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意识形态领域13篇

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意识形态领域13篇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意识形态领域  我们要认清民族分裂主义利用手机网络等现代传媒传播分裂思想向青少年的渗透的丑恶意图要切实做好制止屏蔽创造一个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弘扬主流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意识形态领域13篇,供大家参考。

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意识形态领域13篇

篇一: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意识形态领域

  我们要认清民族分裂主义利用手机网络等现代传媒传播分裂思想向青少年的渗透的丑恶意图要切实做好制止屏蔽创造一个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弘扬主流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意识形态环境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我们必须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破坏活动尤其是暴力恐怖活动

  精心整理

  去极端化,争当小小践行者党和国家的好政策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幸福的生活,我们不允许有人破坏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就要加强自身免疫、提高鉴别力,提高思想警惕,保持清醒健康的头脑,坚决抵制极端宗教思想的渗透,用好去极端化的“十大处方”。作为少先队员,离不开党的培养和照顾,离不开党的民族政策的照耀和引导。我将努力发挥自身优势,带头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努力净化育人环境,教育好身边的同学,更要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引导好同学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及危害,不断增强政治意识,维护好新疆的和谐稳定局面。同时我们要果断向宗教极端势力发声亮剑,就是认清了当前形势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以及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必要性,因此他们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在以后学习中,要参与开展“去极端化”专项活动,极力压缩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的空间。筑牢反分裂斗争的钢铁长城我觉得作为小学生,我们必须坚决反对意识形态领域内的分裂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决不许民族分裂主义打民族宗教旗号鼓吹分裂思想。我们要认清民族分裂主义利用手机、网络等现代传媒传播分裂思想,向青少年的渗透的丑恶意图,要切实做好制止、屏蔽,创造一个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弘扬主流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意识形态环境,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我们必须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破坏活动,尤其是暴力恐怖活动。不管分裂主义势力打什么旗号,它总是破坏民族团结、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和谐,实施暴恐活动。因此我们要坚持主动进攻,出重拳严厉打击。重视严防,用好技防、物防等现代手段。形成反分裂斗争的钢铁长城,使一小撮分裂主义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坚决抵制防御宗教极端思想在学校的渗透,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明辨是非,维护民族团结,不信谣、不传谣、珍惜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来源网络,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篇二: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意识形态领域

  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教育坚决抵制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全面落实自治州关于加快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深入扎实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发挥政法机关带动引领作用尉犁县司法局采取多种举措开展去极端化活动取得良好效工作为载体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打牢维稳工作群众基础

  单位去极端化工作总结2篇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教育,坚决抵制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全面落实自治州《关于加快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深入扎实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发挥政法机关带动引领作用,尉犁县司法局采取多种举措开展“去极端化”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以“访惠聚”工作为载体,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打牢维稳工作群众基础。尉犁县司法局住村工作组利用走访群众期间,采取发放宣传单、面对面谈心的形式,大力宣传民族团结与“去极端化”活动,通过面对面的宣讲引导、滴灌式的谈心谈话,从源头上引导教育了村民切实认清宗教极端分子的真实面目,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铲除宗教极端思想这颗社会毒瘤,确保家家都有“明白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以宗教场所为平台,大力开展“去极端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尉犁县司法局组织干部在辖区清真寺内,以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的方式,开展“去极端化”、民族政策、民族团结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为促进依法从事宗教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此举深受穆斯林群众的欢迎。

  三是以“法制宣传课”为抓手,重点开展“去极端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尉犁县司法局组织干部来到古勒巴格

  乡哈达墩村、阿克其开村,围绕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以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为主题,向1200余名村民讲解了《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内容,说明了我国宗教活动的特点;并以案例分析,具体地讲解了“三股势力”、“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危害,提高了广大宗教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有效地遏制了宗教极端思想的蔓延和渗透,维护尉犁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单位去极端化工作总结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深刻地意识到“只有稳定才能有发展,只有稳定才能有和谐,才能有经济的腾飞,才能有人民的安宁幸福、安居乐业,才能建设平等的、团结的、互助的、和谐的社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推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适应国内外形势深刻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的内在需要。通过认真学习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和反分裂斗争再教育,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只有稳定才能有发展,只有稳定才能有和谐,才能有经济的腾飞,才能有人民的安宁幸福、安居乐业,才能建设平等的、团结的、互助的、和谐的社会”。现将学习心得汇报如下充分认清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自治区党委、政府在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始终把维护祖国统一和维护全区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坚持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团结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做了大量的桌有成效的工作,保持了新疆大局的稳定。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无论过去和现在,国内外敌对势力总想在分裂新疆上打主意,从来没有停止对新疆的渗透、分裂和颠覆活动。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国际斗争形式的变化,国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相勾结,妄图把新疆从祖国大家庭中分离出去的阴谋活动正在加紧进行,我们维护新疆稳定的工作面临着严重挑战。

  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出发,进一步认清反分裂斗争形势,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坚定的阵地意识、强烈的责任意识、牢固的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我们始终面临着与西方敌对势力渗透与反渗透、遏制与反遏制、分裂与反分裂、颠覆与反颠覆的激烈斗争。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从国际、大局、全局的高度来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意义,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自觉地、主动地站到反分裂斗争第一线,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反分裂斗争的重任。

  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敏感,用强大的思想武器筑起反分裂斗争的钢铁长城。

  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是争夺人心、争夺群众、争夺阵地,巩固社会主义思想基础的政治斗争,直接关系到民族团结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直接关系到新疆的长治久安,直接关系到祖国的统一。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总书记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是科学的思想论和方法论,是我们改造世界观的强大思想武器。深刻领会和掌握这些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树立起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才能从思想上筑起反分裂斗争的钢铁长城。紧密联系反分裂斗争的现实,始终牢记和实践党的宗旨,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讲民族团结的话,做民族团结的事,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增强新优势,赢得新发展。我们应做到政治上合格,不断增强政治坚定性和政治敏锐性。

  牢记使命和责任,忠实履行好教师义务,做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践行者。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学校是培养“四有”新人的场所,是社会主义的重要思想文化阵地,我们必须牢牢掌握,决不能丝毫松懈。要把各族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切实加强对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开展国情、区情、市情教育,真正把青少年一代培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全体青少年学生要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都有民族团结的思想,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话,人

  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自觉抵制一切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行动,教师是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者,必须无条件地履行教师的义务和职责,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无神论教育,进行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教育。

  教育战线是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重要阵地,学校的稳定不仅关系全区当前的稳定而且关系新疆的长治久安,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培养教育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维护新疆政治稳定,夺取反分裂斗争胜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照检查、反思阶段工作是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承前启后的阶段,为此,××乡党委从四个方面入手,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反思阶段工作,收到较好的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结合第二阶段的工作特点,乡党委及时召开了阶段动员大会,紧密结合××乡工作现状,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对照“七个方面进行反思”要求,全面总结单位和个人近年来的工作情况,从政治、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排查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通过动员,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对深入开展对照检查工作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将学习贯彻于活动始终,继续进行学习教育。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对照检查

  在认真完成对照检查、反思阶段动员大会的基础上,乡党委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在查摆中,采取自己查、领导和同志帮助查等方法,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紧密结合实际,对照“四想、两查摆”要求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排查意识形态领域特别是在教育、宣传、文化宗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检查工作安排上是否还存在薄弱环节。经过归纳汇总,单位5条,个人18条。

  三、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开展正面教育

  9月25日,在准备充分的情况下,××乡党委组织召开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乡主要领导、各支部书记、站所负责人、党员干部、宗教人士代表。在座谈中党员干部围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的主题带头发言、查摆和反思,起到了表率作用,宗教人士也纷纷发言,表示坚决同反分裂、反渗透的行径作斗争,积极维护社会的稳定,合法开展宗教活动。

  另外大力宣传了党和民族的宗教政策,揭露了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反动势力的本质,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一系列的恐怖活动给社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的危害,切实把马克思主义“五观”、“无神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党员干部和群众心里,提高了党员干部群众对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活动工作必要性的认识,大家积极配合,主动监督。

  四、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中,班子和个人对照查摆出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四想、两查摆”的要求,从政治、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深入分析原因,查找根源,客观、准确、深刻的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不搞人人过关,对问题找不准,努力方向不明确的都从新进行撰写。

篇三: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意识形态领域

  如何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第一,要清醒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从社会结构说,任何社会都是在一定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的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统一体。其中,作为统治阶级意志集中体现的意识形态是整个社会机体的灵魂,它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提供理论依据、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柱。从共产党执政地位说,正因为意识形态能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提供理论依据、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柱,意识形态工作就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顺利发展,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这对于党的执政地位的维护自然十分重要。从综合国力构成说,以意识形态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文化,是综合国力构成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软实力,它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因此,我们集中精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意识形态工作。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事业,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辅相成的事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然要求思想道德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从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规律说,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历来是敌对势力同我们激烈争夺的重要阵地,敌对势力要搞乱一个社会、颠覆一个政权,往往是先从意识形态领域打开突破口,先从搞乱人们的思想下手。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发生在世界社会主义阵营内的苏联的解体、东欧的演变就是有力证明。第二,要科学把握当前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形势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进行的,意识形态领域面临世界范围社会思潮激荡的局面。在此背景下,正确认识和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形势极为重要。要对我国意识形态领域这些年来的总形势有个全面判断。从主导方面看,党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面对信息化、经济全球化时代意识形态领域的许多新情况、新变化,全面推进理论武装、新闻宣传、文艺出版、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促进了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得到巩固。另一方面,各种敌对势力加紧在意识形态领域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国内也出现了一些噪音杂音,既有否定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也有否定改革开放、否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对此决不能掉以轻心。再次,要清醒认识敌对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的特点:一是各种敌对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对我国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组织越来越周密,方式越来越多样;二是他们总是拿自由、民主、人权、民族、宗教这些议题大肆炒作,鼓吹普世价值(实际上是鼓吹美国的价值),利用一些重大事件和活动,对我们党和国家进行造谣攻击;三是他们的基本手法是把个别问题扩大化、把单一问题复杂化、把一般问题政治化,,最终把所有问题都说成是我国“社会制度弊端”造成的,始终把矛头指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是他们利用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等现代媒体作为渗透的重要渠道,散布大量有害信息,极力抹黑中国、丑化中国、妖魔化中国。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认识和冷静分析。还要清醒认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高校处在意识形态斗争和较量的前沿,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难度很大,高校的思想理论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1/4

  第三,要大力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本质上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与资本主义价值体系的斗争。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表现,也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要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四个主要方面的建设。大力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意识形态领域的阵地无产阶级、马克思主义不去占领,资产阶级、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必然会去占领。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必须坚决反对“意识形态趋同论”和“意识形态终结论”。许多西方学者站在各自不同立场,对意识形态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理论,其中比较典型的是“意识形态趋同论”与“意识形态终结论”。“意识形态趋同论”故意抹煞各种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根本区别,认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随着发展,相似点越来越多,两种制度和意识形态可以相互妥协、交融,直至趋同。20世纪50年代以后,“意识形态趋同论”向完善、成熟的理论形态发展,并且为资本主义国家向社会主义国家实施“和平演变”战略提供理论说明,其实质在于把社会主义演变成资本主义。20世纪30年代,德国社会学家卡尔·曼海姆最先提出了“意识形态终结论”,他认为意识形态是“乌托邦”,应当把它“排斥”或“置于一旁”。二战以后,一些西方学者掀起了否定意识形态的高潮,提出要把意识形态从“西方社会中排除出去”。苏东剧变,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遭受严重挫折后,“意识形态终结论”更是甚嚣尘上。“马克思主义已经死亡”、“共产主义已经死亡”等类似的标题和口号在欧洲国家出版的一些论著和报刊中随处可见。某些别有用心的西方政客大肆吹嘘资本主义的“胜利”,宣告马克思主义已破产”,称“20世纪是最后埋葬共产主义的世纪”。西方的一些思想家也认为,马克思主义作为“最后一个宏大的意识形态就要终结”,人们的思想观念将在没有党派和阶级性的社会共同意识中统一起来。从马克思主义观点看来,“意识形态终结论”的荒谬性不言而喻。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思想体系,是一定阶级、国家和政党根本利益的体现。只要阶级、国家和政党还存在,意识形态就不会“趋同”,也不会“终结”。因此,无论是“意识形态趋同论”还是“意识形态终结论”,其实质是要消除、否定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以实现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一体化。因此,我们要坚决抵制和反对“意识形态趋同论”、“意识形态终结论”等错误观点,在这个关系社会主义存亡的问题上不能有任何含糊。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指导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重视高校的马克思主义力量建设。值得重视的是,目前在我国某些高校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中,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盛行,马克思主义往往被边缘化。本应作为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的高校,有些成了错误思潮传播的场所,这对社会和青年一代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对这个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我国高校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大学,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占领这个思想文化阵地,坚定不移地强化马克思主义在高校的指导地位,加强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电视和学校出版社的建设,严格社团、课堂、讲座和网络的管理,坚持研究无禁区、讲课有纪律,坚决反对否定、诋毁、淡化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倾向,绝不以任何理由为借口,给错误思想提供传播渠道,以确保导向正确。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

  2/4

  领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弘扬主旋律、突出高品位,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特别是要充分调动和发挥高校广大理论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高校建设成研究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阵地。要组织高校理论工作者开展联合攻关,及时总结我们党带领人民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努力拿出一批有价值、有分量的理论成果。要组织高校理论工作者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大力促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理论体系。努力在高校造就强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为其提供良好的条件,以便他们充分发挥在巩固马克思主义阵地中的作用。

  第四,加强党对宣传文化教育单位的领导中国的一切问题,关键在党。在这方面,首先要按照中央要求配备好领导班子。各级党委重视选拔培养意识形态领域领导干部,配备好领导班子,确保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人手里。并且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原则,管好自己的队伍。要求宣传文化教育单位领导干部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看好自己的阵地。要明辨是非,旗帜鲜明,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要理直气壮、敢于负责、及时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能敷衍塞责、互相推诿、任其蔓延,决不给错误思想观点提供传播渠道,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其次,要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自觉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及时掌握思想理论动向和社会舆情动态,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认真总结党做意识形态工作的成功经验,深入研究信息化、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意识形态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研究和探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不断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驾驭意识形态大局的本领和能力。再次,要做好新形势下知识分子的教育引导工作。知识分子在意识形态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意识形态工作,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知识分子工作。我们党一贯重视对知识分子的团结、教育和引导工作,在新的形势下,我们更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这方面要做的事情很多。首当其冲的是,要高度重视在知识分子中培养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努力造就政治坚定、与党同心同德、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理论家、思想家。这是党在知识分子中最坚定的依靠力量。应该说,这个问题目前还未引起所有宣传文化教育单位领导的重视,有的领导做得很好,有的负领导责任的同志却至今是见物不见人,甚至没有想到在这方面要做些什么。这是一些单位多年淡化意识形态的表现,应得到纠正;同时要正确把握思想理论建设中一些重大关系,即正确处理学术自由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关系,正确处理一元指导思想和文化多样性的关系,正确处理先进性和广泛性的关系,正确处理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现实问题的关系。正确处理这些关系对团结大多数知识分子关系极大;要善于适应新的形势,鼓励和引导广大知识分子坚持“二为”方向;要支持我国学者加强对外学术交流,不断增强在国际学术论坛上的话语权;要多听知识分子的意见,特别是有重大影响的知识分子的意见,加强思想引导,主动提供服务。即使对那些有不同意见甚至发表过错误观点的知识分子,也要多做教育引导工作,从政治上关心和帮助他们,最大限度地把知识分子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中的作用。

  3/4

  注:资料可能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最好仔细浏览后下载使用,感谢您的关注!

  4/4

篇四: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意识形态领域

  如何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第一,要清醒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从社会结构说,任何社会都是在一定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的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统一体。其中,作为统治阶级意志集中体现的意识形态是整个社会机体的灵魂,它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提供理论依据、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柱。从共产党执政地位说,正因为意识形态能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提供理论依据、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柱,意识形态工作就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顺利发展,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这对于党的执政地位的维护自然十分重要。从综合国力构成说,以意识形态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文化,是综合国力构成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软实力,它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因此,我们集中精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意识形态工作。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事业,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辅相成的事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然要求思想道德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从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规律说,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历来是敌对势力同我们激烈争夺的重要阵地,敌对势力要搞乱一个社会、颠覆一个政权,往往是先从意识形态领域打开突破口,先从搞乱人们的思想下手。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发生在世界社会主义阵营内的苏联的解体、东欧的演变就是有力证明。第二,要科学把握当前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形势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进行的,意识形态领域面临世界范围社会思潮激荡的局面。在此背景下,正确认识和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形势极为重要。要对我国意识形态领域这些年来的总形势有个全面判断。从主导方面看,党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面对信息化、经济全球化时代意识形态领域的许多新情况、新变化,全面推进理论武装、新闻宣传、文艺出版、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促进了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得到巩固。另一方面,各种敌对势力加紧在意识形态领域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国内也出现了一些噪音杂音,既有否定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也有否定改革开放、否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对此决不能掉以轻心。再次,要清醒认识敌对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的特点:一是各种敌对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对我国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组织越来越周密,方式越来越多样;二是他们总是拿自由、民主、人权、民族、宗教这些议题大肆炒作,鼓吹普世价值(实际上是鼓吹美国的价值),利用一些重大事件和活动,对我们党和国家进行造谣攻击;三是他们的基本手法是把个别问题扩大化、把单一问题复杂化、把一般问题政治化,,最终把所有问题都说成是我国“社会制度弊端”造成的,始终把矛头指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是他们利用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等现代媒体作为渗透的重要渠道,散布大量有害信息,极力抹黑中国、丑化中国、妖魔化中国。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认识和冷静分析。还要清醒认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高校处在意识形态斗争和较量的前沿,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难度很大,高校

  的思想理论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第三,要大力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本质上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与资本主义价值体系的斗

  争。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表现,也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要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四个主要方面的建设。大力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意识形态领域的阵地无产阶级、马克思主义不去占领,资产阶级、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必然会去占领。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必须坚决反对“意识形态趋同论”和“意识形态终结论”。许多西方学者站在各自不同立场,对意识形态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理论,其中比较典型的是“意识形态趋同论”与“意识形态终结论”。“意识形态趋同论”故意抹煞各种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根本区别,认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随着发展,相似点越来越多,两种制度和意识形态可以相互妥协、交融,直至趋同。20世纪50年代以后,“意识形态趋同论”向完善、成熟的理论形态发展,并且为资本主义国家向社会主义国家实施“和平演变”战略提供理论说明,其实质在于把社会主义演变成资本主义。20世纪30年代,德国社会学家卡尔·曼海姆最先提出了“意识形态终结论”,他认为意识形态是“乌托邦”,应当把它“排斥”或“置于一旁”。二战以后,一些西方学者掀起了否定意识形态的高潮,提出要把意识形态从“西方社会中排除出去”。苏东剧变,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遭受严重挫折后,“意识形态终结论”更是甚嚣尘上。“马克思主义已经死亡”、“共产主义已经死亡”等类似的标题和口号在欧洲国家出版的一些论著和报刊中随处可见。某些别有用心的西方政客大肆吹嘘资本主义的“胜利”,宣告马克思主义已破产”,称“20世纪是最后埋葬共产主义的世纪”。西方的一些思想家也认为,马克思主义作为“最后一个宏大的意识形态就要终结”,人们的思想观念将在没有党派和阶级性的社会共同意识中统一起来。从马克思主义观点看来,“意识形态终结论”的荒谬性不言而喻。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思想体系,是一定阶级、国家和政党根本利益的体现。只要阶级、国家和政党还存在,意识形态就不会“趋同”,也不会“终结”。因此,无论是“意识形态趋同论”还是“意识形态终结论”,其实质是要消除、否定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以实现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一体化。因此,我们要坚决抵制和反对“意识形态趋同论”、“意识形态终结论”等错误观点,在这个关系社会主义存亡的问题上不能有任何含糊。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指导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重视高校的马克思主义力量建设。值得重视的是,目前在我国某些高校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中,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盛行,马克思主义往往被边缘化。本应作为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的高校,有些成了错误思潮传播的场所,这对社会和青年一代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对这个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我国高校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大学,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占领这个思想文化阵地,坚定不移地强化马克思主义在高校的指导地位,加强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电视和学校出版社的建设,严格社团、课堂、讲座和网络的管理,坚持研究无禁区、讲课有纪律,坚决反对否定、诋毁、淡化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倾向,绝不以任何理由为借口,给错误思想提供传播渠道,以确保导向正确。要坚

  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弘扬主旋律、突出高品位,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特别是要充分调动和发挥高校广大理论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高校建设成研究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阵地。要组织高校理论工作者开展联合攻关,及时总结我们党带领人民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努力拿出一批有价值、有分量的理论成果。要组织高校理论工作者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大力促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理论体系。努力在高校造就强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为其提供良好的条件,以便他们充分发挥在巩固马克思主义阵地中的作用。

  第四,加强党对宣传文化教育单位的领导中国的一切问题,关键在党。在这方面,首先要按照中央要求配备好领导班子。各级党委重视选拔培养意识形态领域领导干部,配备好领导班子,确保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人手里。并且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原则,管好自己的队伍。要求宣传文化教育单位领导干部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看好自己的阵地。要明辨是非,旗帜鲜明,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要理直气壮、敢于负责、及时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能敷衍塞责、互相推诿、任其蔓延,决不给错误思想观点提供传播渠道,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其次,要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自觉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及时掌握思想理论动向和社会舆情动态,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认真总结党做意识形态工作的成功经验,深入研究信息化、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意识形态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研究和探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不断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驾驭意识形态大局的本领和能力。再次,要做好新形势下知识分子的教育引导工作。知识分子在意识形态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意识形态工作,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知识分子工作。我们党一贯重视对知识分子的团结、教育和引导工作,在新的形势下,我们更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这方面要做的事情很多。首当其冲的是,要高度重视在知识分子中培养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努力造就政治坚定、与党同心同德、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理论家、思想家。这是党在知识分子中最坚定的依靠力量。应该说,这个问题目前还未引起所有宣传文化教育单位领导的重视,有的领导做得很好,有的负领导责任的同志却至今是见物不见人,甚至没有想到在这方面要做些什么。这是一些单位多年淡化意识形态的表现,应得到纠正;同时要正确把握思想理论建设中一些重大关系,即正确处理学术自由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关系,正确处理一元指导思想和文化多样性的关系,正确处理先进性和广泛性的关系,正确处理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现实问题的关系。正确处理这些关系对团结大多数知识分子关系极大;要善于适应新的形势,鼓励和引导广大知识分子坚持“二为”方向;要支持我国学者加强对外学术交流,不断增强在国际学术论坛上的话语权;要多听知识分子的意见,特别是有重大影响的知识分子的意见,加强思想引导,主动提供服务。即使对那些有不同意见甚至发表过错误观点的知识分子,也要多做教育引导工作,从政治上关心和帮助他们,最大限度地把知

  识分子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中的作用。

篇五: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意识形态领域

  查干诺尔乡去极端化工作目标责任书

  (2018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条例》规定,查干诺尔乡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与各村、乡“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签订去极端化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按照“四句话”要求,持续抓好“四件事”“4+1”,坚决打好“三场硬仗”、打赢“一场人民战争”、做到“三个联动”,决定坚决实现好“一年稳住、二年巩固、三年基本常态、五年全面稳定"规划目标。二、责任内容(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结合实际制定2018年度去极端化工作方案。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去极端化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纳入干部政绩、平安建设和综合维稳考核范围.(二)抓好宗教领域去极端化工作。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去极端化工作。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点,加强各类精神文化产品及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全力确保自治州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组织开展《条

  例》和《关于新疆若干历史问题研究座读会议纪要)的学习宣传活动。

  (四)依法推动去极端化工作。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成际态势不动摇,按照“挖减铲”的要求,坚决铲除“三股势力”。以“五断”为抓手,铲除宗教极端土壤.依法常态开展“三非”整治。全面治理网络环境,实现“零传播、零扩散”。

  (五)科学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广泛开展科学知识宣讲、引导各族群众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帮助群众增强辨别科学与伪科学、反科学的能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六)加强去极端化日常工作.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单位职能作用,继续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信息报送,严格保密制度。三、责任考核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责任内容,制定《考核细则》,实施年度目标贵任考核。

  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各成员单位(签字):

  二0一八年二月

篇六: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意识形态领域

  认真组织学习在全疆严打严防宗教极端势力专项行动动员会上的讲话和上级领导在专项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开展严打严防宗教极端势力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二具体实施阶段组织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集中宣讲等方式在品德思想政治理论及各项活动中进行学习宣传并充分发电子屏宣传栏的作用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深剖析揭露三股势力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反动本质

  “去极端化”工作实施方案3篇

  去极端化工作实施方案篇1根据《关于报送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经验总结材料的函》要求,为严格落实和静县严打严防宗教极端势力专项行动指示精神,巩固社会主义教育阵地,增强各族职工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政治鉴别力,全面维护安全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平安单位。和静县总工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央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以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政治事件、非法聚集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为目标,以建立维稳工作长效机制、推进维稳工作常态化为落脚点,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标本兼治的维稳措施,全力以赴维护巩留县社会大局稳定,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工作方针和原则按照打防并举、源头控制、及时发现、综合整治、凝聚力量、不辱使命、筑牢阵地的方针和原则,使各族干不职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认清三股势力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反动本质、丑恶面目及其危害性,充分认识新疆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不断增强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在维护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更加鲜明,信念更加坚定,行动更加自觉。

  三、组织领导组长:孟克巴图副主席副组长:依不拉音副主席成员:程宏办公室主任和静县总工会全体职工组织员。四、工作任务(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增强基层组织对社会发展稳定的战斗保垒作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政治觉悟、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坚定政治立场。(二)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各族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认清三股势力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反动本质、丑恶面目及其危害性,充分认识新疆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不断增强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三)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和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集中教育长效工作机制。五、工作步骤专项行动从____年10月16日开始至____年10月20日结束,按四个阶段进行,分别为:一、学习宣传动员阶段(____年10月16日至____年10月20日)1、召开动员会

  组织干部职工展开动员大会,对开展严打严防宗教极端势力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安排和思想发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开展好专项行动奠定基础。

  2、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学习____总书记在全疆严打严防宗教极端势力专项行动动员会上的讲话和上级领导在专项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开展严打严防宗教极端势力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二、具体实施阶段组织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集中宣讲等方式,在品德、思想政治理论及各项活动中进行学习宣传,并充分发电子屏、宣传栏的作用,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深剖析,揭露三股势力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反动本质。进一步调动各族干部职工参与宣讲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化认识,提高各族干部职工明辨是非和进行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能力。三、建章立制,完善提高阶段积极探索总结去极端化宗教极端势力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和做法,对那些实践证明效果好的,通过完善提高、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维稳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力量配置的科学化、衔接配合的有序化、社会防控的系统化、应急处突的快速化,逐步形成维护稳定常态化工作格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

  罪活动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精心做好宗教工作;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和依法治理、综合施策、齐抓共管、疏堵结合的总体要求;坚持执行中央关于新疆工作大政方针,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重点,做艰苦细致的工作使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和暴力恐怖活动得到遏制,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美好街道,街道办事处制定关于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服务管理工作,切断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渠道。一是要以去极端化为目标,以四化管理要求为抓手,在团结街道各社区开展清理清查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宣传,做到信息全部掌握、活动基本清楚;二是对辖区内的少数民族信教群众要科学划分工作对象类别,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类教育管理,针对辖区内着蒙面罩袍、留大胡须等行为的人员要进行及时劝导,要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教育、管理、帮教工作,掌握其思想动态,预防从事非法宗教活动传播宗教极端思想。

  (二)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打牢文化阵地防线。一是开展具有现代特色的街道社区文化生活,结合民族团结模范街道创建活动以街道为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多民族参与的庭院活动;二是组织开展以感恩传承团结幸福为主题系列活动,感恩我们伟大的祖国,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团结各民族兄弟姐妹亲如一家,共建和谐家园幸福生活,可以通过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民族团结事迹宣讲报告会、民族宗教知识培训班.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流动人口守法意识。一是要在流动人口居

  多的区域开展党的宗教政策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实际针对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管理工作要让街道社区干部熟练掌握的同时也要覆盖到辖区的出租房屋房东的自学动作,使报告承租人信息成为房东的主动行为,使配合街道社区管理成为房东的应尽义务,使蒙罩袍等人员成为房东的拒租对象,从而实现以证管房、以房管人的目的,要让流动人口租上合法放心的房屋同时也要按规定做好登记备案工作;二是对来我市的流动人口做好服务工作,要做到及时登记,掌握情况,了解疾苦,关心帮助,在就业、就学等方面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是针对去极端化工作的开展,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要形成动态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有效掌握上报该群体的情况。

  (四)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确保去极端化工作宣传全覆盖。要确保街道辖区对去极端化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做到主动登记、服务靠前、宣传靠前,特别是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和流动摊贩要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为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思想理念,旗帜鲜明的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增强各族师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推进讲学宣治活动,加大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抢占意识形态主阵地。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辨别能力、免疫能力、防范能力,根据《轮台县教育系统去极端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库车县第四中学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系列讲话、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去极端化目标,进一步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动员全校广大师生人人参与、时时宣传、丰富完善教育、管理、防控体系,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在学校蔓延传播,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库车县教育事业贡献力量。二、工作目标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外敷里治、综合决策、齐抓共管的原则,做好对全校师生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小手牵大手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舆论宣传、教育引导、文化引领、夯实基础等多种方式,让广大师生中分认识宗教极端思想的反动本质,增强判别力,提高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能力。三、领导机构组长:艾合买提〃阿布拉(校长)副组长:阿布力克木〃伊卜拉伊木(副校长)成员:各班主任四、具体实施1、加强学习,提高去极端化的思想认识。我校严格落实县县教育局党委下发的和根据《轮台县教育系统去极端化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件要求,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活动形式,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认识,要求每名教职工对照自己的言行,查摆出自身在安全稳定、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履行职责等方面存

  在的隐性问题,并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去极端化整改方案。2、在案例中学习,在学习中警醒。通过学习再教育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言行举止。一是通过学习让教职工

  们看清极端分子的真面目、认清他们的本质,进一步明确教职工的自身职责,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我们是在为谁培养人,怎么培养人,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二是深刻揭批暴力恐怖案件的真相,认清暴力恐怖分子的丑恶本质,让教职工知道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化思想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深入开展亮观点表态度发声亮剑活动,积极传递正能量。要求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从自身做起管好自己,教育好身边的人、子女和亲戚朋友远离宗教极端思想,从不穿吉里巴甫服,不留大胡须、不戴面纱、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等方面来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思想的侵蚀。

  3、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去宗教极端化活动,进一步坚定教职工的政治立场。

  一是学校充分利用宣讲团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就近一个时期以来,中央、自治区媒体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11名大学生公开联名书我们不在沉默及维吾尔著名作者联名书等评论文章、访谈节目,强化教师四种意识(即担当意识、责任意识、主体意识、岗位意识),不断加强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建设及反分裂、反渗透教育,为正确区分正常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区别,进而为明确政治立场、坚守维护民族团结阵地夯实了基础。

  二是利用家长会、开学典礼、庆元旦等主题活动,让家长走进学校,参与学校活动,跟孩子一起接受去宗教极端化思想的专题教育,进一步增强

  了家长对非法宗教活动及去宗教极端化思想的认识。通过大走访活动和平时的家访活动,积极发挥每个教职工的宣传员和信息员作用,对每一个学生及家庭成员情况做到四清四掌握。

  4、多措并举让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入脑入心,践行于行动。一是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校讯通、黑板报、宣传栏、书法、绘画、手工作品、手抄报等能看得见、摸得着的,感受得到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去宗教极端化宣传氛围。二是学校领导要经常深入班级和教职工中,了解学校在安全稳定工作、教育教学、学生常规管理等工作方面的开展情况,并就发现的一些问题作出具体的要求和部署。三是加大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力度,重点清查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对一些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给上级部门,通过上级部门的协调解决,使安全隐患问题得到有效地治理。四是配合县纪检部门对教职工的手机、电脑、多媒体卡进行突击检查。五、积极开展八个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去极端化思想的认识。通过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传讲座、举办红歌比赛、读红色书籍、观看红色电影、组织一次去宗教极端化主题演讲、开展一次去宗教极端化征文大赛、举办一次绘画、手工制作比赛、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手拉手融情教育活动、举办一次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学生、教师文艺活动。组织学生选手参与书法、绘画、口语、文艺汇演等比赛活动强化教育成果,并依托道德讲堂平台组织师生开展去极端化主题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未成年人向国

  旗敬礼周一献礼活动,以升国旗仪式为契机,组织师生举行升旗仪式。通过国旗下讲话、国旗下誓词等教育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广大师生的思想认识,引导各族青少年学生尊重知识、崇尚科学,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的侵蚀;充分发挥校园广播、以校园广播、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对师生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等思想理论教育。

  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积极邀请相关人员到学校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专题讲座,通过讲述一些发生在我们境内和身边的鲜活案例增强师生的普法意识。通过普及法制知识、建树法制观念,淡化了宗教氛围的影响,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篇七: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意识形态领域

  精心整理

  去极端化,争当小小践行者党和国家的好政策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幸福的生活,我们不允许有人破坏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就要加强自身免疫、提高鉴别力,提高思想警惕,保持清醒健康的头脑,坚决抵制极端宗教思想的渗透,用好去极端化的“十大处方”。作为少先队员,离不开党的培养和照顾,离不开党的民族政策的照耀和引导。我将努力发挥自身优势,带头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努力净化育人环境,教育好身边的同学,更要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引导好同学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及危害,不断增强政治意识,维护好新疆的和谐稳定局面。同时我们要果断向宗教极端势力发声亮剑,就是认清了当前形势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以及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必要性,因此他们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在以后学习中,要参与开展“去极端化”专项活动,极力压缩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的空间。筑牢反分裂斗争的钢铁长城我觉得作为小学生,我们必须坚决反对意识形态领域内的分裂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决不许民族分裂主义打民族宗教旗号鼓吹分裂思想。我们要认清民族分裂主义利用手机、网络等现代传媒传播分裂思想,向青少年的渗透的丑恶意图,要切实做好制止、屏蔽,创造一个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弘扬主流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意识形态环境,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我们必须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破坏活动,尤其是暴力恐怖活动。不管分裂主义势力打什么旗号,它总是破坏民族团结、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和谐,实施暴恐活动。因此我们要坚持主动进攻,出重拳严厉打击。重视严防,用好技防、物防等现代手段。形成反分裂斗争的钢铁长城,使一小撮分裂主义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坚决抵制防御宗教极端思想在学校的渗透,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明辨是非,维护民族团结,不信谣、不传谣、珍惜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来源网络,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篇八: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意识形态领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2017年3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去极端化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自治区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预防和惩治极端主义犯罪活动。第四条去极端化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第五条去极端化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第六条自治区、州(市、地)、县(市、区)设立去极端化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去极端化。去极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履行调查研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相关职能。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第八条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极端化的主要表现第九条受极端主义影响,下列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化,予以禁止:(一)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二)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三)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的;(四)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五)干预文化娱乐活动,排斥、拒绝广播、电视等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六)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

  (七)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八)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的;(九)不履行法律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者离婚的;(十)不允许子女接受国民教育,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十一)恐吓、诱导他人抵制享受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污损人民币的;(十二)故意损毁、破坏公私财物的;(十三)出版、印刷、发行、销售、制作、下载、存储、复制、查阅、摘抄、持有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的;(十四)蓄意干涉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十五)其他极端化言论和行为。第三章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第十条去极端化应当准确把握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与极端化行为的界限,区分性质,分类施策,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第十一条去极端化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改善民生、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第十二条去极端化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分裂斗争,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第十三条去极端化应当开展大宣讲、大学习、大讨论,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用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学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驳斥邪说谬论,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极端化。第十四条去极端化应当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实行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帮教活动相结合,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与技能培训相结合,教育转化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教育转化成效。第十五条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社区、行业部门以及各类企业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去极端化工作。第四章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去极端化工作。第十七条民族、宗教部门应当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完善宗教人士教育培训和服务管理机制,加强

  对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的服务管理,加强宗教出版物的审核,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做好讲经解经工作,引导正信正行。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第十八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普法活动,培育和提高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监狱管理,防范遏制极端化在监狱传播,做好相关改造、教育、转化工作。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防范打击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的综合治理工作。防范打击利用互联网、移动存储介质等从事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境外极端势力渗透破坏活动、非法出入境活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第二十条教育部门应当防范极端化干预国民教育,加强对师生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加强教材、教学辅导材料审核,防范和抵御极端化向校园渗透。第二十一条文化部门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创新文化(16.860,-0.46,-2.66%)活动,引领文明风尚。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丰富文化产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宣传品。第二十二条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当弘扬主旋律,强化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提高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各类节目的审核,加强正面引导,增强各族群众自觉抵御极端化渗透的意识。第二十三条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强化行业管理,防范极端化传播和渗透。第二十四条卫生计生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防范极端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和在医疗卫生场所传播。第二十五条网信、经信和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网站、论坛、微博、QQ、微信等自媒体和即时通讯软件的管理,及时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不良信息,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第二十六条电信主管部门应当督促电信业务经营者落实对手机、声讯台、固定电话等通信工具中含有极端化内容的音频、留言、通话记录等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传播。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留存证据,及时报案;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应当采取技术措施予以阻断,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婚姻、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管理,防范和抵御极端化渗透。第二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经营许可、注册登记和产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堵住源头,防止宣扬极端化的物品进入市场,并依法查处市场内宣扬极端化的物品。第二十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上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指导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等,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推行新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提高法治化水平,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依法做好去极端化工作。第五章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第三十条全社会应当共同参与去极端化工作。各族群众应当学法守法,树立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和远离极端化。第三十一条工会应当在工会组织、会员中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去极端化活动,防范极端化在工会会员中传播。第三十二条共青团应当对青少年进行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鼓励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青少年抵制极端化、崇尚先进文化、适应现代生活。第三十三条妇联应当对妇女进行先进文化教育,加强对受极端化影响妇女的教育管理,引导帮助其融入现代文明社会,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极端化。第三十四条科协应当在全社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讲好科学故事,引导各族群众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科学认知能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第三十五条宗教团体应当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批驳极端的宗教思想观念,发挥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作用,引导信教群众正确处理法律与教规的关系,确立正信,抵制极端,做守法公民。第三十六条工商联、文联、社科联、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做好去极端化工作。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当对师生员工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增强反分裂、反渗透意识。发挥好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引导作用,教育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反对迷信,抵制极端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学校讲台、讲坛、论坛等,散布、传播极端化言论。

  第三十八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以及各类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去极端化教育培训,推动去极端化宣讲教育进农村、进牧区、进社区、进企业。第三十九条高等院校及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应当加强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去极端化研究。第四十条宗教院校应当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认真履行培养培训宗教教职人员职责,防范极端化渗透。第四十一条大众传媒、新兴媒体应当创新载体和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渠道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活动。第四十二条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公共交通工具、车站、机场等的工作人员,应当劝阻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人员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当履行去极端化的责任,教育引导员工爱岗敬业、遵规守法、团结和睦,反对极端化言论和行为。第四十四条家庭及其成员应当遵法、守法。家长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教育子女崇尚科学,追求文明,维护民族团结,抵制和反对极端化。第四十五条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团结友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旗帜鲜明地批驳极端化,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抵御极端化的渗透。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或者法治教育;情节较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四十七条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去极端化工作中未履行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九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去极端化的具体规定和办法。第五十条本条例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教案

  教学目的:1、了解什么是极端化和什么是去极端化的抽象概念2、熟悉去极端化条列共7章50条的瘠土内容3、通过学习树立正确的宗教思想意识,规范化自我宗教信仰、各种宗教活动教学方法:叙述讲解的方式授课,配合课件和红色电影等多媒体教学手段。教学过程一、导入在生活当中我们总是遇到一些极端思想、极端主义、极端言行,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在社会中杨忠德还带来了危害,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维护社会和谐和人民生活安定,今天我镇政府在查斯社区组织培训学习,由我和大家共同探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这部分内容二、“过程<一>、认识极端化的含义。

  刚才我们多次提到“极端……极端化……去极端化条列”等词汇,我们感觉它在我们生活中是不好的,危险的,甚至是能造成极大危害的。但什么才是去极端化呢?“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那么这些极端化、极端主义在我们的生活中其实我们都是能发现得到,或是听说的到。(可以举生活中一些列子加以说明:极端主义思想、极端化在我们生活中造成的危害事件。)所以我镇一直在开展了“去极端化”这项工作,“去极端化”指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所以2017年3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这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定义了极端化。在此基础上,将极端化的表现也通过法律的明文规定予以明确:如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等14种以

  及其他极端化言论和行为。今天我就和大家一起来学习研究此条列,《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一共7章50条。<二>、《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1-3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去极端化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自治区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预防和惩治极端主义犯罪活动。第四条去极端化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第五条去极端化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

  第六条自治区、州(市、地)、县(市、区)设立去极端化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去极端化。去极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履行调查研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相关职能。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第八条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极端化的主要表现第九条受极端主义影响,下列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化,予以禁止:(一)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二)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三)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的;(四)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五)干预文化娱乐活动,排斥、拒绝广播、电视等公共产品和服务的;

  (六)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七)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八)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的;(九)不履行法律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者离婚的;(十)不允许子女接受国民教育,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十一)恐吓、诱导他人抵制享受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污损人民币的;(十二)故意损毁、破坏公私财物的;(十三)出版、印刷、发行、销售、制作、下载、存储、复制、查阅、摘抄、持有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的;(十四)蓄意干涉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十五)其他极端化言论和行为。第三章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第十条去极端化应当准确把握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与极端化行为的界限,区分性质,分类施策,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

  第十一条去极端化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改善民生、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第十二条去极端化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分裂斗争,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第十三条去极端化应当开展大宣讲、大学习、大讨论,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用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学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驳斥邪说谬论,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极端化。第十四条去极端化应当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实行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帮教活动相结合,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与技能培训相结合,教育转化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教育转化成效。第十五条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社区、行业部门以及各类企业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去极端化工作。<三>、互动环节讲到这里大家听的累了,我也讲的口干舌燥,接下来我们来进行个小游戏,放松放松。

  击鼓传花的游戏:中者回答相关问题或是自行表演节目。(或是其他)<四>、《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4-6章第四章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去极端化工作。第十七条民族、宗教部门应当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完善宗教人士教育培训和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的服务管理,加强宗教出版物的审核,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做好讲经解经工作,引导正信正行。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第十八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普法活动,培育和提高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监狱管理,防范遏制极端化在监狱传播,做好相关改造、教育、转化工作。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防范打击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的综合治理工作。防范打击利用互联网、移动存储介质等

  从事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境外极端势力渗透破坏活动、非法出入境活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第二十条教育部门应当防范极端化干预国民教育,加强对师生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加强教材、教学辅导材料审核,防范和抵御极端化向校园渗透。第二十一条文化部门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创新文化活动,引领文明风尚。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丰富文化产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宣传品。第二十二条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当弘扬主旋律,强化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提高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各类节目的审核,加强正面引导,增强各族群众自觉抵御极端化渗透的意识。第二十三条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强化行业管理,防范极端化传播和渗透。第二十四条卫生计生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防范极端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和在医疗卫生场所传播。第二十五条网信、经信和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网站、论坛、微博、QQ、微信等自媒体和即时通讯软件的

  管理,及时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不良信息,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第二十六条电信主管部门应当督促电信业务经营者落实对手机、声讯台、固定电话等通信工具中含有极端化内容的音频、留言、通话记录等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传播。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留存证据,及时报案;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应当采取技术措施予以阻断,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第二十七条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婚姻、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管理,防范和抵御极端化渗透。第二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经营许可、注册登记和产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堵住源头,防止宣扬极端化的物品进入市场,并依法查处市场内宣扬极端化的物品。第二十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上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指导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等,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推行新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提高法治化水平,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依法做好去极端化工作。第五章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

  第三十条全社会应当共同参与去极端化工作。各族群众应当学法守法,树立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和远离极端化。第三十一条工会应当在工会组织、会员中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去极端化活动,防范极端化在工会会员中传播。第三十二条共青团应当对青少年进行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鼓励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青少年抵制极端化、崇尚先进文化、适应现代生活。第三十三条妇联应当对妇女进行先进文化教育,加强对受极端化影响妇女的教育管理,引导帮助其融入现代文明社会,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极端化。第三十四条科协应当在全社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讲好科学故事,引导各族群众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科学认知能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第三十五条宗教团体应当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批驳极端的宗教思想观念,发挥在去极端化工作

  中的作用,引导信教群众正确处理法律与教规的关系,确立正信,抵制极端,做守法公民。第三十六条工商联、文联、社科联、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做好去极端化工作。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当对师生员工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增强反分裂、反渗透意识。发挥好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引导作用,教育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反对迷信,抵制极端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学校讲台、讲坛、论坛等,散布、传播极端化言论。第三十八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以及各类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去极端化教育培训,推动去极端化宣讲教育进农村、进牧区、进社区、进企业。第三十九条高等院校及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应当加强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去极端化研究。第四十条宗教院校应当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认真履行培养培训宗教教职人员职责,防范极端化渗透。第四十一条大众传媒、新兴媒体应当创新载体和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渠道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活动。

  第四十二条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公共交通工具、车站、机场等的工作人员,应当劝阻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人员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当履行去极端化的责任,教育引导员工爱岗敬业、遵规守法、团结和睦,反对极端化言论和行为。第四十四条家庭及其成员应当遵法、守法。家长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教育子女崇尚科学,追求文明,维护民族团结,抵制和反对极端化。第四十五条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团结友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旗帜鲜明地批驳极端化,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抵御极端化的渗透。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或者法治教育;情节较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去极端化工作中未履行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九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去极端化的具体规定和办法。第五十条本条例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五>总结:到现在我们已经把新疆去极端化条列全部学完了,大家对其中的内容是不是有了大致了解;同时大家也应该知道我们新疆现在的紧张局势,光从我们生活的小镇和什镇目前的形势,(可以简单说说现在我镇目前的紧迫局势)大家就可以感觉到,所以我们每一个人一定要认清“三股势力”的危害程度,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要始终牢记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散播事实不清的信息,特别是面对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自觉站好队,特别是在有关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立场十分坚定,在生活中稳定情

  绪,用心组好本职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捍卫我们现在美好幸福的生活。我的讲课到这就结束,感谢大家用心、耐心聆听!<6>、根据时间灵活机动的安排(根据情况是否结束课程)播放视频或是红电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教案

  2018年4月8日

篇九: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意识形态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每一位工作者必须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知识的传播者首先必须讲学习讲讲正气不仅要精通自己的业务和专业知识还必须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同志思想和邓同志理论学好有关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立场提高敏锐性否则就不能很好地学生

  去极端化心得体会【教师篇】

  无论如何在目前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对分裂斗争的激烈期、干预治疗的“阵痛期”、“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进行抵御和防范极端思想是我们目前必须要做好、做透、做全的一项艰巨工作,下面是关于教师去极端化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

  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向学校渗透,以实际行动守好新疆育人阵地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各族师生思想认识水平,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和自治区教育工委的安排,我校党委在9月5日起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在这几天的集中教育活动中,我们学习了xx,张春贤书记,努尔·白克力主席,尔肯江·吐拉洪常委等领导的系列讲话,有关重要文件,揭批“三种势力”的系列*,观看了视频,听了专家的讲座。通过这次集中学习,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

  一、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防范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到教育系统的重要性。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在依法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新疆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受国内外各种复杂因素影响,部分地方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多发频发。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活动加剧,成为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犯罪思想发动和成员发展的活动基础。宗教极端思想的泛滥,已经对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极大现实危害。对此,我们教育系统的广大教职工都要深刻认识宗教极端思想的邪恶本质和严重危害,不断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确保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

  国家在各级各类学校推行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和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是培养宗教信徒和宗教教职人员,要求每个学生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方针、办学要求和培养目标来约束自己,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必须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科学知识的传播者,首先必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仅要精通自己的业务和专业知识,还必须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同志思想和邓同志理论,学好有关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提高政治敏锐性,否则,就不能很好地教育学生。每一位教育工作者要坚持反对分

  裂维护稳定,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要进一步加深对宗教的本质和“三种势力”利用宗教分裂祖国图谋的认识,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正确判断和处理宗教问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意识形态领域是无形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无论如何在目前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对分裂斗争的激烈期、干预治疗的“阵痛期”、“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进行抵御和防范极端思想是我们目前必须要做好、做透、做全的一项艰巨工作。我们每一位教职工在此项工作当中态度要明确、工作要细致,才能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严打三种势力的嚣张气焰,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关于维护稳定的决策、判断和安排部署上来。

  “7.28、7.30”系列暴力恐怖事件,是境内外“三种势力”蓄谋已久组织的反民族、反人类、分裂祖国的犯罪暴力事件,严重破坏民族团结,扰乱了新疆各族人民的正常生活。当前反对分裂斗争的严峻形势,要求我们保持清醒的认识,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强化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

  时刻绷紧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弦,扎扎实实将各项维稳措施落实到实处,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好民族团结,维护好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作为一所大学的工作者,我们要坚决反对他们这些行为,并充分发挥好一名教育工作者的作用,做好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方面应有的贡献。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人民利益不容侵害。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是哪个民族,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任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何种方式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都必将会受到依法处理,严厉打击。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搞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我们的政府将会严惩不贷,绝不手软。这几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发生,再次告诉我们同境内外“三种势力”斗争是长期的、尖锐的和复杂的。所以我们一定要不做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做的绝对不做。我们应该坚定立场,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暴力恐怖主义,严禁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传播。

  三、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重新认识有关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

  党中央把新疆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会议明确提出“三个事关”:新疆局势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

  华民族伟大复兴;“四个定位”:新疆是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地区,是我国向西北开放的重要门户,也是全国的能源基地和运输通道;“三个看清”看清新疆发展大势,看清做好新疆工作对全党全国大局的影响,看清新疆工作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的地位。党中央关于要坚持教育优先,培养优秀人才,全面提高入学率,让适龄的孩子们学习在学校、生活在学校、成长在学校的部署,令人感到无比振奋,新疆教育迎来了跨越发展的新机遇。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机遇努力完成自己的使命。

  总而言之,当前,在国际敌对势力加紧对我推行“西化”、“分化”策略的大背景下,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加紧对我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并利用宗教一步步将黑手伸向我们社会主义学校和纯真可爱的青少年,妄图达到其与我长期抗衡的目的。复杂的国际背景和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分裂、破坏祖国统一的反对本性,决定了在新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固守社会主义教育阵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对此,我们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这不仅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义务。我们一定要努力学好专业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素养,做一个合格的共产主义接班人,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奋斗!

篇十: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意识形态领域

  去极端化,争当小小践行者

  党和国家的好政策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幸福的生活,我们不允许有人破坏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就要加强自身免疫、提高鉴别力,提高思想警惕,保持清醒健康的头脑,坚决抵制极端宗教思想的渗透,用好去极端化的“十大处方”。作为少先队员,离不开党的培养和照顾,离不开党的民族政策的照耀和引导。我将努力发挥自身优势,带头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努力净化育人环境,教育好身边的同学,更要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引导好同学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及危害,不断增强政治意识,维护好新疆的和谐稳定局面。同时我们要果断向宗教极端势力发声亮剑,就是认清了当前形势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以及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必要性,因此他们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在以后学习中,要参与开展“去极端化”专项活动,极力压缩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的空间。

  筑牢反分裂斗争的钢铁长城我觉得作为小学生,我们必须坚决反对意识形态领域内的分裂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决不许民族分裂主义打民族宗教旗号鼓吹分裂思想。我们要认清民族分裂主义利用手机、网络等现代传媒传播分裂思想,向青少年的渗透的丑恶意图,要切实做好制止、屏蔽,创造一个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弘扬主流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意识形态环境,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我们必须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破坏活动,尤其是暴力恐怖活动。不管分裂主义势力打什么旗号,它总是破坏民族团结、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和谐,实施暴恐活动。因此我们要坚持主动进攻,出重拳严厉打击。重视严防,用好技防、物防等现代手段。形成反分裂斗争的钢铁长城,使一小撮分裂主义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坚决抵制防御宗教极端思想在学校的渗透,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明辨是非,维护民族团结,不信谣、不传谣、珍惜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篇十一: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意识形态领域

P>  【最新】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方案三篇

  为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思想理念,旗帜鲜明的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增强各族师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推进讲学宣治活动,加大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抢占意识形态主阵地。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辨别能力、免疫能力、防范能力,根据《轮台县教育系统去极端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库车县第四中学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系列讲话、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去极端化目标,进一步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动员全校广大师生人人参与、时时宣传、丰富完善教育、管理、防控体系,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在学校蔓延传播,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库车县教育事业贡献力量。二、工作目标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外敷里治、综合决策、齐抓共管的原则,做好对全校师生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小手牵大手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舆论宣传、教育引导、文化引领、夯实基础等多种方式,让广大师生中分认识宗教极端思想的反动本质,增强判别力,提高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能力。三、领导机构

  组长:艾合买提〃阿布拉(校长)副组长:阿布力克木〃伊卜拉伊木(副校长)成员:各班主任四、具体实施1、加强学习,提高去极端化的思想认识。我校严格落实县县教育局党委下发的和根据《轮台县教育系统去极端化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件要求,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活动形式,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认识,要求每名教职工对照自己的言行,查摆出自身在安全稳定、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隐性问题,并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去极端化整改方案。2、在案例中学习,在学习中警醒。通过学习再教育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言行举止。一是通过学习让教职工们看清极端分子的真面目、认清他们的本质,进一步明确教职工的自身职责,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我们是在为谁培养人,怎么培养人,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二是深刻揭批暴力恐怖案件的真相,认清暴力恐怖分子的丑恶本质,让教职工知道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化思想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深入开展亮观点表态度发声亮剑活动,积极传递正能量。要求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从自身做起管好自己,教育好身边的人、子女和亲戚朋友远离宗教极端思想,从不穿吉里巴甫服,不留大胡须、不戴面纱、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等方面来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思想的侵蚀。3、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去宗教极端化活动,进一步坚定教职

  工的政治立场。一是学校充分利用宣讲团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就近一个时期以来,

  中央、自治区媒体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11名大学生公开联名书我们不在沉默及维吾尔著名作者联名书等评论文章、访谈节目,强化教师四种意识(即担当意识、责任意识、主体意识、岗位意识),不断加强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建设及反分裂、反渗透教育,为正确区分正常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区别,进而为明确政治立场、坚守维护民族团结阵地夯实了基础。

  二是利用家长会、开学典礼、庆元旦等主题活动,让家长走进学校,参与学校活动,跟孩子一起接受去宗教极端化思想的专题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家长对非法宗教活动及去宗教极端化思想的认识。通过大走访活动和平时的家访活动,积极发挥每个教职工的宣传员和信息员作用,对每一个学生及家庭成员情况做到四清四掌握。

  4、多措并举让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入脑入心,践行于行动。一是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校讯通、黑板报、宣传栏、书法、绘画、手工作品、手抄报等能看得见、摸得着的,感受得到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去宗教极端化宣传氛围。二是学校领导要经常深入班级和教职工中,了解学校在安全稳定工作、教育教学、学生常规管理等工作方面的开展情况,并就发现的一些问题作出具体的要求和部署。三是加大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力度,重点清查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对一些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给上级部门,通过上级部门的协调

  解决,使安全隐患问题得到有效地治理。四是配合县纪检部门对教职工的手机、电脑、多媒体卡进行突击检查。5、积极开展八个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去极端化思想的认识。通过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传讲座、举办红歌比赛、读红色书籍、观看红色电影、组织一次去宗教极端化主题演讲、开展一次去宗教极端化征文大赛、举办一次绘画、手工制作比赛、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手拉手融情教育活动、举办一次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学生、教师文艺活动。组织学生选手参与书法、绘画、口语、文艺汇演等比赛活动强化教育成果,并依托道德讲堂平台组织师生开展去极端化主题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未成年人向国旗敬礼周一献礼活动,以升国旗仪式为契机,组织师生举行升旗仪式。通过国旗下讲话、国旗下誓词等教育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广大师生的思想认识,引导各族青少年学生尊重知识、崇尚科学,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的侵蚀;充分发挥校园广播、以校园广播、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对师生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等思想理论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积极邀请相关人员到学校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专题讲座,通过讲述一些发生在我们境内和身边的鲜活案例增强师生的普法意识。通过普及法制知识、建树法制观念,淡化了宗教氛围的影响,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根据《关于报送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经验总结材料的函》要求,为严格落实和静县严打严防宗教极端势力专项行动指示精神,巩固社会主义教

  育阵地,增强各族职工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政治鉴别力,全面维护安全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平安单位。和静县总工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央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以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政治事件、非法聚集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为目标,以建立维稳工作长效机制、推进维稳工作常态化为落脚点,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标本兼治的维稳措施,全力以赴维护巩留县社会大局稳定,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工作方针和原则按照打防并举、源头控制、及时发现、综合整治、凝聚力量、不辱使命、筑牢阵地的方针和原则,使各族干不职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认清三股势力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反动本质、丑恶面目及其危害性,充分认识新疆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不断增强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在维护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更加鲜明,信念更加坚定,行动更加自觉。三、组织领导组长:孟克巴图副主席副组长:依不拉音副主席成员:程宏办公室主任

  和静县总工会全体职工组织员。四、工作任务(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增强基层组织对社会发展稳定的战斗保垒作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政治觉悟、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坚定政治立场。(二)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各族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认清三股势力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反动本质、丑恶面目及其危害性,充分认识新疆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不断增强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三)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和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集中教育长效工作机制。五、工作步骤专项行动从20__年10月16日开始至20__年10月20日结束,按四个阶段进行,分别为:一、学习宣传动员阶段(20__年10月16日至20__年10月20日)1、召开动员会组织干部职工展开动员大会,对开展严打严防宗教极端势力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安排和思想发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开展好专项行动奠定基础。2、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认真组织学习____总书记在全疆严打严防宗教极端势力专项行动动员会上的讲话和上级领导在专项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开展严打严防宗教极端势力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

  三、具体实施阶段组织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集中宣讲等方式,在品德、思想政治理论及各项活动中进行学习宣传,并充分发电子屏、宣传栏的作用,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深剖析,揭露三股势力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反动本质。进一步调动各族干部职工参与宣讲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化认识,提高各族干部职工明辨是非和进行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能力。四、建章立制,完善提高阶段积极探索总结去极端化宗教极端势力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和做法,对那些实践证明效果好的,通过完善提高、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维稳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力量配置的科学化、衔接配合的有序化、社会防控的系统化、应急处突的快速化,逐步形成维护稳定常态化工作格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精心做好宗教工作;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和依法治理、综合施策、齐抓共管、疏堵结合的总体要求;坚持执行中央关于新疆工作大政方针,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以社

  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重点,做艰苦细致的工作使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和暴力恐怖活动得到遏制,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美好街道,街道办事处制定关于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服务管理工作,切断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渠道。一是要以去极端化为目标,以四化管理要求为抓手,在团结街道各社区开展清理清查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宣传,做到信息全部掌握、活动基本清楚;二是对辖区内的少数民族信教群众要科学划分工作对象类别,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类教育管理,针对辖区内着蒙面罩袍、留大胡须等行为的人员要进行及时劝导,要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教育、管理、帮教工作,掌握其思想动态,预防从事非法宗教活动传播宗教极端思想。

  (二)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打牢文化阵地防线。一是开展具有现代特色的街道社区文化生活,结合民族团结模范街道创建活动以街道为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多民族参与的庭院活动;二是组织开展以感恩传承团结幸福为主题系列活动,感恩我们伟大的祖国,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团结各民族兄弟姐妹亲如一家,共建和谐家园幸福生活,可以通过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民族团结事迹宣讲报告会、民族宗教知识培训班.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流动人口守法意识。一是要在流动人口居多的区域开展党的宗教政策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实际针对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管理工作要让街道社区干部熟练掌握的同时也要覆盖到辖区的出租房屋房东的自学动作,使报告承租人信息成为房东的主动行为,使配合街道社区管理成为房东的应尽义务,使蒙罩袍等人员成为房东

  的拒租对象,从而实现以证管房、以房管人的目的,要让流动人口租上合法放心的房屋同时也要按规定做好登记备案工作;二是对来我市的流动人口做好服务工作,要做到及时登记,掌握情况,了解疾苦,关心帮助,在就业、就学等方面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是针对去极端化工作的开展,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要形成动态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有效掌握上报该群体的情况。

  (四)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确保去极端化工作宣传全覆盖。要确保街道辖区对去极端化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做到主动登记、服务靠前、宣传靠前,特别是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和流动摊贩要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篇十二: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意识形态领域

P>  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总结范文3篇

  “”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是宣传:“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的法治精神。下面是网给大家的开展工作3篇,欢迎参考~

  哈密市“”工作,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施教、多方参与、综合施策的原那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治理“三非”为主要内容,以,以肃清“圣战殉教进天堂”等宗教极端思想为主要目标,坚持打击的一手要硬、教育疏导的一手也要硬;用好“五把钥匙”,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三管齐下”,以治理宗教极端表现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工作,在地市坚强领导下,通过各级努力取得明显成效。

  一、工作做法(一)、高位推动,坚决凝聚力量推进的政治责任。哈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作,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排“”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哈密市四套班子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工作,制定和印发了《哈密市深入推进“”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单位)任务、责任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工作直接抓、负主责的政治责任,特别是要求把“”工作与维稳工作同分析、同研究、同决策、同部署,并将“”工作纳入了领导班子一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综合治理和平安建立考核的内容,制定目标,量化指标,形成了以考核促落实的强大推力,形成各级党政负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长效机制。(二)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增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法治理念。一是树立大宣传理念,构建大宣传格局。坚持“三级”宣讲,在“”宣讲中,坚持四套班子带头讲,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反复

  讲,组织党员干部、宗教人士专题讲等方式,坚持不懈的抓好广阔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能通过政法部门讲法律、卫生部门讲安康、科技部门讲科学、宗教人士讲教义、群团组织讲风气,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实现了宣传主导、教育先行,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打赢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硬仗。今年以来,哈密市组织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160余名宣讲队伍,深入到村、社区、厂矿、学校、医院等,采取“漫灌”与“滴灌”式教育相结合,开展“”宣传教育360余场,受益群众32万余人次。

  二是开展大培训,增强法治观念。哈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两文件一条例”的学习,将其作为提高各级干部素质的重要抓手,编印了《哈密市学习“两文件一条例”百题问答》及《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5万册在全市范围内发放学习宣传;举办了乡(镇)、市两个层面32场次7000余人的学习“两文件一条例”的知识竞赛活动;开展了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政法工作分管领导,统战民宗、地市“访惠聚”工作组队员、村(社区)干部、教师和宗教人士,共计15批23个班次3200余人的“两文件一条例”专题培训,聘请自治区专家讲课8次,通过培训,掌握了“两文件一条例”的主要精神和相关法规规定,增强了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宗教人士队伍在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中的能力,从根本上解决“不敢管、不会管、不善管”现象。

  (三)大力开展文化活动,以现代文化对冲宗教极端。一是大力倡导现代文明生活。通过举办“青苗麦西来甫跳起来”“百姓大舞台”“农民春晚”“社区春晚”、争创“好婆婆、好媳妇”以及开展摔跤比赛、足球比赛、刺绣比赛等群众性文体活

  动,引导广阔群众追求安康文明生活新风气,强化宣传效果,让先进的文化有力地占领农村意识形态领域。二是充分发挥农村“大喇叭”作用。加大对广阔干部群众党的宗教政策、自治区“非法26条界定、22种宗教极端思想的表现形式”的宣传教育力度,正能量歌曲唱起来;三是让各族农牧民群众享受公共文化效劳根底。哈密市19个乡镇文化站、35个农家书屋以及137个行政村(社区)阅报栏、xx3个村村通和26476个户户通,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开放,促使广阔群众丰富科学知识,抵御宗教极端思想侵蚀。四是建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积极争取援疆工程,完成哈密市电台的地面无线数字电视覆盖工程,可传输1套民语节目、2套以上汉语节目,有效覆盖全市80%的农村人口。开通《哈密市新闻网》《红色报》(、汊文版),建立了《瓜乡零间隔》等多个微信公众平台和市、乡、村356个微信群,形成了网上宣传强势。指导并帮助基层缉拿实际建立茶馆书屋、户外简易运动场,发动社会各界赠送书报和运动器材,为广阔群众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根底保障,切实让文化引领效劳群众。五是加强场所文化设施建立。在地委领导大力支持下,在具备条件的17座场所设立了图书室,为信教群众提供了宗教类的政策与法律法规读本、报刊杂志,引导群众崇尚安康文明的现代生活。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用正信挤压宗教极端。哈密市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抗渗透、打击犯罪”的根本原那么,深入开展宗教人士和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强化“四项管理”,提高宗教人士遵纪守法、抵御渗透、维护稳定的意识。一是强化宗教正信。严把讲经、解经关口,驳斥“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谬论,引导信教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的现代生产生活方

  式,远离宗教极端思想,树立正信,抵抗极端。二是强化爱国感恩意识。分批组织我市宗教人士赴经济兴旺地区和援疆省市开展参观见学活动,使广阔宗教界人士亲眼目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立取得的宏大成就和各民族亲如一家的团结气氛,强化“五个认同”,激发宗教界人士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今年9月至xx年4月,方案覆盖全市宗教人士和民族团结模范300余人到内地参观见学,目前已组织三批75名宗教人士赴内地参观见学。三是建立奖励鼓励机制。定期对宗教人士及民管组织负责人进展每半年一考核,考核优秀的在“双五好”评比活动中优先考虑,考核不称职采取批评教育停职等措施,确保宗教界队伍的纯洁可靠。四是建立和完善宗教事务管理制度和机制。认真落实《哈密市领导干部联系场所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哈密市宗教教职人员职责》,翻译印制了《哈密市领导干部联系场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记录册》,发放到四套班子领导和各乡镇、街道科级领导手中,要求市四套班子领导每月至少对所联系的场所和宗教人士进展一次走访、谈话,催促宗教人士和民管组织履行民主管理职责,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对场所的依法管理、民主管理和社会管理机制,健全敏感节点清理整顿和日常摸排检查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宗教领域群体性事件发生。

篇十三: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意识形态领域

P>  去极端化条例修正前后对照表修正后修正前20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的决定修正2017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总则第一条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去极端化条例》修正前后对照表

  修正后

  2018年10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的决定》修正

  修正前

  2017年3月29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总则

  第一条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去极端化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去极端化适用本条例。

  第二条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自治区自治区预防、遏制和消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除极端化,预防和惩治化,预防和惩治极端主义犯罪活动。极端主义犯罪活动。

  第四条

  去极端化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去极端化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五条

  去极端化工作实行领导去极端化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考核制。自治区、州(市、地)、自治区、州(市、地)、县(市、区)设立去极县(市、区)设立去极端化领导小组,负责本端化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去极端化。行政区域的去极端化。去极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履行调查研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相关职能。去极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履行调查研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相关职能。

  第六条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予表彰、奖励。第二章极端化的主要表现

  第八条

  第九条

  受极端主义影响,下列受极端主义影响,下列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化,予以禁止:化,予以禁止:(一)宣扬、散布(一)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极端化思想的;(二)干涉他人宗(二)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强迫他参加宗教活动,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

  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者劳务的;(三)干涉他人婚(三)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的;动的;(四)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四)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

  (五)干预正常文(五)干预文化娱化娱乐活动,排斥、拒乐活动,排斥、拒绝广绝广播、电视等公共产播、电视等公共产品和品和服务的;服务的;(六)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六)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

  (七)自己或强迫(七)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戴极端化标志的;(八)以非正常蓄(八)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的;的;(九)不履行法律(九)不履行法律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者离婚的;者离婚的;(十)不允许子女(十)不允许子女接受国民教育,妨碍国接受国民教育,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家教育制度实施的;(十一)恐吓、诱导他人抵制享受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污损人民币的;(十一)恐吓、诱导他人抵制享受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污损人民币的;

  (十二)故意损毁、(十二)故意损毁、破坏公私财物的;破坏公私财物的;(十三)出版、印(十三)出版、印

  刷、发行、销售、制作、下载、存储、复制、查阅、摘抄、持有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的;

  刷、发行、销售、制作、下载、存储、复制、查阅、摘抄、持有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的;

  (十四)蓄意干涉(十四)蓄意干涉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施的;(十五)其他极端(十五)其他极端化言论和行为。化言论和行为。第三章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

  第十条

  去极端化应当准确把握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与极端化行为的界限,区分性质,分类施策,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去极端化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教育培训、改善民生、关爱帮扶、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实现相互促进。去极端化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分裂斗争,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

  去极端化应当准确把握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与极端化行为的界限,区分性质,分类施策,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去极端化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改善民生、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去极端化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分裂斗争,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去极端化应当开展大宣讲、大学习、大讨论,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用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学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驳斥邪说谬论,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极端化。去极端化应当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实行个别教育与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帮教活动相结合,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与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法律、学习技能相结合,教育转化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教育转化实效。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社区、行业部门以及各类企业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去极端化工作。

  去极端化应当开展大宣讲、大学习、大讨论,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用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学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驳斥邪说谬论,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极端化。去极端化应当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实行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帮教活动相结合,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与技能培训相结合,教育转化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教育转化成效。

  第十四条(修正)

  第十五条

  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社区、行业部门以及各类企业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去极端化工作。

  第四章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等教育转化机构和管理部门,对受极端主义影响人员进行教育转化,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十七条(新增)

  第十八条

  民族、宗教部门应当开第十七条民族、宗教部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门应当开展民族宗教政

  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完善宗教人士教育培训和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的服务管理,加强宗教出版物的审核,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做好讲经解经工作,引导正信正行。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

  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完善宗教人士教育培训和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的服务管理,加强宗教出版物的审核,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做好讲经解经工作,引导正信正行。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第十八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普法活动,培育和提高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监狱管理,防范遏制极端化在监狱传播,做好相关改造、教育、转化工作。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防范打击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的综合治理工作。防范打击利用互联网、移动存储介质等从事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境外极端势力渗透破坏活动、非法出入境活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

  第十九条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普法活动,培育和提高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监狱管理,防范遏制极端化在监狱传播,做好相关改造、教育、转化工作。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防范打击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的综合治理工作。防范打击利用互联网、移动存储介质等从事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境外极端势力渗透破坏活动、非法出入境活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教育转化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新增)

  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等教育转化机构做好安全管理、教育教学、就业帮扶、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和指导监督等工作,推动教育转化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第二十二条教育部门应当防范极端化干预国民教育,加强对师生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加强教材、教学辅导材料审核,防范和抵御极端化向校园渗透。第二十条教育部门应当防范极端化干预国民教育,加强对师生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加强教材、教学辅导材料审核,防范和抵御极端化向校园渗透。

  第二十三条

  文化部门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创新文化活动,引领文明风尚。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丰富文化产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宣传品。

  第二十一条文化部门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创新文化活动,引领文明风尚。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丰富文化产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宣传品。第二十二条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当弘扬主旋律,强化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提高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各类节目的审核,加强正面引导,增强各族群众自觉抵御极端化渗透的意识。

  第二十四条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当弘扬主旋律,强化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提高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各类节目的审核,加强正面引导,增强各族群众自觉抵御极端化渗透的意识。

  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强化行业管理,防范极端化传播和渗透。

  第二十三条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强化行业管理,防范极端化传播和渗透。第二十四条卫生计生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防范极端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和在医疗卫生场所传播。第二十五条网信、经信和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网站、论坛、微博、QQ、微信等自媒体和即时通讯软件的管理,及时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不良信息,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第二十六条电信主管部门应当督促电信业务经营者落实对手机、声讯台、固定电话等通信工具中含有极端化内容的音频、留言、通话记录等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传播。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留存证据,及时报案;对

  第二十六条

  卫生计生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防范极端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和在医疗卫生场所传播。

  第二十七条

  网信、经信和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网站、论坛、微博、QQ、微信等自媒体和即时通讯软件的管理,及时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不良信息,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电信主管部门应当督促电信业务经营者落实对手机、声讯台、固定电话等通信工具中含有极端化内容的音频、留言、通话记录等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传播。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留存证据,及时报案;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

  第二十八条

  息,应当采取技术措施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予以阻断,协助公安机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关进行依法处理。应当采取技术措施予以阻断,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第二十九条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婚姻、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管理,防范和抵御极端化渗透。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经营许可、注册登记和产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堵住源头,防止宣扬极端化的物品进入市场,并依法查处市场内宣扬极端化的物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上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指导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等,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推行新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提高法治化水平,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依法做好去极端化工作。第二十七条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婚姻、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管理,防范和抵御极端化渗透。第二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经营许可、注册登记和产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堵住源头,防止宣扬极端化的物品进入市场,并依法查处市场内宣扬极端化的物品。第二十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上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指导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等,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推行新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提高法治化水平,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依法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第三十二条全社会应当共同参与去极端化工作。各族群众应当学法守法,树立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第三十条全社会应当共同参与去极端化工作。各族群众应当学法守法,树立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

  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和远离极端化。第三十三条(新增)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等教育转化机构应当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去极端化思想教育、心理矫治、行为矫正,促进受教育培训人员思想转化,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工会应当在工会组织、会员中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去极端化活动,防范极端化在工会会员中传播。

  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和远离极端化。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一条工会应当在工会组织、会员中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去极端化活动,防范极端化在工会会员中传播。第三十二条共青团应当对青少年进行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鼓励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青少年抵制极端化、崇尚先进文化、适应现代生活。第三十三条妇联应当对妇女进行先进文化教育,加强对受极端化影响妇女的教育管理,引导帮助其融入现代文明社会,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极端化。

  第三十五条

  共青团应当对青少年进行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鼓励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青少年抵制极端化、崇尚先进文化、适应现代生活。

  第三十六条

  妇联应当对妇女进行先进文化教育,加强对受极端化影响妇女的教育管理,引导帮助其融入现代文明社会,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极端化。

  第三十七条

  科协应当在全社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讲好科学故事,引导各族群众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科学认知能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第三十四条科协应当在全社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讲好科学故事,引导各族群众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科学认知能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第三十五条宗教团体应当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批驳极端的宗教思想观念,发挥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作用,引导信教群众正确处理法律与教规的关系,确立正信,抵制极端,做守法公民。第三十六条工商联、文联、社科联、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做好去极端化工作。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当对师生员工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增强反分裂、反渗透意识。发挥好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引导作用,教育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反对迷信,抵制极端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学校讲台、讲坛、论坛等,散布、传播极端化言论。

  第三十八条

  宗教团体应当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批驳极端的宗教思想观念,发挥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作用,引导信教群众正确处理法律与教规的关系,确立正信,抵制极端,做守法公民。

  第三十九条

  工商联、文联、社科联、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学校应当对师生员工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增强反分裂、反渗透意识。发挥好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引导作用,教育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反对迷信,抵制极端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学校讲台、讲坛、论坛等,散布、传播极端化言论。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以及各类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去极端化教育培训,推动去极端化宣讲教育进农村、进牧区、进社区、进企业。高等院校及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应当加强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去极端化研究。

  第三十八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以及各类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去极端化教育培训,推动去极端化宣讲教育进农村、进牧区、进社区、进企业。第三十九条高等院校及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应当加强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去极端化研究。第四十条宗教院校应当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认真履行培养培训宗教教职人员职责,防范极端化渗透。第四十一条大众传媒、新兴媒体应当创新载体和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渠道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活动。第四十二条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公共交通工具、车站、机场等的工作人员,应当劝阻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人员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当履行去极端化的责任,教育引导员工爱岗敬业、遵规守法、团结和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

  宗教院校应当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认真履行培养培训宗教教职人员职责,防范极端化渗透。

  第四十四条

  大众传媒、新兴媒体应当创新载体和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渠道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活动。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公共交通工具、车站、机场等的工作人员,应当劝阻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人员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当履行去极端化的责任,教育引导员工爱岗敬业、遵规守法、团结和睦,反对极端化

  言论和行为。

  睦,反对极端化言论和行为。第四十四条家庭及其成员应当遵法、守法。家长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教育子女崇尚科学,追求文明,维护民族团结,抵制和反对极端化。第四十五条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团结友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旗帜鲜明地批驳极端化,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抵御极端化的渗透。

  第四十七条

  家庭及其成员应当遵法、守法。家长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教育子女崇尚科学,追求文明,维护民族团结,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第四十八条

  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团结友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旗帜鲜明地批驳极端化,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抵御极端化的渗透。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修正)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或者法治教育;情节较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去极端化工作中未履行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删除此条

  第四十七条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去极端化工作中未履行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一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可根据第四十九条自治区人本条例,制定去极端化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去极端化的具体规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定和办法。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第五十条本条例自行。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二条

推荐访问: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意识形态领域 意识形态 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