,发现个别二级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不全面,党委会、行政办公会记录混淆,且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少数基层党支部记录不规范、记录要素不全、记录过于简单;

  个别基层党支部上党课的次数没有按要求落实;

  少数党员对十九大精神、党章等应知应会内容掌握还不够熟练。

  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八个方面的情况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我们聚焦主业,专责专职,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切实保证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一)组织协调方面一是发挥了助手作用。按照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建立责任清单,明确了领导主体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廉政防控措施,并先后召开了4次党委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进行专题讨论研究。二是发挥了协调作用,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与13个村居、镇属事业单位编订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向党委做了《廉政承诺》,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了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

  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面;

  三是发挥了督促作用。针对我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治理庸懒散软、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强化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为镇党委有关工作提供参考。

  (二)队伍建设方面深入推进“三转”,聚焦聚力主业。镇纪委严格执行上级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切实推进纪委规范化建设。一是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方式,突出组织协调职能,做到牵头不包办、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二是我和纪检监察助理全程参加南通、如皋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积极与市纪委业务部门进行业务联系,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三是坚持正人先正己,做到自觉遵章守纪,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以纪检干部的实际行动树良好形象、纯廉政之风。

  (三)廉政教育方面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一是协助镇党委通过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两个责任”,并由各村居书记、部门负责人现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8份,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18份,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二是通过开展本镇新任干部廉洁知识测试、510演讲等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廉政意识;

  三是每季度的季度点评会议上通报本镇党员违纪典型案例以真实案例来警醒镇村干部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四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利

  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做好提醒教育。2018年,***共进行镇村提拔和新任干部任前廉洁谈话人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36人次,制定防控措施63条。五是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按照履职的要求,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工作。

  (四)预防腐败方面一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排查到位、公开到位、执行到位、动态监管,同时利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做好提醒教育。截止2018年12月底,***共进行镇村“三新”干部任前廉洁谈话谈话人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人次,制定防控措施条。二是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镇领导班子成员履职要求全面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工作。另外,三是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重要事项,接受组织监督,2018年共18人次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四是开展清查党风廉政建设“四清单”活动,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当地工作实际情况,我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共条,细化纪委责任共条。

  (五)严明纪律方面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严明纪律,协助镇党委政府制定了《***机关管理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等管理制度。

  (六)正风肃纪方面一是积极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及“吃喝风回头看”行动,全年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检查,严肃工作纪律,重点加强上班时间、值班期间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围绕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观念和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有效介入搬迁、重点工作推进、治污工程、南美虾整治等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各个环节,坚决查处服务承诺不兑现、办事拖拉推诿等行为,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和经济社

  会发展软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凤山社区干部李勇军在是效能办督查中说谎给予了党内警告,对取消在编村干部的处理,其余有1人进行诫勉谈话,1人受到扣发补贴经济处罚,便民服务中心5人上班时间手机购物、玩游戏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七)纪律审查方面合理运用“一种形态”,提醒教育常抓不懈。今年以来,镇纪委运用“一种形态”处置59人,拉起防止党员干部犯错的“第一道防线”,全力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肃案件查处,惩治违纪行为。今年镇纪委共立案29件,分别是刑事判决类1件,失职类7件,行政处罚类5件,违反工作纪律类3件,违反财经纪律类13件。共有24人受到党纪处分,5人被诫勉谈话,在每季度点评大会上,通过通报农村党员违纪典型案例,要求全镇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干部强化自律意识,并重点就易发腐败的财务管理环节等,加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强调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执行制度的严肃性,严防新的腐败行为发生。

  (八)严肃执纪方面镇纪委要求各村居、镇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的实施办法。坚持检查、暗访、查处、治理、曝光、通报相结合,确保作风效能建设落到实处,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深入治理“庸懒散奢软”问题,使作风建设工作常态化。镇在春节、清明、五一、国庆、中秋等重大节点,镇纪委开展相关督查8次,暂未发现镇村干部违反“八项规定”有关要求。

  履行监督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的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识不够深刻,对纪委工作仍持不理解态度;

  二是镇纪检监察队伍业务素质还需提高;

  三是农村基层党员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排查方法不够多,体制机制上不健全,腐败的发现和揭露机制不完善,主动发现和查处案件的质量不高,查实违纪案件线索较少。

  三、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具体打算

  一是积极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

  三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五是强化查办案件力度,提升办案效果;

  六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聚焦主业,把纪律审查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抓早抓小,查早查小,切实做好预防腐败工作。

  篇三

  市局党委纪检组:

  2020年,在市局、县纪监委及本局党委的领导下,Xx纪检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切实推动了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将一年来履行监督执纪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尽责情况

  (一)准确把握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协助监督责任。-是主动担责。组织召开Xx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

  展情况,提醒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次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印发《XX局纪检工作要点》,明确了“四个突出”,X个监督工作重点。二是主动作为。在疫情期间,X名纪检干部在县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安排下深入防控一线,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工作。x名纪检干部走访企业,深入开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宣传与调研。配合参加下沉社区工作,对x户居民开展入户走访,全面摸排居民基本信息,积极开展防诈骗、拒绝餐桌浪费等文明传播工作。

  (二)坚持学深悟透做实,精心谋划开展教育活动。领导带头示范。将党风廉政宣教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内容,由党委会研究后制定印发《第X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做到了一把手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督促落实情况;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和纪检组长分别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清廉实干担当聚力决胜全面小康”主题,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廉政专题党课,切实发挥了“关键少数率”的作用,达到了“绝大多数“跟"的效果。严格落实会前学廉制度,坚持在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集中活动开展前,组织参会干部集中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内容,进--步把法律法规政策方针与当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法律素养。

  创新活动形式。创新制定“读《宣言》谈初心”有奖征文活动方案,为全体党员干部、青年干部购买发放了《共产党宣言》,同时面向系统全体干部征集优秀的稿件作品并收到各类稿件X篇。利用微信平台,面向系统全体干部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Xx局政治生态线上调研活动,共有X名干部参与了线上问卷调查。纪检部门]根据调查问卷反馈的数据形成了XX局政治生态

  专题调研报告,精准勾勒了XX政治生态“画像”,为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化、巩固全面从严治工作提供了纪检建议。

  突出纪法引导。组织开展“忠诚担当崇纪守法”党纪法规专题培训,原文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把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法规纳入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重要环节之一,形成全员学法、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督促全局XX名公职干部参与县纪委组织的线上党纪法规知识测试,人均分达到了xx分以上,做到了在公职人员之中的全覆盖、无遗漏。

  重视案例警示。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xx)。

  充分利用好“八小时”之外的时间,在微信工作群转发学习中纪委、市纪委以及县纪委发布的各类警示通报案例。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XX等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用身边典型方面案例教育党员干部要明礼知法、心存敬畏、时刻警醒、行有所止。

  (三)全面深化体制改革,推动制度转化效能优势。今年,我们继续坚持内外结合、纵深发展,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效能优势,实现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是内部机制逐步完善。县局党委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纪检组主动落实监督责任,根据各项工作推进开展情况共制发督促单X份、提请单X份,确保工作责任压到实处、落到实处。二是外部衔接逐步畅通。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公检法等司法部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探索问题线索移交、案件审查调查、业务指导咨询的纪税、纪法联动机制,主动开展多部门协同作战,全年

  收到纪委监委转交案件X条,收到监察建议书X份,从司法部门]调取查办问题案件的相关证据X份。

  (四)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从严从实落实监督责任。

  为确保监督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我们结合Xx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和纪检组人员变动情况,组织召开定岗定责工作会议,明确纪检干部具体工作职责,提出四个监督到位,实现监督责任压紧压实。

  日常工作监督到位。按照每月X次的频率,对系统各单位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开展抽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反复重申会风会纪要求,并随机开展抽查,对迟到、缺席、打瞌睡、玩手机等行为点名通报。对X名干部着装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考勤管理部公示考勤记录,对公示考勤记录进行比对和核实,督促绩效管理部门根据考勤结果进行绩效扣分和工资挂钩“双向考核”。

  关键节点监督到位。在元旦、春节、端午、十-等法定.节假前夕提前通过局域网、微信工作群向全体干部职工发送节假日廉洁提醒,严明节假日期间的纪律要求。结合暑假中高考升学宴、谢师宴高发的节点,摸清干部底数,组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并与x名干部签署承诺书。在考核考察、人事任免、“三重--大”、物资采购验收等关键事务中,主动做好监督,及时掌握风险点,防患于未然。

  重点人员监督到位。重新采集领导干部廉政基本信息,健全完善了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干部电子廉政档案信息XX条次。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节假日遵规守纪情况报告以及带薪休假遵规守纪情况报告制度,按要求认真采集全局副股级以上干部廉政信息并完成干部廉政档案。组织X名副股级以上干部填写廉政信息表,及时填写上报个人的有关事项。对评优

  评先、职务职级晋升、推荐巡察人才等事项累计出具廉政意见函X份。

  疫情防控监督到位。在疫情期间制定下发《落实新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有关事项督促提醒》,针对干部执勤守卡、政务值班、各股室分局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情况等内容,开展了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全阶段的跟踪监督,共下发监察检查通报X期,发现问题X条,电话抽查x人次,实地督导X次,随机问访x人次,短信提醒X次。

  (五)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实施精准打击。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解决问题并推动形成长效机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市局党委纪检组和县纪监委的工作安排,深入组织开展各个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二是三是。

  (六)精准规范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有力震慑。今年,我们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是按照每半年开展-次廉政测评、完成--次廉情分析的工作要求,及时通知县局党委委员及全体纪检干部完成半年度廉政测评,并对半年来监督执纪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二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干预、早教育,今年纪检组共收到问题线索X条,现已查结X起,了结X起,给予xx处罚1人。三是严格规范纪检工作程序,依法依规依纪行使职权,实施监督检查、审查审理职能分离、人员分离。四是及时对X名受处分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回访,做实做好监督执纪监察“后半篇文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七)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培育忠诚担当纪检强兵。突出政治弓|领。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中央纪委X次全会精神、市纪委X届X次全会精神、县纪委X次

  会议精神等内容,把学懂弄通做实作为首要政治要求。坚持纪检组长工作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工作例会,全面部署当月的重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按照全员参与、共同进步的要求,由纪检组成员轮流领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民法典》以及相关警示案例通报等内容。

  磨砺干事本领。组织干部参加各类视频业务培训以及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深入学习“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相关理论知识。认真做好外部衔接,对查办的案件主动寻求县纪委对流程、适用法律等方面的指导。今年共有x名纪检干部多次被抽调参与市局党委纪检组或县纪委巡察工作、案件调查工作。

  强化自我约束。坚持思想过硬和本领过硬同步走,组织.开展集体谈话和一对一面谈等交心谈心活动,全面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职工存在的问题,帮助干部职工提高廉政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刀刃向内,以铁的纪律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对纪检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

  二、存在的不足

  -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依旧任重而道远,我们的监督执纪问责水平也需要进-步完善提升:--是少数部门责任人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识不到位,导致在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时,有所缺位;二是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纪法衔接不够顺畅;三是部分干部法纪意识不强,对“八小时”之外的个人生活要求不严,放松了自我约束,导致非职务违法犯罪行为仍然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们将忠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推进体制改革,压实压紧“两个责任”。持续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综合运用好“三单”,认真履行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督促各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切实担负起“两个责任”,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二)加强廉洁教育,重视教育成果转化。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制度,依托廉政教育基地红色资源,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开展常态性廉洁教育,推动知行合一;加强对廉洁教育的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切实把廉政教育成果转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思想指引。

  (三)持续强化监督,提升监督质量效果。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既要把日常监督做好做到位,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也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表现。

  (四)严格执纪问责,释放震慑强烈信号。继续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的理念,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对违法违纪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片。深入做好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回访,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五)紧扣队伍建设,打造德才兼备铁军。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

  的政治要求,加大对纪检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执纪能力的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纪检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执纪执法水平。加大对纪检干部的监督力度,养成自觉接受监督、习惯监督的良好习惯,坚决防止“灯下黑”。

篇五: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评价意见

  

  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变得越来越重要。纪检委员应该履行监督责任,对违纪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和惩处,保障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本文将对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报告。

  一、纪检委员的监督职责

  纪检委员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忠诚代表,是党的纪律监察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党员干部的廉政行为,发现和查处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二、纪检委员的监督方法

  纪检委员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调查核实。纪检委员可以利用调查手段,调取相关资料,对违纪行为进行核实。

  2.问责追责。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纪检委员可以采取问责和追责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

  3.教育和引导。对于一些轻微的违纪行为,纪检委员可以采取教育和引导的方式,让被监督对象认识到错误,改正错误。

  三、纪检委员的监督成果

  纪检委员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取得的成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发现和查处违纪行为。纪检委员通过调查核实,发现和查处了一批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维护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1-

  2.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纪检委员通过教育和引导,让一些党员干部认识到错误,改正错误,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委员在履行监督职责的过程中,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党的形象和信誉。

  四、纪检委员的监督不足

  纪检委员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监督力度不够。有些纪检委员在履行监督职责时,监督力度不够,对违纪行为处理不力。

  2.行政干预。一些纪检委员存在行政干预的现象,对违纪行为处理不公正。

  3.内外勾结。一些纪检委员存在内外勾结的现象,对违纪行为进行包庇和纵容。

  五、纪检委员的改进措施

  为了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纪检委员应该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加强自身建设。纪检委员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提高监督力度。

  2.加强法制意识。纪检委员要加强法制意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维护法律的权威。

  3.落实责任制。纪检委员要落实责任制,对违纪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和惩处,保障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六、结语

  -2-

  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纪检委员应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法制意识,落实责任制,严格监督和惩处违纪行为,为党和人民群众谋取更大的利益。

  -3-

篇六: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评价意见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问题与对策

  沈熙政

  【期刊名称】《学理论》

  【年(卷),期】2016(000)011【摘

  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反腐败方针政策的执行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力量.他们是否履行监督责任关系着当地的反腐败力度,关系到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评价,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通过调研,以新乡地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执行情况为例,在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增强履职意识、队伍建设、建立监督考核激励机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四个方面提出建议与对策,力求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维护群众利益提出可行性建议.

  【总页数】3页(P121-123)

  【作

  者】沈熙政

  【作者单位】中共新乡市委党校

  党史党建教研部,河南

  新乡45300【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262.6【相关文献】

  1.基层央行科学履行事后监督职能中的问题与对策2.基层央行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路径探析3.基层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4.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路径5.西安市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的经验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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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评价意见

  

  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发展观的思路

  发展理念是以科学发展理念领导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更自觉地将科学发展理念的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扩大服务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

  以科学发展观领导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我们实现三坚持。一是坚持以中心为中心,服务大局。要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认识和把握,实现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的协调、推进和同步发展。以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为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职责,以中心、服务大局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坚决纠正违反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确保政令畅通,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容忍失误者、批评保守者、严惩腐败者,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归根结底是发展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要以开展执法监察、效率建设、批评保守者、严惩腐败者,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审视自己的工作,努力打破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服务效率、制度机制等各种障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人要全力以赴,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人

  要毫不含糊地改变,使纪检监察工作

  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二、建设性的思路

  实践证明,只有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性,不断增强预见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出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和建设性的方法,才能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尤其要处理好以下四个问题:

  第一,破立统一。既要敢于以改革的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腐败现象,摘除危害党和国家的毒瘤;又要善于以创新的精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按照“一个坚决,三个更加”的要求,敢于和善于跳出原有的思想框框和思维定势,以新的理念指导工作,做到与时俱进。

  第二,标本兼治。要适应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把治标和治本内在地统一起来。加强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近几年,马鞍山市把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开始走出一条以改革创新为先导、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体系为目标的具有马鞍山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路子。

  第三,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特别是在当前腐败问题依然多发易发的情况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刻也不能放松。要着力提高

  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查找发案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推动一步改革、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第四,点面结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处理好宏观与微观、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要立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统筹谋划,突出重点,解决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

  三、源头型的思路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加大预防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的方法和措施,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从思想上堵住源头。要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要面向全社会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要加快形成并不断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建立起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二是深入推进各项改革,着力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把改革作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和根本出路。当前,尤其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三是注重关口前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

  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马鞍山市探索建立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由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分别实行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效果很好。预警机制把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融提醒防范、动态监督、保护挽救于一体,在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之间,又架设了一道预报警戒防线。

  四、整体式的思路

  1993年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来的实践告诉我们,必须以整体式的思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其一,正确处理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的关系,进一步提高领导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既是互相区别、互相独立的两项职能,又是互相补充、互相渗透的有机整体。纪检监察机关对两项工作要统一规划,整体安排,防止“单打一”、“两张皮”,顾此失彼。从纪委来说,要坚持把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统一部署和落实,重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支持行政监察工作;从监察机关来说,要善于从反腐倡廉大局的高度来把握行政监察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纪委常委会的领导,充分履行行政监察职责。其二,用足用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和手段。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党内条规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

  力和规定的程序,充分运用纪检和监察两种手段,发挥好两个优势,不断增强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在行政监察工作中,要利用纪律检查机关组织协调的职能和手段,统一协调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参与配合,进一步增强行政监察的效力;在纪律检查工作中,也要利用行政监察工作紧贴政府中心工作的特点和优势,促进纪检机关更好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其三,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要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特别是对政府部门的监督,要更多地以行政监察的名义进行,避免出现以党代政的现象。

  五、合力化的思路

  合力化的思路,就是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思路。实践证明,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这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的重要制度保证。只有依靠全党全社会,做到各级各部门一起动手,各领域协调行动,各种手段配合运用,才能形成全方位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最终把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限度。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龙头工程。各级党政组织及其主要领导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水平;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反腐败。深入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认真落实广大党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党员更多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形成权责明确、程序规范、制约有效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择、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公职人员行为失范。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不断改进处理监督举报工作的方式方法。

  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纪检监察工作应是一个具有自身运行规律的系统,尽管这个系统内容广泛,结构和功能比较复杂,但它同任何一个管理系统一样可由决策、执行、监控三个子系统构成。其中监控这个子系统承担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决策和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对整个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必要的调节和控制的重任,也就是说检查、督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督查工作正成为领导决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必将进一步促进纪检监察督查工作的任务、地位、作用的变化和工作方法的进一步变革。纵观新时期纪检监察督查工作,具有以下几个新的特点:

  一是在督查工作范围上,由单纯案件催办的“小督办”向办理党委决议、决定的“大督办”方向发展。

  过去纪检监察的督查工作只是办理一些群众来信、来访,举报违纪案件的查办,领导交办或临时性的其它工作。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们党面临新的考验,党政机关、党政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越来越突出,纪检监察工作面对新的形势,督查工作逐步由单纯的事后案件催办向事前的预防型转化,督查的任务由单一的催办案件发展到对党纪、政纪、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

  的开展、落实情况等全方位的大督查、大督办,它的范围涉及到政治、经济、教育的各方面,这时的督查工作已不再是过去的催办工作,而是具有广泛意义上的督促检查工作。这是纪检监察督查工作在根本性质上的一次重大变化。

  二是在督查人员组成上,由办公室人员的“低层次”向党委、纪委主要领导构成的“高层次”方向发展。

  督查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党纪、政纪、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委的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和党风廉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上来以后,只靠纪检监察办公室人员是无法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的。把督查工作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由纪检监察办公室的任务变成党委的职责,由过去的电话催办变成督查人员、党委、纪委主要领导,政工部门齐抓共管已成必然趋势,工作检查,党委有责,做好落实情况的检查,应成为党委常抓不懈的工作。我所从大政工的格局出发,针对全所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情况,从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执法执纪、管教工作,“五防”工作和习艺安全工作的全方位出发,组织纪检监察、政工、管教、习艺安全部门的领导,组成常年的督查小组,每月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全方位的督促检查,违纪违法案件由过去每年发生十多起到2004年仅发生一起,2005年至今没有发生。各方面工作发展势头良好。

  三是在督查工作的本质特征上,从偏重于“务虚”向“务实”型方向发展。

  工作过程和工作形式,是事物发展的非本质的外在联系,对落实某一事项,过于注重形式和过程,督查工作就不能抓落实。纪检监察督查工作过去侧重于对布置的工作的表面检查多,如党纪、政纪、法规学没学、学了几次、警示片看没看、查记录、有就行。现在在注重形式的同时更注重内容和实际。纪检监察部门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工作和环节采取事前参与、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我所针对自己的工作实际,在执法过程中对劳教人员的请假、奖惩、所外执行、所外就医工作,基建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从办理的初始阶段就派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同时在各大队派驻专职纪检监察员,参与大队重大问题的决策,把监督检查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用的全过程,减少工作的失误,注重实际工作效果,求实务实,才是“务实”督查,也是新时期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是督查方法由传统方式向科学方式方向发展。

  在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的新形势下必须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性,把一些影响大、牵涉面广的典型事例的查办结果及时公布或向新闻媒体通报,不仅对公职人员起到制约作用,便于舆论监督,强化民主意识,提高督查效应,而且增强了督查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党的威信。

  加强对查办件的综合分析。如果说过去就案办案,按时办结就算完成了任务。那么现在看来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了。新形势要求我们保质保量的完成督查任务,对查办案件进行综合

  分析,找出带规律性的东西,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性的意见和建议,这正成为新时期督查工作的有效方法。

  针对新时期纪检监察督查工作的新特点,我们必须调整工作思路、采取相应对策,始终保持督查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向步,为此,笔者建议:

  1、加强纪检监察督查制度建设

  过去的督查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对办案情况进行评估,对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通过查阅案卷,看它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适用的纪律条规是否正确等方面去进行督查。往往满足于文字案卷。从督查的内容上看,纪检监察没有这方面的制度规定,督查实践中无章可循。为了维护督查的严肃性、规范性、提高督查的实效性。笔者建议应首先加强督查的制度建设,对督查工作的内容、程序、工作性质、工作原则作出明确的规定,使纪检监察督查工作有章可循,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配备强有力的督查人员

  督查的目的是为了强化监督,要达到这一目的,靠的是督查的力度和督查的质量,而不是督查的数量。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人员配备相对紧缺,没有专门的督查人员,督查工作有时往往应付了事。为了达到督查工作的目的,建议在精减机关工作人员的同时,增加督查工作人员编制,选派政治觉悟高、有较强工作能力、经验比较丰富的同志担任专职督查人员,保证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高督查质量。

  3、加强对督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随着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后,纪检监察督查工作也应该及时围绕党委想经济、议经济、抓经济这个中心上来。监督检查,要为经济这个中心出主意想办法,督查人员必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解决经济建设方面的问题,这就要求督查人员必须懂经济,当好党委的参谋。督查干部工作如何,主要是看他在工作中主动发现了多少问题,提出了多少建议,有几条被领导采纳。因此,要使督查工作尽快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加强督查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努力适应工作要求。

  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所反映的问题也参差不齐。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干部工作不到位、作风飘浮,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他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对群众的切身利益漠不关心,而我们的群众则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能解决他们所反映的这些问题。在这种新形势下,笔者就当前如何搞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仅供参考: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经常换位思考,切实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

  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是人

  民群众作为国家的主人,充分发挥参政议政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有效途径,实质上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一种信任,正确处理好群众信访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有利于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的不正之风,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展民主政治,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转变观念,整合力量。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不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举报部门几个干部的事,信访问题要得到彻底解决,必须各方面、各部门都要统筹协调,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每个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合力。

  二是换位思考,转换工作思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干部应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服务“第一要务”的高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随时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忌把为群众办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群众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众信访、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醒、警示。更要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是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信访部门作为纪检前沿阵地,要高度重视,经常过问,逐步建立起加强做好信访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而使信访举报工作既要立足于基本职责,把执纪办案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与做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又要把调查取证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充分发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和直查快办的优势,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服务。

  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努力化解基层矛盾和对信访问题的预防处置工作

  俗话说:“树有根,水有源”,“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也有其原因。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

  一是要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要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利用接待场所和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相关的法规、信访者的权利与义务、信访工作流程图、本委局受理的范围、工作程序及时限、质量要求以及领导接访的时间等,扩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影响,增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全年工

  作坚持做到“三办”,即: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普件快办;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保持一张笑脸,程序上讲一个清楚,明确给一个答复,承诺一个时限,搞好优质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实践“三种下访”形式:定点下访,即到信访问题较突出的单位和地区开展下访,督促基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定人下访,即针对军转人员、重点上访对象、改制企业分流失业人员等特定人群开展下访,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切实解决好这些人员的实际困难;定事下访,针对移民安置补偿、新城征地补偿、城市拆迁等特殊弱势群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下访,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我们要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或不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也就是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根本和主线,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信访、上访的苗头和隐患,多一点思考,少一分盲目。

  四是要建立健全部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信访工作信息网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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