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残社会组织内源发展动因与策略研究8篇

助残社会组织内源发展动因与策略研究8篇助残社会组织内源发展动因与策略研究 助残社会组织内源发展动因与策略研究宰易艳阳(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南京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南京210037)摘要:民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助残社会组织内源发展动因与策略研究8篇,供大家参考。

助残社会组织内源发展动因与策略研究8篇

篇一:助残社会组织内源发展动因与策略研究

社会组织内源发展动因与策略研究宰易艳阳(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南京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南京210037)摘要:民间性、公益性、专业性的助残社会组织是残疾人“服务性福利”的直接递送主体。依循“体制内培育”与“体制外嵌入”逻辑,我国助残社会组织的发展呈现出“单维资源依赖”倾向,陷入“错位化”“景点化”“工具化”“内卷化”的发展困局.从而构成“内源发展”的现实动因。助残社会组织的发展应关注组织自身的能力建设与资源整合,构建由“行政性”“专业性”“市场性”“公益性”的外部资源与“禀赋性”“能动性”“生产性”“价值性”的内部资源组成的“资源系统”,导入“外部资源”以促进助残社会组织“资源内生”.以“内生资源”推进助残社会组织实践“自主性”“参与性”“持续性”与“规范性”的“内源发展”路径。关键词:助残社会组织;内源发展;资源依赖;资源内生;社会组织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卜862x(2019)02—0137—006一、问题的提出助残社会组织是以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为对象,具体开展各类助残服务以满足残疾人多元化需求。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非营利机构,是残疾人“服务性福利”⋯的直接传递主体,是保障“弱有所扶”,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组织基础。民间性、公益性、志愿性、专门性、专业性是助残社会组织的主要特征。截至2017年底,我国已有各类助残社会组织2520个。[2]助残社会组织是残疾人服务专业化、精准化、高效化的实践载体与递送保障,已成为我国助残社会服务具体实施与推进的重要力量。在社会建设、社会治理及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化实践背景下,包括助残服务机构在内的社会组织发展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议题。“分类控制体系”[3]“嵌人性发展”[4]“参与型””‘伙伴型”[6]“自主性”⋯等模式是学者们对我国社会组织成长路径及其与政府关系的精练解读或者理想重塑。无论采取何种成长策略,“资源”是社会组织生存发展的必备要件。打破资源瓶颈,应对资源匮乏,充分汲取资源,是我国助残社会组织成长的重要前提基础。由于发展时机的滞后性、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服务层次的兜底性、服务项目的低关注度,助残社会组织的“单维”资源依赖特征尤为突出。大部分助残社会组织“内生资源”不足,缺乏自我造血能力等“内源发展”动力,呈现出明显的生存“脆弱性”特征。“内源发展”(endogenous development)理论源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西方学术界关于第三世界国家发展模式的探索。学者们反思“现代化理论”“依附理论”等西方中心主义倾向的“发展主义”理论在逻辑与实践上的缺陷,他们认为必须“抛弃‘我们’才能为‘他们’完成现代化的信念”[8],应倡导一种“来自于本土”的“内源性”的第三世界国家发展模式。“内源发展”理论不仅适用于国家层面,亦适用于社会、社区、组织等层面。本本刊网址·在线杂志:www.jhlt.net.cn+基金项目: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残疾人家庭与社会支持机制构建及案例库建设”(17zDAll5);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协同治理视域下‘社区化医养结合’城市养老服务模式研究”(18YJc840050)作者简介:易艳阳(1983一),女,江苏兴化人,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讲师,南京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残疾人与老年人服务。137万方数据

 弘淮端理2019.2文认为,“内源发展”核心思想在于:发展的要义除了获取外部的资源支持以外。更应注重源于发展主体内部的资源激活、挖掘与整合.以提升发展的能动性、参与性、自主性与持续性。助残社会组织作为发展主体.同样应关注“内源性”的发展路径。促进助残社会组织更加有效对接政府、市场等外部资源主体。改变现有的单维资源依赖的不平衡状态。最大限度激发、整合与盘活组织内生性资源,增进组织服务效能.激发组织自我发展潜力,提升组织抗御外部风险能力,实现助残社会组织的内源发展,是本文研究的基本出发点。二、“单维资源依赖”困局:助残社会组织内源发展的现实动因我国助残社会组织主要依循“体制内培育”与“体制外嵌人”两类发展逻辑。“体制内培育”主要指助残社会组织“自上而下”的发展逻辑.经历着“政府建构一组织孵化一资源赋予一扎根成长”的发展轨迹。政府是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直接培育者与推动者。“体制外嵌入”主要指助残社会组织“自下而上”的发展逻辑,经历着“自我孕育一身份获取一资源汲取一自愿依附”的发展轨迹。政府以外的个人或组织是“体制外”助残社会组织的直接创立者.其主动获取政府支持,嵌入于政府主导的助残服务体系中。无论是“体制内培育”还是“体制外嵌入”,助残社会组织的两类发展逻辑殊途同归地走向了“单维资源依赖”的境地。其具体表现为:一是资源依赖对象的单一性。由于性质的非营利性、运作模式的非强制性,服务对象的特殊弱势性,助残社会组织对于外部资源的依赖程度往往高于企业、政府以及其他类型的社会组织。西方社会组织的资源结构是多元的。吸纳了大量来源于政府制度性资源以外的慈善性、志愿性或者市场性资源。然而,在我国“慈善不足”“公益滞后”的土壤中,替代性资源匮乏,多数助残社会组织往往只能“单向”地依赖于政府的资源支持。二是资源依赖内容的多重性。助残社会组织对于政府的资源依赖是全方位的,宏观的政策性资源(比如鼓励性的制度政策)。中观的运营性资源(比如政府1 38所发包的项目)以及微观的实体性资源(比如场地供给等),组织都有赖于政府的规范、指引、认同与支持;在身份认可、服务场地、资金来源、人力资源、税收减免、项目指导等方面形成了对于政府的多重依赖。三是资源依赖关系的不平衡性。在美国学者萨拉蒙看来。美国的“第三方机构”履行了大量的政府职能.而形成一种精巧的“第三方治理体系”[9】43。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呈现资源互赖、优势互补的关系模式。而我国由于助残社会组织的“后生性”.助残社会组织禀赋不足。尚未能积累起可与政府资源平等交换的专业化优势性资源。四是资源依赖延续的非稳定性。助残社会组织对于政府资源的获取往往通过“竞标”来操作,政府以残障儿童康复、残疾人就业支持等项目发包方式将资金等资源“打包”给中标组织。政府支持与“项目”捆掷,“失标”则意味着“政府撤资”,组织难以获得稳定性的资源依赖预期。五是资源依赖方式的被动性。助残社会组织主要通过承接政府项目而获取资源.被动迎合项目发包方即政府的需求及喜好成为组织行为“惯习”,而缺乏主动拓展服务与资源的动力与能力。诚然.我国助残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残疾人服务项目,开展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日间照料等特色专业化服务,挖掘残疾人潜能,解放家庭生产力,满足残疾人及其家庭需求等方面功能显著。在残疾人服务供给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在“单维资源依赖”的发展逻辑下,助残社会组织以一种“寄居蟹的艺术”【10]深度依赖于政府的资源供给.致使助残社会组织“依附性”有余而“自主性”不足。“行政性”有余而“专业性”不足,呈现出服务内容“错位化”、服务项目“景点化”、服务目标“工具化”、服务效用“内卷化”的发展困局。服务内容“错位化”具体表现为助残社会组织的服务供给常以形式化的政府项目标书为模本.仅单向迎合于政府诉求而可能与残疾人服务对象的具体需求相错位。比如某省以“辅助性就业”为重点内容的“残疾人之家”项目可能并不契合社区残障儿童、重度残疾人、老年残疾人等残疾群体的“康教结合”“康养结合”“居家照护”等特殊性需求。服务项目“景点化”表现为某些助残社会组织的服务效果可能并不理想.但是被打造成基层政府,残联部门迎合上级文件.应付上级万方数据

 助残社会组织内源发展动因与策略研究检查或者同行学习取经的“景点”。机构平时门可罗雀,甚至仅是“挂牌子”“放设备”的形式化场所,鲜有残疾人来接受服务。这类助残社会组织本质上是政府的政绩形象工程.展示性功能大于服务性功能。服务目标“工具化”表现为助残社会组织与基层政府结合成为“利益共同体”⋯].其发展目标可能与机构的性质、宗旨、特色相偏离,与服务对象的需求相错位,而只是政府残疾人工作在基层的延伸与拓展。服务效用“内卷化”具体表现为助残社会组织在政府的指标化要求下,仅在数量上迅速增长.但是服务质量与效果可能与服务对象需求相距甚远,组织的效能与专业性并未得到显著提升。只是一类仅“增长”而不“成长”的“发展的幻象”[12]。三、资源内生:助残社会组织内源发展的实践策略(一)助残社会组织的“资源系统”构建任何组织都不是孤立生存发展的,其必须嵌入于一定的组织环境,与其他组织产生资源交换,形成资源依赖关系。助残社会组织由于其性质的非生产性与非权威性,外部的资源支持不可或缺。作为助残社会组织服务对象的残障人士亦是政府兜底保障性福利资源与社会公益性服务资源的重点递送对象,而助残社会组织在传递链中可承担资源中介的角色。注重组织内生性资源激活与发掘的“内源发展”,并不排斥组织外部资源的导入与利用。助残社会组织的“内源发展”首先应理顺组织内外部的资源及其关联.改变“单行政性资源外部资源专业性资源购买服务供需关系禀赋性资源生产性资源内部资源能动性资源价值性资源技术理念圆市场性资源公益性资源图1 助残社会组织内外资源系统维资源依赖”格局,打造整合性的组织内外部“资源系统”(图1)。外部资源是组织生存发展的必备条件。根据主体来源,助残社会组织的外部资源主要包括“行政性资源”“专业性资源”“市场性资源”与“公益性资源”。“行政性资源”的主体即是政府。作为残疾人制度性福利供给的首要责任主体,政府成为助残社会组织的主要资源汲取与依赖对象。“行政性资源”以及背后的政府支持是组织发展的重要依据。“专业性资源”的主体是直接或间接与助残社会组织的服务开展相关联的专业化的社会行动者.比如公办性质的残障康复医院、公立特殊教育机构、残障专业研究协会、高等院校以及其他类型社会组织。这些主体为助残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专业理论、先进理念、前沿技术、智力支持以及协作伙伴等“专业性资源”来源。“市场性资源”的主体是各类商业化盈利性机构。市场主体出于社会责任感的驱使,或者“影响力投资”的动机,通过慈善捐赠、慈善活动、慈善孵化等方式,成为助残社会组织直接或者间接资源来源。“公益性资源”的主体即是社会大众。社会大众对于残疾人的接纳性、支持性的态度,社会公众的公益情怀、志愿精神、互助意识、共享理念均可直接转化为残疾人支持的社会性资源.也间接为助残社会组织的发展构筑坚实的群众资源基础。内部资源是组织生存发展的动力源泉。根据内容性质,助残社会组织的内部资源主要包括“禀赋性资源”“能动性资源”“生产性资源”与“价值性资源”。“禀赋性资源”是指作为第三部门的助残社会组织所具有的天然优势。非营利性、民间性、专门性的助残社会组织,承担了大量剥离自“全能政府”的服务职能,致力于以多元化、专业化的方式满足残疾人及其家庭的个性化需求。这些社会组织的本质特征、先天优势与特定功能构成了助残社会组织独有的“禀赋性资源”。“能动性资源”是指作为助残社会组织运营与发展的能动j生主体的组织人力资源。组织人力资源不仅包括管理者、专业人员等服务者,残疾人、残疾人家属等服务对象亦应被视为有能力、有潜力的“能动性资源”。服务者的专业能力提升。服务对象的自身能力建设,以及两者间的良好互动,是1 39万方数据

 江淮端理2019.2组织发展的直接内驱力。“生产性资源”是指助残社会组织可能所具有的经济功能与市场价值。作为非营利性质的助残社会组织并非是完全剥离生产功能的纯消费型机构,在一定条件下.其“生产性资源”亦可被激活,对外供给市场所需的商品与服务,形成“自我造血”机制,满足市场需求,创造经济价值。“价值性资源”是指作为助残社会组织内核的理念价值系统。“以人为本”“助人自助”“互助关怀”“残健共融”“共享发展”等价值指引是助残社会组织的灵魂,亦是其扎根发展的精神动力。助残社会组织的外部资源与内部资源通过相应中介渠道,形成互动沟通的动态耦合机制。“行政性资源”与“禀赋性资源”通过“购买服务”相链接,助残社会组织以其“资源禀赋”换取作为项目发包方的政府的财政资助等“行政性资源”支持。“专业性资源”与“能动性资源”通过“技术理念”相沟通,组织外部的专业技术与理念是影响组织内部“能动性资源”能力提升的重要因素。“市场性资源”与“生产性资源”通过“供需关系”相匹配:外部市场性主体的“影响力投资”动机与组织“自我造血”的生产性压力,直接激活了组织内外资源交换的需求。“公益性资源”与“价值性资源”通过“心理认同”相融合;公众对残疾人的共融性、关爱性社会行动所汇聚成的“公益性资源”与组织所固有的“助人”等“价值性资源”,相互认同,彼此强化,固化了组织发展的价值内核。(二)外部资源输入,催化助残社会组织“资源内生”获取政府支持,强化组织内部“禀赋性资源”。外部的政府支持与“行政性资源”导人,是激发组织内部“禀赋性资源”功...

篇二:助残社会组织内源发展动因与策略研究

万里学院学报2016 年 3 月· ·宁波市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及战略研究—— — 以海曙区社会组织为例魏水英, 王宸游, 黄 琦( 浙江万里学院, 浙江 宁波 315100 )摘 要:

 主要采用自填式问卷和结构式访问相结合的方法,从人力资源、内部管理、物资状况、财务状况、技术技能、服务输出及成果、外部资源环境等七个维度,对宁波市海曙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

 在此基础上,运用 SWOT 分析法对社会组织面临的外部威胁、挑战及内部的优势、劣势进行分析,并结合国内外社会组织的发展经验,设计出切合宁波市社会组织在资金筹集能力、成员招募能力、交流合作能力、公信力与影响力、内部管理、监督机制等六个方面的发展对策。关 键 词:

 社会组织; 战略规划; SWOT 分析中图分类号:

 C915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1-2250 ( 2016 )

 02-0050-09收稿日期:

 2016-01-13作者简介:

 魏水英( 1975- ),女,湖北赤壁人,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组织社会学。Journal of Zhejiang Wanli University浙江万里学院学报第 23 卷 第 6 期Vo1.23 No.62010 年 11 月 November 2010Journal of Zhejiang Wanli University浙江万里学院学报第 29 卷 第 2 期Vo1.29 No.22016 年 3 月 March 20160 引言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扶持。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使之成为与政府部门和市场部门并列的第三种力量,对于推动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宁波市社会组织以年均 27% 的速度递增;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已基本实现县(市)区全覆盖;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开展公益创投项目等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但不可忽视,当前宁波市社会组织的发展依然处于起步阶段,社会组织与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的关系亟需转变,在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也存在种种弊端。

 这些都将对社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造成影响。

 本文以宁波市海曙区为案例进行实证研究。1 研究方法本次社会调查,以海曙区 30 家社会组织为调查对象,主要通过自填式问卷,辅之结构式访问的方法搜集资料,并采用 SPSS 分析软件进行数据的统计与分析。1.1 调查对象在宁波市,海曙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最佳,相较其他区(县)其更具代表性。截止 2015 年,在海曙区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共有 295 家,占社会组织总数的 19.5% ,其中社会团体 109 家(区级层面 79 家,街道层面 30 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186 家(教育类 104 家,医疗类 7 家,街道层面 51 家)。在各街道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有 1218 家,占社会组织总数的 80.5% ,其中公益服务类 377 家,参与管理类组织 421 家,文体教育类 354 家,综合类 39 家,其它类 27 家。50DOI:10.13777/j.cnki.issn1671-2250.2016.02.011

 第 2 期· ·研究者以判断抽样方法选择调查对象。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海曙区社会组织情况较为熟悉,他们经过分析判断,介绍了 30 家社会组织作为调查对象。调查样本中,社区社会组织有 20 家,约占样本总数的 67% ,区级层面有 10 家,占样本总数的 33% 。1.2 资料搜集、整理与分析本调查采用自填式问卷搜集资料,并辅以结构式访问进行深度了解。问卷、访问提纲围绕 7 个维度进行设计。共发放问卷 30 份,回收有效问卷 30 份,访问记录 30 份,有效回收率达 100% 。调查员在访问时对问卷进行实地审核, 并在数据分析前对数据进行了清理工作。

 采用 SPSS 分析软件进行数据的统计与分析。2 海曙区社会组织发展现状调查通过前期探索性调查,研究者对海曙区社会组织实际情况有了初步了解,辅之文献研究所得资料,制定了研究的维度及指标。

 拟从以下七大维度出发,对宁波市海曙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分析。

 (见表 2-1 )2.1 样本基本情况调查发现,宁波市海曙区不同类别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存在较大差异,在某些领域统一分析欠缺合理性。

 分析中将进行适当分类研究,将调查对象分为海曙区区级社会组织与海曙区社区社会组织。样本中社区社会组织有 20 家,约占样本总数的 67% ;区级层面有 10 家,占样本总数的 33% 。

 所调查的 10 家区级社会组织均已登记注册,其中社会团体占 30% ,民办非企业单位占 70% 。

 区级社会组织的注册金额分别为 3 万元、 10 万元、 30 万元,其中 3 万元的较多为 6 家, 30 万元的最少为 1 家。

 从 2010 年左右开始海曙区社区社会组织大量涌现,在所调查的 20 家社区社会组织中,有 75% 社区社会组织未注册,另 25% 的社区社会组织注册类别为社会团体。

 (见表 2-2 )2.2 人力资源状况分析2.2.1 组织成员表 2-1 研究维度及指标研究维度 具体指标人力资源 职员构成、志愿者、招聘、使用情况物资状况 场所、基础设施、特殊设施、宣传媒介、使用情况财务现状 收入、支出、收支管理技术资源 信息技术、运营技术、常规技术服务输出 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对外交流、活动项目、宣传、主要成效内部管理 组织架构、组织文化、工作氛围、战略规划、组织目标外部资源 调查密切利益相关者、可获取资源、社会资源表 2-2 样本基本情况选项 频数 百分比 选项 频数 百分比活动范围全国范围 3 10.0活动领域工商服务业1 3.3省内 2 6.7 科学研究 1 3.3市内 8 26.7 教育 1 3.3区内 3 10.0 社会服务 26 86.0街道或乡镇 14 46.6 其他 1 3.3成立时间0-5 年 20 66.7组织性质社会团体 8 26.75-10 年 7 23.3民办非企业7 23.310-20 年 3 10.0 其他 15 50.0魏水英, 王宸游, 黄 琦:宁波市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及战略研究51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16 年 3 月· ·组织成员情况从性别比例、职业性质、年龄分布、学历水平这四个方面进行调查分析。在所调查的 10 家区级社会组织中,共有男性成员 29 人,女性成员 34 人,男女比例约为 12 :

 10 ; 20 家社区社会组织中,男性成员 15 人,女性成员 64 人,女性人数是男性人数的 4.2 倍。

 区级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多为男性( 70% ),而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以女性为主( 80% )。社会组织内部全职人数远低于兼职人数。

 调查数据显示, 全职工作人员为 23 人, 兼职工作人员为119 人,兼职人数是全职人数的 5.2 倍。有 22 家社会组织的负责人为兼职人员,仅有 8 家社会组织的负责人为专职人员。社区社会组织成员年龄分布,以 55 岁以上居多( 95.8% ),其次为 35 至 54 岁( 4.2% ), 35 岁以下成员人数为零;在区级社会组织中,各年龄段的人口比例较为均衡, 35 岁以下、 35 至 54 岁、 55 岁以上人数比为 1 :

 1 :

 1.6 (见图 2-1 ),其中组织负责人的年龄以 35 至 54 岁居多( 60% )。社区社会组织成员的学历水平普遍不高,约有 90.8% 的人员为高中及以下学历;区级社会组织成员以大专及本科学历者占多数,两者人数共占 84% ,而研究生学历( 3% )与高中及以下学历者( 13%)较少。

 区级社会组织负责人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主( 80% ),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则以高中学历者居多( 47% )。据访问了解,学历水平并不是社区社会工作者的门槛,往往高学历人士更难投入到组织工作的第一线。

 组织需要的就是真正有热情、耐心做普通事的人。2.2.2 志愿者约有 50% 的社会组织拥有长期稳定的志愿者,但志愿者人数较少;也有 13% 的社会组织缺乏长期稳定的志愿者。志愿者多为高中及以下学历( 82% )。不同年龄段的志愿者中, 55 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所占比重最大( 68% )。2.3 物资状况分析2.3.1 宣传媒介社会组织的宣传方式日趋多样化。

 社会组织以报纸( 26% )、网络( 21% )作为主要宣传渠道;口头宣传( 18% )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尤为社区社会组织采用;而采用过纸质宣传册和电视宣传的社会组织分别有 13% 和 12% 。

 (见图 2-2 )刊物的出版情况是检验社会组织对外宣传能力的重要工具。

 大部分社会组织( 73% )没有组织刊物; 24% 的社会组织有自己的内部刊物;拥有专业刊物的社会组织仅占 3% 。2.3.2 办公场地大部分社会组织( 60% )的办公场地是政府直接分配的;有高达 20% 的社会组织没有专门的办公场地; 13% 的社会组织自行租赁办公场地。

 采访观察到大部分社会组织的办公场地及活动场所面积约为 30 平方米。2.3.3 物资使用率70% 的社会组织表示其物资使用率是高的; 17% 的社会组织表示物资使用率一般, 存在部分物资空闲的情况;表示物资使用效率低的社会组织占 6.5% ;另有 6.5% 的社会组织表示物资短缺,物资处于超负荷使用。图 2-1 组织成员年龄分布图 2-2 宣传媒介52

 第 2 期· ·2.4 财务状况分析2.4.1 资金收支状况28% 的区级社会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补助,其次为企业捐助,约占21% ; 社区社会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则是项目申请经费 ( 39% ), 政府补助( 29% )与民间捐赠( 15% )。

 (见图 2-3 )采访了解到许多区级社会组织的企业捐助是由政府在其间牵线搭桥,社区社会组织申请的项目也主要来自政府,因此政府就是社会组织主要资金支持方。约有 54% 区级社会组织的主要资金支出为业务支出, 此外薪酬 支 出( 22% )也占了较大比重,管理、设备、筹资支出较少,均占 8% ;社区社会组织的主要资金支出亦为业务支出 ( 50% ),其次是设备支出( 38% )。

 (见图 2-4 )收入满足开支且略有盈余的社会组织约占 7% ; 73% 的社会组织收入满足支出;此外,也有 20% 的社会组织表示存在入不敷出的情况。区级社会组织的收支额集中在 1-5 万元之间( 60% ),也有 20% 组织的收支额相对较高,达到 50 -100 万;大多数社区社会组织( 50% )收支额度在 1000 -5000 元之间,其次为 5000 -10000 元之间( 25% )。(见图 2-5 、图 2-6 )2.4.2 财务管理状况组织财务管理主要从有无财务托管机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状况、会计人员配置、财务监督这五个方面着手分析。60% 的社会组织没有专门的财务托管机构,拥有财务托管机构的社会组织占 40% 。

 区级社会组织均拥有专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在社区社会组织中,拥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社会组织仅占 40% ,大部分社会组织缺少相关制度。

 主动、定期地公开财务状况的社会组织约占 73%,有10% 的社会组织在外界提出图 2-3 资金来源图 2-4 资金支出图 2-5 区级社会组织收支状况 图 2-6 社区社会组织收支状况魏水英, 王宸游, 黄 琦:宁波市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及战略研究53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16 年 3 月· ·财务公开要求时会公开财务状况,不公开组织财务状况的社会组织占 17% 。

 30% 的社会组织拥有 2 名及以上的专业会计人员;也有 36% 的社会组织没有会计人员。定期向理事会进行报告并主动接受财务监督的社会组织约 43% ;一半的社会组织未定期向理事会进行报告并主动接受财务监督的情况;此外, 7% 的社会组织表示会在外界要求时,接受财务监督。2.5 技术资源分析区级社会组织均有对成员进行专业能力的培训,其中定期开展专业能力培训且次数较多的组织约占50%,另50% 的组织不定期开展专业培训且次数较少;在社区社会组织中,定期开展专业能力培训且次数较多的组织约占 45% ,也有 35% 的社会组织未对成员进行专业能力的培训。采访发现,社区社会组织往往缺乏筹资策略、管理技术、信息技术等,而区级社会组织拥有的技术资源相对更丰富。2.6 内部管理状况分析组织内部管理状况是从有无规章制度、人际关系、工作环境、组织文化、战略目标、权责分配这六个方面展开分析的。63% 的社会组织拥有较为完善合理的规章制度; 17% 的社会组织拥有规章制度,但制度并不完善;也存在 20% 的社会组织没有规章制度,以习惯或口头的方式进行管理。采访中了解到,有部分组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未完全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一些社区社会组织多以默认习惯或口头约束进行管理,或是从其他组织嫁接规章制度,例如“何阿姨和好屋”的规章制度即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制度。内部人际关系十分融洽的社会组织约占 93% , 7% 的社会组织认为组织内部人际关系较为一般。

 有80% 的社会组织受访人员认为对于工作环境是满意的,也有 17% 的人员表示工作环境较为一般,对于工作环境不满意的人数仅占 3% 。拥有特定组织文化且能被大部分成员接受的社会组织约占 87% ;拥有组织文化但只被小部分成员接受的社会组织占 6.5% ;此外还有 6.5% 的社会组织缺少组织文化。60% 的社会组织拥有战略目标且定期更新; 13% 的社会组织有战略目标,但未定期进行更新;也存在部分社会组织未制定战略目标( 27% )。

 在制定了战略目标的社会组织中,能够很好地实现战略目标的社会组织约占 64% ,能够基本实现的约占 36% 。明确权责分配的社会组织较少仅占 20% ,其余 80% 的社会组织均表示没有明确的权责分配,存在个别负责人总揽组织内大部分工作的情况。2.7 社会组织服务输出状况分析活动范围可反映输出状况, 10% 的社会组织活动范围已经扩展到了国家级; 活动范围扩展到省一级的社会组织较少,仅占 3% ; 27% 的社会组织活动范围为市一级; 10% 的社会组织活动范围为区一级;一半社会组织的活动范围为街道或乡镇一级。通过采访发现,一些规模较大的社会组织虽然服务活动范围已经遍及全国,但是其在某些地区只是设立了联络点,用于促进各地服务对象的交流,其本身尚未有足够的能力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服务。大部分社会组织每月开展一次及以上活动( 86% );每季度开展一次活动的社会组织约占 7% ;另有7% 的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次数较少。83% 的社会组织认为其开展的活动成效显著,也有 17% 的社会组织...

篇三:助残社会组织内源发展动因与策略研究

类号

 密

  级

  UDC

 学校代码

 10497

 学

  位

  论

  文 题

 目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 以武汉市 J 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例

 英 文

  Study on th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Organization Incubation Base

  —Taking Wuhan J District Social Organization Incubation Base as an Example

  研究生姓名

 李金月

 姓名

 黄荣华

 职称

  教 授

 学位

  博 士

 单位名称

 政治与行政学院

 邮编

 430063

 申请学位级别

  硕

 士

  学科专业名称

 政治学

  论文提交日期

 2018 年 5 月

  论文答辩日期

 2018 年 5 月

 学位授予单位

 武汉理工大学

 学位授予日期

 2018 年 6 月

  答辩委员会主席

  邓文

 评阅人

 艾靓

 刘伟

  2018年5月 题

 目

 指导教师

 独

 创

 性

 声

 明

 本人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武汉理工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签 名:日 期: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

 本人完全了解武汉理工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承诺所提交的学位论文(含电子学位论文)为答辩后经修改的最终定稿学位论文,并授权武汉理工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或汇编本学位论文。同时授权经武汉理工大学认可的国家有关机构或论文数据库使用或收录本学位论文,并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保密的论文在解密后应遵守此规定)

 研究生(签名):

 导师(签名):

 日期

 I 摘要 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参与社会治理是新时期社会治理的重要创新方式,社会组织逐渐发展成为社会治理中一股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随着政府职能的转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也越来越普遍,政府和社会对社会组织的需求量不断攀升,于是致力于为社会组织提供支持和服务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也就随之应运而生。

 以社会治理为背景研究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对提高国家的治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是基于社会治理视角对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发展的一系列问题进行探索。本文以 J 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例,通过体验、访谈、实地观察等方法,描述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组建及发展现状,概括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特征,梳理了它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对策建议。

 通过案例分析,本文发现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强政府”“弱孵化基地”的特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是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持平台,也是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之间的链接纽带,它具有孵化和培育社会组织的功能,正是这种功能使孵化基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上的不足。但是这种模式下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政府层面存在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政府购买的相应制度也还不够完善。孵化基地自身而言存在工作人员流动性大、流失率高、有潜力的社会组织短缺,基地资源获取渠道狭窄等一系列问题。从孵化基地发展的外部环境而言,也存在宣传不到位,公众对社会组织的认同度较低等问题。

 社会治理背景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要想克服其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获得更好的发展,就需要积极探索完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发展的有效路径。不仅需要政府加快社会组织法的立法进程,完善监督体系,制定优惠政策促进其发展;还需要孵化基地自身积极努力探索完善相应的人才管理、引入和培养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并扩大宣传,加大营销力度;同时还需要改善社会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提高其社会认同度。

 关键词: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会组织;问题;对策

 IIAbstract In the process of social governance modernization, the government and social organizations cooperate to participate in social governance is an important new way of social governance in the new period, and social organizations have gradually developed into an indispensable and important force in social governance. With the transfer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the participation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social governance has become more and more common. As the demand for social organizations from the government and society continues to rise, so will the social organization incubation bases that are committed to providing support and services to social organizations. And students. Taking social governance as the background,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research the incubating base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to improve the governance level of the country.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the study of a series of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organization incubation bas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governance. Taking the J district social organization incubator base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establishment and development status of the social organization incubating base through experiences, interviews, and field observations, summariz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ocial organization incubator base, and sorts out the problems it encountered in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The problems were targeted and suggestions were made to improve the incubator base for social organizations. Through case analysis, this paper finds that the social organization incubation base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trong government” and “weak incubating base” during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The social organization incubation base is a support platform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and a link between the government, enterprises and social organizations. It has the function of incubating and nurturing social organizations. It is this function that enables the incubation base to compensate for the government to a certain extent. The lack of public service provision.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in this model. For example, there is an imperfect system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at the government level, th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is incomplete, and the corresponding system for government

 IIIpurchase is still not perfect. The incubation base itself has a series of problems such as large staff turnover, high turnover rate, potential shortage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and narrow access to base resources. In terms of the external social environment, there are also issues such as insufficient publicity of the public and low public awareness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social governance, if a social organization incubation base wants to overcome some problems in its development and achieve better development, it needs to actively explore and improve the effective path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organization incubators. It is not only necessary for the government to speed up the legislative process of the Social Organization Law, improve the supervision system, and formulate preferential policies to promote its development; it also needs the incubation base itself to actively explore and improve the corresponding talent management, introduction, and cultivation mechanisms, expand the financing channels, and expand publicity. Marketing efforts; at the same time, we need to optimize the administrative environme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and increase their political status.

 Keywords: social organization incubation base;social organization;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IV目录 摘要 ........................................................................................................... I Abstract .................................................................................................... II 目录 ........................................................................................................ IV 第 1 章 绪论 .............................................................................................. 1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 1.1.1 选题背景 ............................................................................ 1 1.1.2 选题意义 ............................................................................ 2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 1.2.1 社会组织相关的研究 .......................................................... 2 1.2.2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相关的研究 ............................................ 6 1.2.3 简要评析 ............................................................................ 8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9 1.3.1 研究思路 ............................................................................ 9 1.3.2 研究方法 ............................................................................ 9 1.4 创新点 .......................................................................................... 9 第 2 章理论、概念与个案 ........................................................................ 10 2.1 理论基础 ................................................................................... 10 2.1.1 治理理论 ......................................................................... 10 2.1.2 治理理论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发展中的体现 ................ 11 2.2 核心概念 .................................................................................... 12 2.2.1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 12 2.2.2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发展模式 ......................................... 12 2.3J 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个案简况 ............................................... 13 第 3 章多主体参与 J 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组建与发展 ......................... 14 3.1 政府支持孵化基地的组建 .......................................................... 14 3.1.1 提供政策支持 ................................................................... 14 3.1.2 提供资金和硬件设施等支持 ............................................. 15 3.1.3 帮助搭建资源平台 ............................................................ 15 3.1.4 指导、监督和评估孵化基地的日常工作 ............................ 16

 V3.2 民间组织参与孵化基地的运营 ................................................... 17 3.2.1 建设工作团队 ................................................................... 17 3.2.2 管理孵化基地 ................................................................... 20 3.2.3 培育与指导社会组织发展 ................................................. 21 3.2.4 帮助社会组织获取资源 ..................................................... 23 第 4 章 J 区社会...

篇四:助残社会组织内源发展动因与策略研究

京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与培育扶持研究

  一

 北京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

 北京市的社区社会组织比较活跃,在每个社区都有少则几个多则几十个社区社会组织在组织开展活动。广大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福利服务和社区救助服务、发展社区文化事业、提供社区医疗卫生、推进社区环境保护、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北京市备案社区社会组织的数量

 北京市从 2009 年开始对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备案管理,当时全市共有社区社会组织 11683家。截至 2017 年 6 月,根据北京市民政局社团办的统计数据,北京市的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共有 23806 家,是 2009 年的 2 倍左右。

 在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时间方面,2003 年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有 2 家,2004~2007 年每年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均为 0 家,2008 年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有 1 家,2009 年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有 2 家,2010 年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有 7297 家,2011 年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有1464 家,2012 年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有 1323 家,2013 年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有 4368 家,2014 年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有 2456 家,2015 年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有 1087 家,2016 年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有 1133 家,2017 年(截至 6 月)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有 1344 家(见图1)。

  图 1 2010~2017 年北京市每年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数量

 从以上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2010 年以来,北京市每年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数量均在 1000家以上。其中,2010 年北京市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数量最多,其次是 2013 年和 2014 年,其他年份的备案数量都在 1000~2000 家。

 (二)北京市备案社区社会组织的类型

 1. 北京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大类分析

 以业务领域为划分标准,北京市一般将社区社会组织划分为文体科教类、福利服务类、治安民调类、环境物业类、共建发展类、医疗计生类等六类。截至 2017 年 6 月,北京市各类社区社会组织的数量如下:文体科教类社区社会组织 10801 家,占总数的 45.4%;福利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 5285 家,占总数的 22.2%;治安民调类社区社会组织 3113 家,占总数的

 13.1%;环境物业类社区社会组织 1773 家,占总数的 7.4%;共建发展类社区社会组织 1765家,占总数的 7.4%;医疗计生类社区社会组织 1036 家,占总数的 4.4%;未注明类别的社区社会组织 33 家,占总数的 0.1%(见图 2)。

  图 2 北京市备案社区社会组织的类型

 由此可见,文体科教类的社区社会组织占北京市社区社会组织总量将近一半,其他类型社区社会组织占比过小,比如环境物业类和医疗计生类的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对这些方面服务的需求比较迫切,但是这些类别的组织仍然过少。

 2. 北京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小类分析

 在六类社区社会组织之下,还可以细分为一些更为具体的社会组织类型。下面按照不同的具体小类,对北京市的社区社会组织类型进行具体分析。

 (1)文体科教类社区社会组织的具体分析

 北京市的文体科教类社区社会组织数量较多,其中的具体类型也较多。

 ①文艺类:在文艺类社区社会组织中,有舞蹈队 1834 家,合唱队 1677 家,秧歌队 634 家,书画队 616 家,京剧队 235 家,腰鼓队 190 家,模特队 189 家,摄影队 116 家,评剧队 51家,葫芦丝队 43 家(见图 3)。由此可见,文艺类社区社会组织中最多的是舞蹈队和合唱队,其数量遥遥领先于其他类型的文艺组织。

  图 3 北京市文艺类社区社会组织的数量

 ②体育类:在体育类社区社会组织中,有太极队 791 家,健身队 667 家,乒乓球队 444 家,手工编织队 200 家,棋牌组织 172 家,柔力球队 143 家,门球队 103 家,武术队 76 家,空竹队 59 家,羽毛球队 46 家,篮球队 24 家,登山队 13 家,毽球队 8 家(见图 4)。由此可见,体育类社区社会组织的活动项目有很多是老年人喜欢的中华传统项目,如太极拳、武术、空竹等。

  图 4 北京市体育类社区社会组织的数量

 ③教育类:在教育类社区社会组织中,有外语学习组织 106 家,培训组织 14 家,老年大学10 家(见图 5)。外语学习组织适应了北京举办奥运会的需求,在涉外活动较多、外国人聚

 居的区域有较多此类组织。

  图 5 北京市教育类社区社会组织的数量

 (2)治安民调类社区社会组织的具体分析

 在治安民调类社区社会组织中,有治安巡逻队 1442 家,居民调解组织 230 家,法律服务组织 197 家,消防队 89 家,居民维权组织 35 家(见图 6)。北京市的社区治安巡逻队的数量较多,除了日常性的社区治安巡逻以外,还承担重大活动期间的社区安全防范工作。

  图 6 北京市治安民调类社区社会组织的数量

 (3)环境物业类社区社会组织的具体分析

 在环境物业类社区社会组织中,有环境卫生组织 1082 家,文明养犬组织 289 家,物业服务组织 42 家(见图 7)。很多老旧小区没有物业公司或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居民自发组建了清扫环境的志愿服务队,还成立了养犬户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养犬协会。

  图 7 北京市环境物业类社区社会组织的数量

 (4)医疗计生类社区社会组织的具体分析

 在医疗计生类社区社会组织中,有计划生育组织 834 家,医疗保健组织 160 家(见图 8)。计划生育组织主要是社区计划生育协会,负责宣传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服务于广大育龄群众。

  图 8 北京市医疗计生类社区社会组织的数量

 (5)福利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的具体分析

 在福利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中,有志愿者(义工)组织 1256 家,助老组织 1778 家,助残组织 482 家,妇女组织 121 家,儿童青少年服务组织 38 家,理发队 64 家,慈善组织 32 家,维修队 25 家,心理服务组织 9 家(见图 9)。志愿者组织主要是指社区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队,平时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服务活动。针对某一类弱势群体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较快,尤其是助老、助残领域的组织,其服务的专业化程度大大提升。

 图 9 北京市服务福利类社区社会组织的数量

 (6)共建发展类社区社会组织的具体分析

 在共建发展类社区社会组织中,有居民自管会 182 家,文明劝导队 169 家,居民议事厅 52家,党建组织 15 家(见图 10)。居民自管会、文明劝导队和居民议事厅是动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组织,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提供了平台。

  图 10 北京市共建发展类社区社会组织的数量

 (三)北京市备案社区社会组织的区域分布

 1. 北京市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在区级层面的分布

 在北京市 16 个区中,各个区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数量并不平衡。截至 2017 年 6 月,朝阳区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有 4222 家,占全市的 17.7%;西城区有 3937 家,占全市的 16.5%;海淀区有 2939 家,占全市的 12.3%;丰台区有 2635 家,占全市的 11.1%;通州区有 1929 家,占全市的 8.1%;东城区有 1843 家,占全市的 7.7%;顺义区有 1734 家,占全市的 7.3%;大兴区有 951 家,占全市的 4.0%;石景山区有 717 家,占全市的 3.0%;昌平区有 688 家,占全市的 2.9%;门头沟区有 682 家,占全市的 2.9%;平谷区有 439 家,占全市的 1.8%;密云区有 358 家,占全市的 1.5%;怀柔区有 266 家,占全市的 1.1%;房山区有 229 家,占全市的 1.0%;延庆区有 199 家,占全市的 0.8%(见图 11)。此外,未注明所在区的有 38 家。

  图 11 北京市各区的备案社区社会组织数量

 由此可见,北京市各区中,备案社区社会组织数量排名前三位的区分别为朝阳区、西城区、海淀区,前三个区备案社区社会组织的数量占全市的 46.6%;社区社会组织数量排名后三位的区分别为怀柔区、房山区、延庆区,后三个区备案社区社会组织的数量仅占全市的3.0%,数量差距相对明显。

 2. 北京市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在街道乡镇层面的分布

 在北京市的 331 个街道(乡镇)级行政单位中,绝大多数的街道(乡镇)都有备案社区社会组织,但是数量差距很大,有的街道的备案社区社会组织有几百家,而有的街道的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只有几家。截至 2017 年 6 月,北京市备案社区社会组织数量最多的五个街道是西城区白纸坊街道(575 家),顺义区胜利街道(547 家),丰台区新村街道(438 家),西城区德胜街道(420 家),西城区广外街道(404 家)(见图 12)。

  图 12 北京市前五位街道的社区社会组织数量

 3. 北京市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层面的分布

 如图 13 所示,截至 2017 年 6 月,在北京市各社区的层面,备案社区社会组织的数量排名前十位的社区是通州区玉桥街道玉桥东里南社区(52 家),丰台区新村街道万柳西园社区(51 家),东城区东华门街道南池子社区(48 家),东城区东四街道总院社区(45 家),顺义区光明街道双拥社区(40 家),西城区什刹海街道前铁社区(40 家),朝阳区三间房地区双桥铁路社区(39 家),朝阳区东风地区石佛营南里社区(36 家),顺义区胜利街道义宾南区社区(35 家),顺义区胜利街道胜利社区(33 家)。

  图 13 北京市前十位社区的社区社会组织数量

 (四)北京市社区社会组织 的状态

 社区社会组织如果存在完成章程规定宗旨、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发生分立或合并、自行解散之中的一种情形的,应当终止。

 在北京市的社区社会组织中,截至 2017 年 6 月,备案情况为“正常”的社区社会组织有22358 家,占总数的 93.9%;备案情况为“终止”的社区社会组织有 1448 家,占总数的6.1%(见图 14)。

  图 14 北京市社区社会组织的状态

 二

 北京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体制

 要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的有序发展,应建立明确的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体制。2009 年,北京市民政局出台了《北京市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规则(试行)》(京民社发〔2009〕555 号),明确了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采取备案制的管理形式。备案工作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北京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奠定了法制基础。

 (一)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的主管部门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的主管部门,如民政局、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居委会(村委会)有不同的职能划分。与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不同,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主要由街道办事处(乡镇)

 负责,一般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变更和注销等工作。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最熟悉社区社会组织的情况,所以,社区社会组织的申请受理、初审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一般由社区负责,社区居委会还常常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日常活动给予一定的指导和支持。区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政策的贯彻落实,对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等相关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

 不同街道负责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的主责部门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些街道是由社会办负责,有些街道是由民政部门负责,还有些街道是由社区服务中心负责。

 (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的条件

 按照相关规定,北京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有一定数量的成员。社区社会组织备案不要求有专职工作人员,但要有一定数量的日常参与活动的人员,比如会员、骨干成员、志愿者等。但是,《北京市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规则(试行)》并未规定“一定数量”的具体人数,其他地方(如大庆市、衢州市)规定社区社会团体的会员总数不少于 10 人,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从业人数不得少于 3 人。②有规范的名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的命名规则在遵循社会组织名称规范的基础上,还包含了街道和社区的名称,社区社会组织的名称由“市+区+街道(乡镇)+居(村)委会+业务范围的反映+社团性质的标识名称”组成,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由“市+区+街道(乡、镇)+居(村)委会+字号+行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组成。③有主要负责人。社区社会组织没有法人代表,但要有明确、稳定的负责人,负责该组织的各项事务,负责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④有一定的活动资金。没有一刀切地规定资金的具体数额,是因为社区社会组织普遍没有任何收入,缺乏资金,只要求其活动开展能有稳定的资金支持。⑤有长期的、固定的活动内容。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应当有经常性和持续开展的活动,组织活动比较活跃。⑥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对活动场所的要求不高,不要求必备自有产权或租赁的办公室,可以为借用的社区活动室,也可为公共的街角、公园等室外场所。

 (三)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的内容

 按照相关规定,北京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①名称。名称是社区社会组织的全名,名称中应体现社区社会组织的类别,即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②负责人。负责人只有一个,即社区社会组织的会长、队长等。③活动内容。活动内容是指社区社会组织的业务范围,比如开展公共服务、提供志愿服务、参与便民利民服务等。④人数。人数是指社区社会组织的会员、核心骨干成员的总人数。⑤活动场所。活动场所要写明所在街

 道、乡镇和社区以及具体地址、面积。⑥章程。章程可参照民政局制定的《社区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章程中应载明业务范围、活动地域、活动经费筹措方式、民主议事规则等。社区社会团体和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性质不同,其章程应反映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并写明盈余不得分红,备案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社区社会组织所属区域的相关公益事业。

 (四)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的流程

 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工作要遵循一定的流程。目前的北京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流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①社区社会组织由拟任负责人向活动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备案申请。申请人主要提交以下材料:备案申请书(写明申请成立的原因、目的),章程,其他应该备案的内容。②居(村)委会在收到社区社会组织的申请材料后,经过...

篇五:助残社会组织内源发展动因与策略研究

12 年第1 期(总第131 期)福 建 行 政 学 院 学 报Jou rn a l  o f  Fu j i an  Adm in i s t r a t ion   In s t i tu t eNo.1,2012(G en e r a l  No.131)公共行政购买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实践研究— — —以嘉定区购买助残服务为例吕 纳(上海大学 社会学系, 上海 200444)摘 要:

 “政府购买服务”已经成为我国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的主要思路之一, 在越来越多的探索实践中, 一些问题亟需进行系统梳理, 而其中 作为购买双方的 政府与社会组织结成的 合作关系 尤为重要。

 聚焦于购买方服务中的合作关系, 结合嘉定区购买助残服务案例, 描述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效果, 并作系统总结, 发现和分析合作中的瓶颈问题, 提出 改进方法, 以使实践创 新发展为机制 创 新、 制度创新, 以此构建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良好机制, 最终达到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螺旋式上升。关键词:

 政府购买服务; 社会组织; 合作关系中图分类号:D 63 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 3199(2012)01 0007 05收稿日 期:2011 基本项目 :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晨光计划”(2008CGB 16)

 。作者简介:

 吕 纳(1979)

 , 女, 浙江金华人,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公共管理系讲师,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12 20一、背景与问题   20 世纪70 年代以来, 福利国家危机在西方国家日 益突出 , 由 此产生了 新公共管理、新公共服务理论和治理理论, 认为公共服务体系中政府不应该无限承担公共产品 和服务的具体生产和提供, 而应该扮演资金提供者和监管者的角 色, 具体服务由 第三方机构提供, 特别是非营利 部门。[1]在此背景下, “购买服务”模式应运而生, 并逐渐成为西方国家提供公共服务的最主要形式。[2]进入21 世纪以来, 这一模式在国内改革过程中也受到了极力推崇, 因为它既契合政府转变职能, 建设“小政府、 大社会”格局的目 标, 又能更好地解决社会变迁产生的各种问题和满足不断增长的多元化需求。

 政府作为购买者, 不再像集权主义时代那样垄断公共服务的生产和提供, 而是转移给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作为服务提供者, 依靠其灵活高效性和专业性获得购买机会, 在公共服务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 不断提升。

 在实践上, 购买服务也被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采用 , 上海、北京、广东、江苏、浙江等地探索最多, 购买的领域涉及教育、公共卫生、扶贫、养老、残疾人服务等传统服务, 还包括社会工作、社区发展、社区矫正、环境保护等诸多新型社会需求。[3]  面对如火如荼的地方政府的购买实践, 一些问题亟需在实践基础上进行梳理, 而其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结成的合作关系尤为重要。

 很多学者都认为, 政府购买服务建立了 政府主导、 社会参与的新型治理模·7·

 式, 构建了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新关系。

 本文聚焦 于购买服务中的 合作, 以嘉定区残联①扶持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建立合作关系为典型案例, 来描述政府购买服务合作的经验效果, 以及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效果, 并进行系统总结, 发现和分析合作中的瓶颈问题, 提出改进方法, 以使实践创新发展为机制创新、制度创新, 构建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良好机制, 最终达到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螺旋式上升。二、购买服务中的合作实践  嘉定区位于上海的 郊区, 经济处于全市中 下游水平。

 截至2011 年6 月 底, 全区共有持证残疾人13849 人。

 其中肢体残疾6404 人、 智 力 残疾2729 人、 视力 残疾1518 人、 听语残疾1182 人、 精 神 残疾1447 人、多重残疾74 人。[4]另外残疾人本身的特点是其在一般性社会服务需求的 基础上还具有需求的特殊性和专业性。

 残联作为残疾人群体的代表, 服务、 管理机构总共有工作人员16 名, 要承担如此人多面广且专业化的服务, 肯定不能沿用简单的行政管理方法, 而是要依赖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发展专业化的助残服务, 以解决人手不足、专业人员匮乏、设施不足等诸多困境。

 2010 年开始, 区残联尝试助残工作社会化的改革, 进行购买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实践:  (一)

 政府改变理念建立购买机制, 运作契约化项目  区残联首先变革服务理念, 明确自 身的责任是“服务的宏观决策与规划、 指导和监督, 方式是通过合同、协议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 由运动员转向教练员, 再由 教练员 转向裁判员”。②2010 年,首次采用招投标购买服务的方式, 投入114.24 万确定了 “阳 光就业”等10 个项目 。

 2011 年进一步加大购买服务的力度并在招投标基础上设立了创投模式。

 项目 总数达23 个, 公益创投1 个, 涉及项目 资金达542.16 万, 领域包括就业、培训、康复、教育、文化等方面, 既关注残疾人及其家庭, 也关注助残社会组织;既有直接服务也有间接服务。

 通过两年的实践, 初步建立了购买服务的一整套流程和机制, 具体包括:

 将购买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设计招投标流程; 对外公开招标; 制定符合助残领域实际的外包合同; 对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组建评审委员会设立评审标准; 强化契约式管理, 在合同中体现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责任、义务以及服务要求; 委托第三方机构建立评估规则和标准, 对项目 的实施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和绩效评估, 用制度化方式加大购买服务的监管力度, 保障其顺利推进。  (二)

 培育社会组织, 建立孵化园  专业组织的成立:2010 年1 月18 日 , 嘉定区首家专业从事残疾人社会工作的 社会组织— — —嘉定镇街道“阳光彩虹社工事务所”揭牌成立。

 同年3 月 18 日 , 在菊园新区成立了 “复源社工师事务所”。

 这两家事务所通过聘请专家做顾问, 招聘社工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才, 采取专业化方法为残障人士提供服务, 目 前已承接到市级助残项目2 个, 区级助残项目 4 个, 涉及家庭490 户 、 服务15200 人次。

 专业机构的成立背后我们能明显看到政府的主导力量。

 这两家机构都是区残联通过资金扶持、 岗 位购买、 菜单式服务等方式重点培育而产生的。  体制内组织的转改:2010 年6 月 , 区残联下发了《 关于加强残疾人服务社的指导意见》, 全面实施“做实街镇残疾人服务社, 逐步实现角色转换”的助残专业社会组织的大变革, 要求法人变更为社会人(原先区12 个街镇的残疾人服务社有11 个是街镇的民政科科长担任法人, 没有实职人员, 组织空有其名), 建立章程, 设立理事会, 充实专业人才。

 2010 年下半年, 区残联内 部组织嘉定区关爱残疾人康复培训 中心进行了组织机构法人变更和人员充实, 使其成为自 我管理、自 我服务的助残社会组织。·8·①②残联虽然在法律上是社会团体, 但属于特殊的人民团体, 其运作模式同 政府机构没有多 大差异, 自 身的 组织设置、 管理完全跟国家行政机构是一致的。

 嘉定区残联直接由 区政府、区残工委领导,16 名 工作人员 中就有6 个公务员 编制,8 个事业单位编制, 而且在访谈中残联工作人员也把自 身认定为政府工作人员 。

 本文就选用 宽泛的政府概念, 把残联也作为政府部门来界定。根据2011 年10 月 21 日 嘉定区残联理事长访谈资料整理。

   成立组织孵化园:2011 年6 月 在全市第一个成立助残社会组织孵化园, 为优秀的助残社会组织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和能力支持, 建立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的长效机制。

 目 前已入驻“我和你”残疾人服务社、阳光艺术团和关爱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3 家社会组织。(三)

 整合社会资源, 效果显现    在购买服务过程中, 政府整合了社会组织的资源, 社会组织整合了 各类社会资源, 发挥了 合力效应。如承接“社区阳光康复之家”项目 的嘉定镇街道残疾人服务社, 整合陈纪文诊所、 阳光天使睦邻点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资源, 为社区100 名残障人士提供康复服务, 平均每天服务50 人左右。

 承接“阳光工坊”项目 的徐行镇残疾人服务社联合嘉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工艺师对学员 的 草编和竹刻技术进行传授, 让残疾学员既体现自 己的人生价值, 又增加家庭收入。

 承接“阳光早教训 练”项目 的区实验幼儿园定期邀请华师大专业老师对自 闭症、脑瘫孩子和家属进行康复训 练和专业指导, 取得较好的效果。

 在整合多方资源基础上, 社会组织还扩大并提升了志愿资源。

 如“点亮光明”项目 的120 名服务对象都是由 社区志愿者结成一对一的帮助模式开展服务,“阳光驿站”项目 也是利用大学生志愿者开展学习 辅导服务。

 在此过程中, 志愿者本身的技能和理念也有了很大的提升, 为志愿工作的专业化和持续性奠定了 基础。

 各类资源的整合, 大大提高了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更大满足了残疾人的专业化和个性化需求。三、购买服务合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

 政策与机制有待完善   2002 年出台的《政府采购法》是目 前唯一的政府采购的法律条例。

 但此法的采购服务项目 都是针对后勤服务, 像养老助残等公共服务并未纳入其中。

 所以, 购买社会服务还没有明 确的法律和财政操作办法。

 另外缺乏对社会组织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 如对于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地位、 注册、 税收政策优惠、 资金扶持等政策。

 虽然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一些管理意见和条例, 但这些意见和条例尚 需进一步完善, 以形成操作性和可行性较强的法律准绳。

 两年来, 区残联推行了 项目 化购买过程中建立基本的招投标程序、评审委员会、评审指标、第三方评估机制, 实践上完成了诸多创新, 但还不足以形成一套机制, 制度化建设还有待提高。

 购买体系、独立的监督体系、评估体系、 纳入公共财政体系, 没有形成制度性的文件来稳定招投标的机制以保证购买资金, 规范评审和评估, 建立公开、公平和竞争的购买环境。

 同时各类服务购买细目 和服务标准、报价标准也有待建立。  (二)

 社会组织过少过弱, 独立性差  政府面向社会组织公开招投标购买服务, 但面临购买对象过少, 范围相对狭窄等问题。

 对此政府只能以培育一批、发展一批、改造一批等方式来增加可以承接购买服务的组织, 而这又会导致社会组织仅仅依靠体制内资源, 缺乏活力、独立性差、依赖性强。

 成熟的购买市场既要保证社会组织的资质和能力, 又要保持一定数量的提供者资源, 以形成一定范围内 的有序竞争, 逐步形成充分竞争的选择机制。

 否则在市场不完善前提下的竞争会导致社会组织弱者更弱, 强者更强的两极化情况。[5]同 时社会组织的全职人员过少, 专业化人才更少, 很多项目 主要依靠编外兼职人员或志愿者开展活动, 而助残服务很多都需要社工的方法和理念去运作, 而社工队伍却没形成。

 所以硬件投入逐步加大的同时, 服务理念、专业方法提不上去, 会成为发展的最大瓶颈。

 另外, 内部管理能力、对外协作沟通能力、志愿者资源的引 入与管理能力、项目 申请与管理能力、处理合同和报告的能力、宣传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能力的缺失都是目 前助残社会组织面临的重要问题。

 社会组织需要由松散型向相对规范的组织形式转化, 而这些都需要组织的领导者和团队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能力。  (三)

 合作关系中的地位不平等  在目 前的购买流程中, 项目 是残联的职能科室在一定调研基础上经残联理事会同 意确立的, 评审委员会是残联召集职能科室、区条块领导组建的, 评审和评估标准是残联主导制定的, 社会组织只能被动参·9·

 与。

 可以说这一被动性在项目 选择、项目 评审、实施过程和项目 评估等环节都有体现。

 在整个购买过程中, 由于能力较弱和过于依赖政府, 社会组织未能主动有效参与购买过程去谈判和协商。

 使得购买项目成为政府主导的单向度合作行为, 几乎没有谈判空间, 相对被动。

 我们发现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合作过程融合了支持与配合, 强势主导与弱势参与等关系形态, 这与合作双方的强弱地位不平等、资源的非对称性依赖等方面都有关系。

 在嘉定区购买助残服务的实践探索中, 这样的关系形态会是一种过渡状态还是中国特色的合作关系, 还有待我们做更深入的探讨。  (四)

 项目 短期合同和组织长期发展的矛盾  目 前残联公益项目 的合同期都是一年, 而人的改变不是一个项目 就能完成的, 社会工作注重持续性改变, 所以政府也要有持续支持的意识。

 要建立长效性的项目 机制和支持机制。

 项目 时间过短, 可能会让一些社会组织疲于应付评估的各项量化指标, 而不去注重服务的长期效应, 或者将大量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写申 请书、设计项目 、撰写报告等文牍工作中, 忽略实践运作的积累。

 同时社会组织靠不断地接收政府的项目 来维持本身无可厚非, 但所申请的项目 之间要有关联性、 能动性、 可持续性, 是为了 改变残疾人群体而开展工作, 防止出现扩大了业务范围, 但服务效果却没跟上, 组织建设也没跟上的现象。四、解决购买服务中合作实践问题的对策  (一)

 政府方面   1. 制定扶持政策, 优化购买环境。

 从实践创新带动政策或制度创新, 来达到购买助残服务的长效稳定机制。

 在国家未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下, 可以联合区其他行政部门出台地方性政策来规范公共产品购买, 或出台指导性意见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多方支持, 如降低注册标准、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等。

 经过一段时间的扶持、运营与发展, 再将其放入市场中竞争, 优胜劣汰, 培育与扶持出 一批专业化程度高、服务品质优良的助残服务组织。

 另外为了推动社会组织的专业化水平, 可以出台在助残社会组织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并保证其工资与福利待遇的文件法规, 从而吸引 一大批高素质的专业社工进入, 带动组织的专业化发展, 推进残疾人服务事业。   2. 明确双方角色, 完善购买机制。

 明确残联的功能:

 一是提供基本社会保障和民办机构做不好或做不了的一些社会服务; 二是策划及统筹服务; 三是提供财政支援; 四是制定服务标准和监察服务成效。

 同时也要明确社会组织在购买服务中的地位, 引 导其积极、 独立地参与。

 另 外购买服务中...

篇六:助残社会组织内源发展动因与策略研究

京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行  业  篇Report on Industry? 2北京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谢延智  马可容  赵华云  杨莉萍  任国锋  梁 艳  张英姬∗摘  要:人才是社会组织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

 本文通过考察北京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后发现, 近年来, 北京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发展很快, 呈现出数量增长迅速、 学历素质较高、 年龄结构合理、 薪酬和社会保障不断提高等特点, 但也存在总量偏少、720∗ 谢延智, 研究生学历, 文学学士,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 主要从事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 社区治理创新、 社会工作发展等研究; 马可容, 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 北京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社工人才登记教育管理处)

 处长, 从事党团建设、 干部人事管理、 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赵华云, 大学文化, 北京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副调研员, 从事首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专业化、 职业化发展等方面研究; 杨莉萍, 研究生学历, 北京市救灾捐赠中心主任, 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长期从事社会组织管理研究; 任国锋, 法学硕士,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秘书处主任科员, 从事社会组织建设理论与实践、 中外非政府组织比较研究; 梁艳, 硕士研究生, 北京市民政局研究室副主任, 从事民政政策理论调查研究工作; 张英姬, 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讲师, 从事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 社会福利政策等研究。

 北京人才蓝皮书结构不合理、 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够、 高端人才较少、 党建工作亟待加强等问题。

 本文认为, 服务首都社会发展, 需要重视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机制, 制定出适合首都实际的政策和措施。关键词:北京  社会组织人才  现状  对策一 导言(一)基本概念    社会组织是指依法建立的, 以社会成员自愿参与、 自我组织、 自我管理为基础, 以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或者互益活动为目的的非营利性组织。

 目前, 我国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人才是指社会组织中具有一定管理与服务技能, 并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 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意识, 乐于为社会组织做出积极贡献的工作人员。

 社会组织中既有国家学科带头人和著名专家、 学者, 还有国家重大安全领域的人才和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人才。

 他们在社会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参与社会组织重大工作, 是社会组织赖以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的骨干力量和社会组织职能的重要承担者。

 社会组织人才主要由理事会成员、 有酬员工和志愿者三部分组成。①(二)研究意义社会组织是与政府、 企业并存的社会基本构成单元, 是反映诉求、 促进群众有序参与、 补充公共服务不足、 增强社会自治能力、 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力量, 更是加强党与群众血肉联系、 巩固党的群众基础的重要载体。

 近年来, 我820①王名主编 《社会组织概论》,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12。

  北京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国社会组织发展迅猛, 数量激增, 截至 2013 年底, 全国累计登记社会组织54? 7 万个, 其中社会团体 28? 9 万个, 民办非企业单位 25? 5 万个, 基金会3549 个。①社会组织在农业发展、 科学研究、 教育文化、 社会服务、 医疗卫生、 生态环境等领域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社会组织已经成为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高质量的专业人才队伍是社会组织机构运行以及服务顺利开展的保障, 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

 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 素质优良、 结构合理的社会组织专业人才队伍, 对加快社会组织自身发展和全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 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是社会组织发展的核心要素。截至 2013 年底, 北京市共有登记社会组织 8519 个。

 据 2012 年度统计,全市社会组织共吸纳从业人员 14? 5 万余人, 占全市就业人口的 1? 24% ; 年总收入 340? 9 亿元, 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 2? 10% ; 投入公益领域资金达 134? 9亿元。

 北京市社会组织具有规模大、 影响力强、 活动范围广等特点, 汇集了大量相关领域的管理、 专业技术等方面人才, 已逐步成为吸纳就业、 培养和评价人才的有效途径和重要平台。

 然而, 由于相关政策措施不配套, 管理体制不完善, 北京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仍面临总量偏少、 流失严重、 储备不足、 结构不合理、 素质不高等诸多问题, 成为当前制约北京市社会组织进一步健康发展的瓶颈。

 提高社会组织人才素质, 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 已成为当前巩固北京社会组织持续发展的重要解决方案。因此, 开展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发展研究, 剖析社会组织人才发展面临的问题, 提出社会组织人才发展的战略规划, 在此基础上制定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 对于建设高水平、 职业化的社会组织人才队伍, 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进一步推动首都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研究目的及内容本研究拟对北京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现状进行调查, 分析当前北京市社会920①《2013 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网站, http:

 / / www? mca? gov? cn/article/ zwgk/ mzyw /201406 /20140600654488? shtm。

 北京人才蓝皮书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借鉴国外发达国家非营利组织人才专业化的经验, 进而提出完善北京社会组织人才建设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四)研究方法本次调查研究采用文献研究、 实地调研、 比较分析等方法, 对北京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现状进行深入调查与分析, 力图找准制约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发展的问题。

 本次研究以北京市民政局 2012 年度社会组织年检数据、 2012 年社会组织评估数据以及社会组织所在地实地调研、 个案访谈为数据来源。二 北京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现状(一)从业人员基本状况1? 数量依据 2012 年度北京市社会组织年检数据, 2012 年全市社会组织共吸纳从业人员 145155 人, 其中社会团体 32420 人, 占 22? 33% ; 民办非企业单位110583 人, 占 76? 18% ; 基金会 2152 人, 占 1? 49% 。

 从业人员仅占全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总数的 2? 4% , 总量偏少, 且各区县分布不平衡。其中, 对北京市 16 区县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数据统计, 具体见图 1。图 1  2012 年北京市各区县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情况统计030

  北京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社会组织吸纳就业能力有待提升。

 我市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仅占全市就业人口的 1? 24% , 尚未成为就业的主要渠道。

 社会组织中志愿者仅 8705 人, 平均每千人中仅有 0? 4 个志愿者, 远低于 36 个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平均的 98 个。2? 年龄分布从年龄结构看, 2012 年北京市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 20 ~ 35 岁 62157 人,占 42? 82% ; 36 ~ 55 岁 60753 人, 占 41? 85% ; 56 岁 以 上 22245 人, 占15? 33% 。

 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年龄结构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特别是在社团中,46 ~ 60 岁从业者的比例达 54? 5% 。3? 性别依据 2012 年度北京市社会组织年检数据, 2012 年全市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共计 145155 人。

 其 中, 男 性 61483 人, 占 42? 35% ; 女 性 83672 人, 占57? 65% , 具体见图 2。图 2  2012 年北京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性别情况统计4? 户籍从户籍情况来看, 北京市社会组织中, 北京户籍人员 82303 人, 占从业人员总数的 56? 70% ; 外省市人员 61487 人, 占从业人员总数的 42? 36% ; 境外人员 1365 人, 占从业人员总数的 0? 94% 。

 近一半的从业人员没有北京户籍。由于档案管理受到户籍限制, 很多京外人员难以在社会组织建档, 影响了人才队伍的稳定性。130

 北京人才蓝皮书(二)从业人员专业化状况1? 人员类型相对于政府、 企业工作人员, 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构成相对复杂。

 目前, 业内认同的主要人员类型有专职人员、 兼职人员两大类。

 其中专职人员包括正式聘用、 离退休和借调人员三种类型①, 详情见图 3。图 3  北京市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类型情况统计社会组织兼职人员的比例达到 34? 2% , 且专职人员中又有 8% 的借调人员及离退休返聘人员。

 因此, 社会组织中的专职人员比例偏低。2? 学历从学 历 上 看, 全 市 社 会 组 织 从 业 人 员 中, 中 专 及 以 下 35327 人, 占24? 33% ; 大 专 35801 人, 占 24? 66% ; 本 科 56571 人, 占 从 业 人 员 总 数38? 97% ; 硕、 博以上 17456 人, 占 12? 02% , 具体见图 4。从学历结构上看, 北京市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以大专及本科学历为主。

 由于社会组织中有相当一部分为专业组织、 学会和研究机构, 高端人才及境外人员的缺乏势必会影响社会组织的国际化及高端化发展进程, 与首都北京 “世界230①正式聘用人员是指与社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关系在社会组织。

 离退休返聘及借调人员是指其工资关系在原单位, 以领取补助的形式长期在社会组织工作。

  北京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图 4  2012 年北京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学历构成统计城市” 的发展要求和战略定位尚有差距。3? 职称①目前, 由于国内尚无社会组织专业职业资格认证, 与其相关的职称序列也尚未建立, 我市社会组织中只有 63360 人拥有职称, 且全部是其他领域的职称, 占从业人员的 45%; 其他职称中社会工作者职称②有 2598 人; 超过一半的人没有职称。因此, 从严格意义上说, 目前我市社会组织的职称序列仍然处于空白状态。(三)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情况1? 薪酬根据年检数据, 2012 年, 北京市社会组织年均工资为 43629 元。

 其中,社会团体年均工资为 37575 元,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均工资为 44413 元, 基金会年均工资为 26682 元。③330①②③目前, 社会组织职称系统还未完全建立。

 因此, 这里的职称是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具备的各种其他专业领域资格, 并不是社会组织专业职称资格。近年来, 随着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认证逐步完善, 考虑到其理念及方法与社会组织相关度很高,因此, 也将北京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认证情况纳入社会组织职称考量中。年均工资 = 工资总额 ÷ 专职工作人数。

 2012 年 检 数 据 显 示, 北 京 市 社 会 组 织 工 资 总 额 为416898? 78 万元, 专职工作人员总数为 95555 人。

 其中, 社会团体工资总额为 32630? 21 万元,专职人员为 8684 人, 民办非企业单位工资总额为 381925? 81 万元, 专职人员 85993 人, 基金会工资总额为 2342? 76 万元, 专职人员为 878 人。

 北京人才蓝皮书2? 社会保障从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情况看, 北京市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专职人员 95555 人中, 有 86584 人签订了劳动合同, 占全部专职人员的 90? 61% ;72569 人参加了失业保险, 占全部专职人员的 75? 94% ; 34859 人参加了住房公积金, 占全部专职人员的 36? 48% ; 22460 人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 占全部专职人员的 23? 5% ; 10002 人参加了商业保险, 占全部专职人员的 10? 46% 。(四)党建情况社会组织是新时期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领域。

 近年来, 北京市社会组织发展迅速。

 截至目前, 全市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有 38559 个党员, 占从业人员总数的 27% ; 在全市登记注册的 7835 个社会组织中, 有 774 个社会组织建立了党组织, 具体见图 5。图 5  北京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情况统计社会组织党员数量偏少、 组织关系情况比较复杂。

 专职人员中, 党组织关系在社会组织的党员仅有 4608 人, 占党员总数的 11? 95% , 其余组织关系分布在原工作单位、 学校和各类人才职介机构中, 还有部分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 且存在相当数量的 “口袋党员”。党组织覆盖率偏低。

 建有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仅有 774 个, 占全部社会组织总数的 9? 8% , 有 90? 2% 社会组织没有建立党组织, 党建覆盖率远远低于非公企业。430

  北京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少。

 由于社会组织党组织职能定位不明确, 党建工作缺少经费, 活动开展少。

 党组织在社会组织的战斗堡垒、 方向引领、 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受到影响。

 从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看, 北京市社会组织中只有 1177 个社会组织召开了动员会, 占全部社会组织的 15? 02% 。三 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 北京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专业化程度明显提升, 但仍然存在人才总量偏少、 吸纳就业能力较弱, 专业化程度低、 缺乏职业资格认证、 不能正常进行职称评价, 年龄结构有待优化、 高端人才及境外人员缺乏, 党员数量偏少、 党组织覆盖率低、 党组织开展活动少等问题。(二)原因分析1? 社会组织数量相对较少,能力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北京市社会组织数量偏低。

 2012 年, 北京市常住人口中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仅为 3? 85 个, 远远低于上海 (7 个)、 青岛 (6? 5 个)、 深圳 (4? 2个), 甚至刚达到全国的平均值 3? 3 个, 与世界发达国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一般超过 50 个的标准相比, 差距更大。北京市社会组织自身能力不足, 缺乏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的体系与制度。对自身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不够, 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不高; 对人才培养重视不够, 缺少系统的人才培养规划; 缺少科学的绩效管理制度和薪酬制度, 薪酬支付能力低, 难以吸引和留住员工。2? 党政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人才队伍认识不足党政相关部门、 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与贡献认识不足、 重视不够。

 有关部门对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认识不足, 缺乏社会组织530

 北京人才蓝皮书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

 社会组织发展缺少足够空间, 财务上难以为继。

 公众和社会各界对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缺乏足够了解, 认可度不高。

 公众没有认识到公益是一项职业, 社会组织难以成为求职者就业首选的领域。3? 社会组织人事政策不完善,从业人员难以享受平等待遇目前, 社会组织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和 《基金会管理条例》 等行政法规。

 2008 年实施的 《劳动合同法》 以及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中, 明确了社会团体、基...

篇七:助残社会组织内源发展动因与策略研究

21 年 3 月学 会 Mar. 2021第 3 期 总第 388 期 SocietyNo. 3 Total 388th“十四五”时期社会组织发展的基本思路和策略建议*孙录宝( 山东省创新管理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002)[摘 要] 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参与主体。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 “十四五”规划纲要对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提出明确要求,这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各类社会组织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慈善事业、参与环境治理、提供普惠托育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技能等级认定、参与基层治理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十四五”时期,社会组织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找准自身定位,向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推进社会组织“专精特新”发展。[关键词]“十四五”时期 社会组织 发展思路 发展策略[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 9596( 2021) 03 0005 -07* 基金项目: 2020 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课题“‘十四五’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研究”( 编号:20CSTJ20) 。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参与主体。

 “十三五”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坚持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特别在教育、慈善、社会救济、社会互助、志愿服务、人才培养和引进等领域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奋发有为,赢得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全社会的称赞。“十四五”时期是我国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中国特色社会组织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展现新作为的广阔天地。一、社会组织发展基础及方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民办教育,开展社会救济、社会互助以及志愿服务活动,并引导社会组织在实施脱贫攻坚战、建设人才强国战略中积极参与[1 -2]。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2016 -2020 年) 》鼓励社会组织在脱贫攻坚、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在对外开放、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鼓励社会力量提供教育服务,兴办健康服务· 5 ·

 2021 年第 3 期 “十四五”时期社会组织发展的基本思路和策略建议XUEHUI业,发展体育产业,开展社会救助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养老服务,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推动规划实施等[3]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主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引导,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各类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自愿组织参与等多种方式参与社区治理,助力脱贫攻坚,发展慈善事业,维护市场秩序,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并提供教育、医疗、养老、体育、文化等服务,促进对外开放,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的普遍认可,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广泛好评。以上成果都为 “十四五”时期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 “十四五”规划建议,进一步明确了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4] 。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参与主体之一,新时期社会组织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主要从 5 个方面对社会组织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包括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积极参与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主体作用,发展慈善事业,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 参与社会治理,协力构建多元化社会治理体系; 致力于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凝聚新社会阶层力量,这为社会组织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提供了遵循[5]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以下简称 《纲要》) 中,对发展社会组织和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作出具体部署,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经济社会各个行业、各个领域的建设,其中 2 次提及“行业协会、商会”,5 次提及 “社会组织”,6 次提及 “慈善”,6 次提及 “服务机构”,10次提及 “社会力量”,进一步为 “十四五”时期社会组织发展明确了目标及方向[6] ,具体详见表 1。表 1《纲要》涉及社会组织相关内容整理提及词语 主要内容 涉及方向行业协会、商会 “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培育规范化行业协会商会” 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社会治理社会组织 “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拓宽技术工人上升渠道,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技能等级认定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在第五十一章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单设一节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中提到: “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全面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培育规范化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组织、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加强财政补助、购买服务、税收优惠、人才保障等政策支持和事中事后监管。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搭建更多志愿服务平台,健全志愿服务体系。”环境治理、托育服 务、人 才 培育、社会治理· 6 ·

 XUEHUI 学 会 2021 年第 3 期续表提及词语 主要内容 涉及方向慈善 “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发挥慈善等第三次分配作用,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完善财税等激励政策。规范发展网络慈善平台,加强彩票和公益金管理。”以及培育规范化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社会治理服务机构 “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深化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支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流程再造等新型专业化服务机构发展。”“推进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机构资源数字化,加大开放共享和应用力度。”“推进线上线下公共服务共同发展、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在线课堂、互联网医院、智慧图书馆等,支持高水平公共服务机构对接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覆盖范围。”“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依托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下社区服务机构,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生活服务、社区治理及公共服务、智能小区等服务。”“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园政策,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搭建更多志愿服务平台,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技术服务、资源共享、智 慧 服 务、普惠托育服务、壮大志愿服务队伍社会力量 “扩大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全面清理不合理的限制条件,鼓励社会力量扩大多元化多层次服务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互联网+ 公共服务”,创新提供服务模式和产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增加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服务供给,推进县域内教师医生交流轮岗,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农村公益事业。”“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调整优化东西部协作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方式,强化产业合作和劳务协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设施建设运营。”“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园政策,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在育幼、养老等供需矛盾突出的服务领域,支持社会力量扩大普惠性规范性服务供给,保障提供普惠性规范性服务的各类机构平等享受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深化公共服务领域事业单位改革,营造事业单位与社会力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对外开放、模式创新、城乡资源配置、东西部协作、公共文 化 供 给 与 运 营、普惠托育服务、养老、公共服务供给、公平竞争环境、社会治理二、“十四五”期间各类社会组织发展基本思路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大致可分为具有法人性质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以及不具备法人性质,但已在社区备案的四类社区社会组织,还有一些既没备案,又未取得· 7 ·

 2021 年第 3 期 “十四五”时期社会组织发展的基本思路和策略建议XUEHUI合法身份的民间自发组织。根据民政部门发布的年度统计公报显示,按照主要活动领域分类,我国社会组织主要分布在科学研究、教育、卫生、社会服务、文化、体育、工商业服务、农业及农村发展,以及其他领域。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 “十四五”规划《纲要》内容,社会组织的作用重点体现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慈善事业、参与环境治理、提供普惠托育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技能等级认定、参与基层治理等领域。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主要内容存在一定差异。( 一) 行业协会、商会要切实开展行业协会、商会 “脱钩”工作,深化改革,增强内生动力,继续在制订行业标准、规范企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 科技类社会组织科技类社会组织要积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加强与科技部门、科研院所、科技人才间的互动沟通,在开展科普宣传、提供科技服务、进行科技研发、培育科技人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尤其是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技能等级认定方面,提供公开、公正、透明的参与渠道。( 三) 环保类社会组织环保类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在提升公众环保意识、促进公众参与环保、开展环境维权与法律援助、参与环保政策制定与实施、监督企业环境行为、促进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 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要加强与财税部门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 要加强平台建设,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参与慈善捐赠及救助活动的平台,健全志愿服务体系; 要完善公示内容,保障信息公开、透明、翔实,提升公信力; 要积极与企业对接,帮助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 要积极参与慈善类社会组织在扶贫济困、扶老助弱、医疗救助等方面工作,组织开展公益慈善捐赠和救助,参与国际公益慈善活动等。( 五) 科教文卫类社会组织科教文卫类社会组织要加强自身组织建设,推进资源数字化,加大开放共享和应用力度; 要推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建设在线课堂、互联网医院、智慧图书馆等配套设施;要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支持高水平科教文卫类社会组织对接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扩大资源辐射覆盖范围; 要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六) 社区类社会组织社区类社会组织既要在社区服务领域积极参与,也要在社区治理领域优化资源配置,以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要在助老、抚幼、文体、环境卫生等领域加强设施建设运营与服务供给。社区治理类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矛盾调节、社区治安、应急管理等工作。“十四五”规划《纲要》强调,社区类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与社区数字化平台协调联动,“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生活服务、社区治理及公共服务、智能小区等服务。”依托城镇小区配套园· 8 ·

 XUEHUI 学 会 2021 年第 3 期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社会组织举办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农村社区类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服务供给,积极参与农村公益事业。( 七) 国际化社会组织国际化社会组织要依托 “一带一路”倡议,积极 “走出去”,增强在国际领域话语权,传播中国文化,讲好中国故事,开展国际公益服务。有条件参与国际活动的各类社会组织要在新发展格局指引下,加强与政府部门协同联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7] 。( 八) 区域性社会组织区域性社会组织要致力于解决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东、中、西部社会组织要加强协作,开展东西部协作结对帮扶,强化产业合作和劳务协作。区域性社会组织要依托京津冀、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沿线、成渝经济圈等区域发展战略,加强区域协同联动,打破区域壁垒,强化区域合作。三、“十四五”时期社会组织发展策略建议( 一) 坚持新发展理念“十四五”规划《纲要》的主题是坚持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社会组织应在新发展...

篇八:助残社会组织内源发展动因与策略研究

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 年[摘 要] Y 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创新社会组织孵化模式,组建了政府部门、孵化中心、专家团队合作的运营框架。通过搭建交流平台、链接资源、专项培训和督导评估,拓宽了孵化社会组织互动沟通渠道,增强了运营管理能力,提升项目服务质量。但是面对社会组织内在需求及外在环境变化,孵化中心内在治理机制不健全,资金来源单一,资源投入性不足,工作人员的非专业性与内在动力缺乏成为亟待解决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是促进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健康发展的关键。[关键词] 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培育机制[中图分类号] C912 [文章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5136(2018)02-0026-03[收稿日期][基金项目][作者简介]为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C 市 Y 区于 2014 年创建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孵化基地委托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运营管理(以下简称孵化中心),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工作场地、办公设施、注册登记、能力建设、成长辅导和资源链接等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帮助提升社会组织运营管理能力,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一、孵化中心运营管理框架与孵化流程依据《湖南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孵化中心占地 600 余平方米,设有社会组织培育创新空间、社会组织展示文化长廊以及个案工作与小组活动室等硬件设施。孵化对象是有潜力、成长性好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的运作框架涉及民政部门与街道(社区)、第三方运营机构(孵化中心)和专家团队,其组织运营结构如图 1 所示(资料来源:依据调研资料整理)。民政部门作为孵化中心的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孵化基地的发展规划,协调与政府其他部门的联系,审定预算以及资金监管和评估等工作。孵化中心开展入驻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扶持、C 区公益创投项目管理、推介以及评估、孵化中心自身的日常运营管理等具体工作,并协助政府完成一些社会公共服务任务,承担社会组织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工作。专家团队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咨询、辅导与评估等工作,提升驻社会组织战略规划、项目设计、项目执行能力。图 1:Y 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作管理框架孵化的流程采取“入壳→孵化→评估→出壳”的模式(详见图 2,资料来源:根据调研资料及相关文献)。入壳前,有意向入驻孵化基地的社会组织需向孵化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备验材料,民政部门会同专家团队组成综合评审小组,经过“受理—初审—评审—公示”的四环节审定社会组织是否可以入驻,并与审核通过的社会组织签订《入驻协议》,完成入壳程序。在孵化环节,对入驻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资源链接、业务指导等等多方面的系统培育扶持。按照“出壳”评价指标,考核入驻社会组织是否达到出壳的标准,达成者则办理出壳手续。对出壳后的社会组织进行跟踪服务。图 2:Y 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孵化流程社会组织孵化运营机制与发展路径研究—— — 以 Y 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为例李 静(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2018-06-22本文为 2017 年度民政类专项校级课题的阶段性成果。李静 (1971-),男,湖南郴州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民政与社会工作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公共管理。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ournal of Changsha Social Work College第 25 卷第 2 期2018 年 6 月Vol. 25 No. 2Jun. 2018

 第 2 期二、孵化中心运作机制及成效孵化中心主要通过交流平台搭建,链接资源,完成组织孵化,通过专业化的培训,提升入驻组织运营管理能力,完成能力孵化,通过督导评估、项目设计与推介,完成项目孵化。三条路径为社会组织提供从创办、培育到专业能力的提升再到出壳、自主运营等一条龙服务。(一)构建合作平台,拓展孵化组织链接资源。孵化中心除了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注册登记、办公场所等外,还为入驻的社会组织搭建与政府、社区、企业、高校以及社会组织之间交流沟通平台,拓展资源链接。一是与高校合作平台。孵化中心聘请湖南师范大学、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社工专业教师为入驻组织机构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并作为机构项目督导。协助社会组织评估系统构建,规范项目质量管理。二是与政府合作平台。社会组织的发展前景取决于能否有效获取更多的资源,能否申请到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创投资金扶持。孵化中心作为中间桥梁,协助入驻社会组织与政府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更新政府相关政策信息。三是与社区合作平台。社会组织项目来自于社区,落地于社区,服务于社区。社区居民对社会组织认知度、对社会组织活动的参与度与满意度将直接影响社会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孵化中心通过与社区搭桥,推荐优秀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社会组织通过项目实施赢得社区居民的认可,塑造公益品牌,提升影响力。四是与企业合作平台。孵化中心牵线企业与社会组织,通过资源互补,实现双赢局面。社会组织向企业筹集公益资金,借用企业资源扩展服务范围,提升认知度。企业投身于慈善事业,有助于企业建立良好的声誉,激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五是社会组织之间平台。孵化中心通过举办公益沙龙、研讨会、实地参观等形式,搭建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平台,就项目实施经验、成效、遇到的困境展开讨论,相互学习。(二)开展专项培训,增强孵化组织服务能力。孵化中心在孵化过程中为入组的社会组织提供相应的培训,提高其项目服务能力,提高其组织内部治理能力,提高其资源链接拓展能力,以此来促进社会组织的专业化。调研得知,在入驻社会组织的培育初期,孵化中心协助孵化组织运用 SWOT 分析方法,分析其优势与劣势、发展机会与发展障碍,厘清该社会组织的使命、服务宗旨以及组织目标,制定该组织的运营管理制度,设计项目活动计划等。培训课程见表 1。表 1:孵化组织使命、理念、战略规划培训课程在孵化前期、中期以及后续跟踪服务期,孵化中心依据入驻组织的自身需求,提供社会项目服务计划、项目运营与管理和社会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项培训。内容涵盖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社会工作政策法规、项目运营与管理、服务项目方案设计、项目评估、社会组织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课程见表 2。表 2:孵化组织运营与管理、资源链接与能力拓展培训课程(三)督导评估模式,提升孵化项目服务质量。社会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项目的服务质量,是否能立足社区需求,扎根社区开展服务,这也是“三社联动”模式内在要求。孵化中心采用“督导 + 评估”方式,指导入驻的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特色对项目的开发提供专业化的意见与建议,协助项目设计申报,对社会组织的公益创投项目进行初审辅导。协助其制定项目评估标准,对项目的执行进行跟进、监督,提高社会组织项目执行能力与服务水平。孵化中心从项目申报到结项评估进行跟踪性指导,提供指导意见,辅助社会组织高效地完成项目。帮助社会组织建立规范化的项目执行程序,使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向着更加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三、社会组织孵化中心面临的问题在社会组织培育孵化过程中,Y 区通过实践,不仅培育和发展壮大了一批社会组织,而且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由于其自身及外界各种因素的影响,还存在一些不足。(一)资金支持不足,无法形成规模效应。通过调查分析,Y 区服务中心孵化与培育活动经费不足,不同李静: 社会组织孵化运营机制与发展路径研究 27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 年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组织孵化进程。服务中心运作的资金来源较为单一,主要来源于各级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以及财政拨款,资金量取决于当年的财政预算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主要源自民政系统、妇联、残联以及基金会等部门。尽管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及财政拨款呈逐年增加,满足机构日常运作,但是对于扩大孵化基地规模,引进专业工作人员,组织专业化培训,拓展资源链接还是捉襟见肘,无法形成规模化效应。除政府资金外,孵化基地也尝试社会募捐、企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获得部分支持,但此类资金并不稳定,孵化基地无法对其进行中长期规划。(二)专业化团队建设滞后,无法提供多元服务。孵化基地的发展依托于专业化团队,而不仅是机构的几位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孵化基地在社会组织入壳孵化过程中,由于专业化团队不足,不能很好满足社会组织多样化、精细化的服务需求,除了使命理念能力建设、项目运营、资源链接、社工知识等通识性能力建设外,无法提供专业技术能力培育服务,难以促进社会组织专业能力的提升及社会组织特色化的发展。(三)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社会组织孵化先天不足。孵化中心孵化培育处于学习、借鉴探索阶段,内部管理机制还不健全,机构系列化、标准化的制度还不完善,主要表现在缺乏自主监督机制和民主决策机制、规范的培训制度。孵化基地的决策大多由机构领导作出,一般员工基本没有发表意见建议渠道,工作人员难以融入组织的发展,使组织缺乏凝聚力。基地负责人管理经验不足。该运营中心的负责人虽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但缺乏相应的团队管理、项目管理知识与经验,对于孵化基地管理很吃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项目管理经验,项目申报、开展、后续跟踪、项目规范、获取资源能力较弱。四、促进孵化中心发展的措施(一)建立支持政策体系,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针对社会组织孵化与培育资金缺乏,一方面,政府需出台促进孵化基地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明确孵化基地的核心地位,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对于孵化基地提供服务的购买力,帮助孵化基地引进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借鉴国外社会组织孵化的宝贵经验,拓宽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资金来源渠道。如美国社会组织的运营资金,约 25-30%源于政府的购买服务,20%左右的资金来自个人、企业和基金会的捐赠,几乎一半以上的资金源于自主的经营收入。社会组织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筹集资金,促进孵化基地更好更快地发展。(二)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建设专业化团队鉴于社区居民需求的多样性、社会组织需求的多类型,孵化基地除了为入壳的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所、注册指导等帮助外,需要借鉴企业的组织管理模式、国外的成功经验,吸引专业优秀人才、专家等,建立专业的管理团队,同时将发展良好的专业化机构、高校、科研组织也纳入该平台,与入驻的社会组织建立一对一的对口帮扶关系,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化建设,从而增强社会组织项目设计、项目运营、项目评估等方面能力,提升项目服务质量,获得服务对象认可。(三)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提升中心服务能力调研发现孵化基地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自身服务能力不足,严重限制了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种类、质量以及资源的链接。因此,孵化基地首要任务是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和提升自身能力。一方面,尽快完善基地内部自主监督、民主决策、绩效考核等系列制度;另一方面,建立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专业人才的引进可以促进孵化基地加快能力建设进程,尤其是既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又拥有相关管理知识与经验的综合型人才。孵化基地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和选拔机制,做到人尽其责。【参考文献】[1]周玉萍.当代中国社会组织孵化研究[J].社会工作(实务研究),2012,(4):88-90.[2]朱仁显.公益型社会组织孵化的厦门模式[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6,(4):41-44.[3]丁浩亮,社会组织孵化器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人才资源开发,2017,(1):72-73.[4]李劲夫.发力供给侧改革助力社会组织孵化[J].中国社会组织,2016,(4):32-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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