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15篇)

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15篇)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  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  审核要点  1.是否严格按照标准格式进行了排版。  结构格式  2.是否包括四部分内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15篇),供大家参考。

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15篇)

篇一: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

  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

  审核要点

  1.是否严格按照标准格式进行了排版。

  结构格式

  2.是否包括四部分内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县委《实施细则》和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3.字数是否有保证(班子及党员正职的在5000字左右,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在3000字左右)。1.是否查找了在遵守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问题和不足。2.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县直单位、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及管理家属子女等方面情况逐一作出了说明。1.是否直奔主题、直面问题;是否对准号、像自己、有深度。2.是否聚焦‚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进行逐一查找;是否列举了具体表现和典型事例;是否对上级党组织、督导组反馈的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作出回应。3.是否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是否以共性问题代替具体问题;是否以工作问题代替‚四风‛问题;是否写成了述职报告、题工作总结或理论文章。4.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是否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正之风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行查摆剖析。

  基本情况

  内容组成

  突出问题

  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审核要求

  是否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层面,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和焦裕禄精神进行了原因剖析。是否针对查摆的‚四风‛问题提出了整改思路、措施和办法,改进措施是否具体可行。1.是否按规定程序层层审核把关。2.是否按‚十查十看‛工作方法进行了严格审核,是否彻底解决了‚格式、内容、表述不规范‛、‚聚焦‘四风’问题不准确‛、‚列举‘四风’事例不具体‛、‚挖掘思想根源不深入‛等问题。3.各级审核时是否提出了详细修改意见建议。4.是否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了反复修改。5.相关负责同志是否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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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照检查材料排版要求

  一、标题统一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华文中宋,二号加黑,段落行距固定值30磅;**学校(学区)校长(学区主任)×××(姓名),楷体,三号,段落行距固定值28磅。如: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学校(学区)校长(学区主任)×××(2014年6月)二、正文正文字体仿宋,三号,段落行距固定值28磅;一级标题黑体,二级标题楷体加黑,三级标题仿宋加黑。三、其他材料统一制作为word文档,纸张为A4。页边距:上3.0厘米,下2.8厘米,左2.8厘米,右2.8厘米;页码位置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右侧,数字格式-1-,首页不显示页码,页码字体字号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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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

  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明细表

  项目

  审核要点

  编号

  第一行材料标题

  《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方正小标宋,二号,居中

  1

  第二行撰写署名

  班子署:单位名称;班子成员署:姓名、职务楷体_GB2312,三号,居中

  2

  第三行撰写时间

  (2014年5月),时间外加括号楷体_GB2312,三号,居中

  3

  材排版

  正文:仿宋_GB2312,三号,行间距为30左右。

  料格式第四行正文文内标题: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三

  4

  格

  号;三级标题为仿宋三号加粗

  式

  页边距:左右各2.5,上3.5,下2.9

  5

  其它

  页码:格式采用“外侧对齐”,如“—1—”

  6

  印刷装订:A3纸印刷,中缝对折装订(或A4纸正反

  面打印)

  7

  内容文风方面格式正文方面

  文风实,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没有空话套话

  8

  主体内容:五大部分

  9

  第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0

  部分情况

  具体典型事例不少于2个

  11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2

  第二部分

  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基本情况

  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及管理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方面情况

  13

  具体典型事例不少于2个

  14

  存在的问题表现

  15

  形式主义

  主

  具体典型事例不少于2个

  16

  体内

  第三部分

  “四风”“三症”“六表象”“八个不”方

  容

  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官僚主义享乐主义

  存在的问题表现具体典型事例不少于2个存在的问题表现

  171819

  具体典型事例不少于2个

  20

  存在的问题表现

  21

  奢靡之风

  具体典型事例不少于2个

  22

  第四

  原因剖析全面、深刻

  23

  部分存在问题原因剖析结合工作、生活、学习以及成长经历剖析

  24

  努力方向具体,不空不大

  25

  第五努力方向和改进措

  部分施

  改进措施与突出问题对应

  26

  改进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27

  对照检查材料修改意见反馈表

  活动单位名称:督导组长签名:

  反馈时间:年月日

  材料名称

  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姓名

  需要修改的编号需要修改的编号

  其他修改意见其他修改意见

  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

篇三: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

  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格式

  (建议撰写格式,供参考。对照检查材料字数不作硬性规定,不能以文字多少定优劣。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字数8000字左右为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字数6000字左右为宜;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字数4000—6000字左右为宜。)

  帽段:主要是结合参加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工作情况,对照中央和省里有关规定,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对照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沈浩精神,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和成长进步经历,进行对照检查。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里有关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里有关规定精神情况,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及管理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方面情况逐一作出说明。还要对是否把作风建设同推动改革发展对立起来,消

  1

  极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章制度,“为官不为”的问题进行检查。

  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形式主义方面1、2、3、……(二)官僚主义方面1、2、3、……(三)享乐主义方面1、2、3、……(四)奢靡之风方面1、2、3、

  2

  ……重点写清“四风”突出问题,列举具体表现和典型事例,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上级党组织、督导组点明的问题要明确作出回应。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还要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行查摆剖析。四、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一)……(二)……(三)…………要深挖问题根源,重点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以及“三严三实”要求等方面分析原因。五、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一)……(二)……(三)…………

  3

  一、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审核程序1.班子对照检查材料:①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起草,集体讨论,征求意见→②县委督导组集体审核→③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审核→④联系县领导或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审核。2.党政正职对照检查材料:①县委督导组集体审核[行政正职对照检查材料先经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核]→②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审核→③联系县领导或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审核。3.其他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①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核→②县委督导组集体审核。二、乡镇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审核程序1.乡镇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①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起草,集体讨论,征求意见→②县委督导组集体审核→③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审核→④联系县领导审核→⑤县委书记审核。2.党政正职对照检查材料:①县委督导组集体审核[镇长对照检查材料先经镇党委书记审核]→②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审核→③联系县领导审核→④县委书记审核→⑤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审核→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审核。3.其他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①本班子主要负责

  4

  同志审核→②镇党委书记审核→③县委督导组集体审核→④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审核→⑤联系县领导或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审核。

  三、村、社区党组织及其书记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审核程序

  ①乡镇指导组审核→②乡镇党委书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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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

  一、关于内容方面1.是否包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里有关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五个方面的内容。2.是否结合参加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工作情况,对照中央和省里有关规定,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对照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沈浩精神,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和成长进步经历,进行了对照检查。3.是否查找了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里有关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4.是否聚焦反对“四风”,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进行了逐一检查,列举了具体表现和典型事例;是否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上级党组织、督导组点明的问题作出了明确回应。5.是否对表面上热热闹闹,实际上走形变味、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认识不到位、重形式轻效果、听意见不聚焦、工作措施华而不实、解决问题避重就轻等问题进行了检查;是否对把作风建设同推动改革发展对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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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极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章制度,“为官不为”的问题进行了检查。

  6.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及管理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方面情况逐一作出了明确具体说明。

  7.是否深挖问题根源,重点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以及“三严三实”要求等方面分析了原因。

  8.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是否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行了查摆剖析。

  9.是否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二、关于要求方面10.是否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剖析深刻、触及灵魂;是否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有无评功摆好、讲套话、官话和虚话;是否讲成绩洋洋洒洒、不惜笔墨,讲问题遮遮掩掩、不痛不痒、不深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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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是否存在以工作问题代替“四风”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共性问题代替具体问题、以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代替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

  12.对照检查材料字数不作硬性规定,不能以文字多少定优劣。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字数8000字左右为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字数6000字左右为宜;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字数4000—6000字为宜。

篇四: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

  专题组织生活会前集中学习方案

  时间:地点:会议室主持:参加:领学人:过程:一、书记传达局党委集中学习精神(一)、学习《关于对照检查材料审核的说明》1、材料审核要点:一看篇幅,二看结构,三看要素,四看问题,五看思想,六看实例,七看分析,八看整改,九要对照。2、要打回返工的说明3、其他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二、组织学习1、学习《对照检查材料撰写说明》2、《关于对照材料的结构和内容规范要求(参考)的说明》三、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1、学习赵乐际同志在《在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联系点经验座谈会上的讲话》2、学习《邓修明同志在全市第地批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推进会上讲话》3、学习《范锐平同志在全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推进会上讲话》

  请各位党员同志按方案要求写一次集中学习笔记。学习内容都挂在群共享里,三个文件都是政府的文件,PDF格式,有密码,不能编辑转化。请先下载安装PDF阅读器(比如福昕阅读器等)

  近期工作:1、根据对照检查材料撰写要求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7.7日前交给相关领导审阅。行政人员请交给x校长,部门人员请交给x校长,其余党员交给xx。2、每一个党员完成党员民主评议表,组织生活会前交。3、请每一位党员自己联系3——5名其他党员,预设在组织生活会上要提出开展批评的问题,事先作好交流沟通,每个至少找2——3个问题。在党员个人述职后,就要有对应人员提批评意见。名单在7.8日前报给xx。4、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初定为7.15号,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再通知。期间,个人材料可能要往返几次,请大家保持电话畅通,能随时联系上。谢谢大家!

篇五: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

  个人对照材料审核报

  个人剖析材料“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活动个人剖析材料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按照部机关“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活动要求,我认真剖析自身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为民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原因,明确改进方向,以便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在接待来电来访群众,应届毕业大学生、退伍军人集中转接组织关系等工作中,有时情绪急躁,不够耐心细心,有时说话不耐烦,容易伤害群众的感情。有时碰到来反映问题,咨询离任村干部补贴等工作时,业务不熟,不能准确及时解答,影响组织部门效率和形象。2、工作效率不高,经常忙于事务性工作,忽视了政治理论学习。3、工作不够认真细致,有时对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上报的基础材料审核把关不够严格。4、写材料质量不高,对基层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宣传较少。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为民服务意识不够,没有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站在群众的角度看问题。2、对自己放松要求,没有充分认识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对待工作疲于应付,没有统筹

  合理安排好时间。3、工作责任心不够强,对待工作有时大而化之,存在畏难情

  绪,缺少钉钉子精神。4、缺乏创新意识,眼界不够开阔,对所从事的工作站位不高,深入思考较少,没能深入挖掘基层亮点。三、下一步整改措施1、即日起,转变工作作风,热情接待群众,能办理的事项当场办理,不能办理的,耐心细致解答相关政策,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学习。如无特殊原因,坚持参加部机关每周例会学习,利用空闲时间重点学习基层组织建设相关业务知识,多向领导请教,多向老同志学习。3、严格要求自己,对基层单位所报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对上报的数据、材料认真核实。4、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多动脑、勤动笔,提高信息写作,每周至少撰写一篇信息,注重总结全区基层组织建设好的经验做法。

  20XX最新自查报告范本模板-三严三实完善对照检查材料三严三实完善对照检查材料三严三实完善对照检查材料为

  提高罗甸民主生活会质量,罗甸县以息烽对照检查材料为标杆,以时间服从质量为原则,创新三严三实举措,完善对照检查材料,把好民主生活会质量关。

  严把四道关口逐级上报,审阅扎实。一是一把手初审。全县68份班子对照检查材料、400

  余份科级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都要经过该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之手,并严格按照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逐一审核后在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表中签字方可报县委督导组审阅。二是督导组会审。县委7个督导组45名督导员全员参审,从材料的格式排版到内容的质量,小组成员都要集中讨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反馈给各单位,每份材料经过3-10次的反复修改后,经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审。三是县委活动办精审。县委活动办抽调6名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骨干组成审核小组,多次进行业务培训,对全县所有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精细化审核,确保每一份对照检查材料都格式规范、内容深刻,符合实际。四是县级领导定审。全县27位县级党员领导对自己所联系或分管的乡镇、部门班子及班子成

  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重点审查、总把关,审核同意后最终定稿,才

  能召开本单位民主生活会。严禁请人代笔照搬照套,撰写求实。针对个别单位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扎实的问题,县委督导组

  高标准完成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工作,对未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和连续

  2次修改后仍存在较大问题的,由县委督导组对其主要领导及其个人进行约谈,进行温馨提示,决不允许蒙混过关,坚持三个一律标准,对照检查材料不过关的一律不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对相关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问责;对不按要求认真修改对照检查材料的将一律进行通报;对照搬照套别人对照检查材料或由秘书代写的,将一律按规定进行严厉查处;对被省、州委活动办抽查到对照检查材料不过

  关的,将一律对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约谈、问责,并责令重新撰写。

篇六: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

  教育实践活动名词解释:

  中央1.主题:为民、务实、清廉。2.总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3.“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4.重点任务“三个着力解决”: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5.三个重点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6.“三严三实”: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7.焦裕禄精神: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XX、迎难而上、无私奉献。8.从群众路线角度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公仆情怀;凡事探求就里、“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的XX作风;“敢教日月换新天”、“革命者要在困难面前逞英雄”的奋斗精神;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的道德情操。9.8部学习影片:《焦裕禄》、《生死牛玉儒》、《杨善洲》、《第一书记》、《吴仁宝》、《永远是春天》、《郭明义》、《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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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10.活动目标:干部受教育、问题得解决、基础更夯实、作风大改善、形象再提升、人民更满意。11.主要方法“六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12.推进办法: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13.五个专项行动: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行动、提升效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行动、优化考核推动区县科学发展行动、干部下访化积案解难题办实事行动、固本强基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行动。14.十个学习专题:一是“中央和市委有关教育实践活动基本要求”学习专题;二是“加强党性锻炼与增强政治定力”学习专题;三是“党的奋斗历程与‘生命线’”学习专题;四是“新形势下坚持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学习专题;五是“新时期群众工作方法”学习专题;六是“基本国情市情和党的思想路线”学习专题;七是“贯彻党的宗旨与办好民生实事”学习专题;八是“党的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学习专题;九是“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专题;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专题。15.增强“六大意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使命意识。16.“五种病”:“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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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四面镜子”: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

  18.对照检查材料“三结合”:把查找问题与个人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和工作作风相结合。

  19.“八讲八不讲”:防止只讲下级不讲自身,只讲别人不讲自己,只讲班子不讲个人,只讲工作不讲思想,只讲虚的不讲实的,只讲现象不作剖析,只讲客观不讲主观,只讲枝节不讲关键。

  20.“两不三触与”:不提字数和篇幅要求、不提格式和写法要求,但要真正触与思想、触与问题、触与实质。

  21.“五不放过”:思想认识上不去的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的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

  22.“十个专项整治”:拖欠群众款项问题专项整治、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专项整治、XX建设问题专项整治、执法监管部门“三乱”问题专项整治、窗口单位吃拿卡要问题专项整治、教育系统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医疗行业损害医患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机关干部纪律涣散问题专项整治、党员干部赌博敛财问题专项整治、基层干部办事不公问题专项整治。

  合川:23.“1+6+2”工作方案:1个意见;6个实施方案;2个保障方案。24.“五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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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25.“双优”学校、“三好”医院:校风优、教风优学校,服

  务好、质量好、医德好医院。26.“双强六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

  强、发展强,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好。

  27.“四项学习教育”:理想信念学习教育、宗旨意识学习教育、党风党纪学习教育、清新从政学习教育(道德品行学习教育、社会管理学习教育)。

  28.听取意见“四访”:座谈听访、集中接访、干部走访、网络询访(民情家访,网格走访、院坝询访,党员走访、个别谈访)。

  29.教育系统“三进”活动:推动教委机关干部进学校、学校班子成员进年级、广大教职员工进家庭听取意见。

  30.卫生系统“三谈”活动:问询座谈、病员访谈、义诊询谈听取意见。

  31.“三对照三查找”:对照党章、廉政准则,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群众期盼、群众愿望,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对照上级要求、工作要求和群众要求,查找新形势下服务发展的能力素质问题。

  32.“三必谈两帮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帮助问题较突出又缺乏认识的同志正视问题、提高认识,帮助平时有隔阂、有误解的同志相互谅解、增进共识。

  33.村(社区)谈心“五个重点谈”:党组织负责人与“两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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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员重点谈,“两委”成员与离任村(社区)干部重点谈、与村(居民)代表重点谈、与生活困难群众重点谈、与信访群众重点谈

  3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谈心“三线谈”:党组织负责人要与党员交心谈心,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要与企业业主、管理人员、职工代表交心谈心,党建指导员要与党组织班子每位成员交心谈心。

  35.对照检查材料“三必写”、“两级审核”:存在的问题必写、问题的根源必写、整改的措施必写;领导班子与主要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由上级督导组审核把关,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由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上级督导组审核把关。

篇七: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

  审核对照检查材料时需注意把握的要点

  一、对照检查材料格式要求1、标题要求:华文中宋,二号加黑,段落行距固定值30磅。2、职务、XX、时间。要求:楷体、三号,段落行距固定值28磅。(具体格式如下)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

  职务XX中共礼县XX委员会

  (20XX7月)

  或中共礼县XX局党组

  (20XX7月)

  3、正文字体仿宋,三号,段落行距固定值28磅;一级标题黑体,二级标题楷体加黑,三级标题仿宋加黑。

  4、材料统一制作为word文档,纸张为A4.页边距:上3.0厘米,下2.8厘米,左2.8厘米,右2.8厘米。页码位置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右侧,数字格式,–1–,首页不显示页码,页码字体号默认。

  二、对照检查材料结构与内容撰写要求1、材料开头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简要说明,不超过6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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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第一部分:(一)贯彻执行纪律和规定情况(二)有关情况的说明;将十项内容(包括用车、住房、办公用房、人情消费、职务消费、经费开支、配备秘书、家属子女从业、出入私人会所、是否存在跑官要官的问题、是否服从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分别用标题1、2、3、、、注出,说明不能缺项、不能含糊其辞,比如子女从业情况、车辆型号排量、住房套数与面积等。(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执行政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学风、会风、文风、调研以与其他小方面的问题不作主要说明,每条用“一是”,“二是”、、、注出。3、第二部分“四风”方面问题

  1、开头征求意见方式的阐述可用“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概况;需说明认领情况,归纳多少条,其中群众提多少条,主要反映在、、、、、等方面,上级点多少条,主要反映在、、、等方面,督导组反馈多少条,主要反映在、、、等方面。

  2、“四风”问题:每一“风”都要分层查摆,如(一)形式主义方面,1.……;2.……;3.……。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问题不能简单地列举迎来送往、送收土特产等一般性问题,要对照“四风”问题表现深入查摆。

  4、第三部分:产生问题的原因重点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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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律、财经纪律与“三严三实”、焦裕禄精神要求等方面剖析原因。剖析要与问题相呼应,有鲜明事例支撑,袒露自己内心世界,防止剖析浅表化,防止语言空洞、言之无物,真正做到见人见事见精神。

  5、第四部分: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要与问题和原因有所对应,提出具体实在的改进措施,确保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防止泛泛而谈,难以落实。整改措施还要对不出入私人会所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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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

  城关联小2018年组织生活会前集中学习安排情况

  时间:2019年3月5日地点:会议室主持:李庆佳参加:学校全体党员领学人:赵新华过程:一、书记传达局党委集中学习精神(一)、学习《关于对照检查材料审核的说明》1、材料审核要点:一看篇幅,二看结构,三看要素,四看问题,五看思想,六看实例,七看分析,八看整改,九要对照。2、要打回返工的说明3、其他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二、组织学习1、学习《对照检查材料撰写说明》2、《关于对照材料的结构和内容规范要求(参考)的说明》三、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

  请各位党员同志按方案要求写一次集中学习笔记。学习内容都挂在群共享.近期工作:1、根据对照检查材料撰写要求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3.7日前交给相关领导审阅。

  2、每一个党员完成党员民主评议表,组织生活会前交。3、请每一位党员自己联系3——5名其他党员,预设在组织生活会上要提出开展批评的问题,事先作好交流沟通,每个至少找2——3个问题。在党员个人述职后,就要有对应人员提批评意见。4、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初定为3.15号,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再通知。期间,个人材料可能要往返几次,请大家保持电话畅通,能随时联系上。

篇九: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

  如何写好对照检查材料

  一、对照检查材料的基本结构与要求(一)对照检查材料的结构(5个部分)1.思想认识和主要收获(融入导语)2.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重点在问题和不足)3.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4.原因分析5.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二)对照检查材料基本要求1.要写得实、画像准2.开门见山、直奔主题3.突出主题、内容实在4.剖析深刻、触及灵魂5.四个不放过:“检查不实不放过”“问题不准不放过”“剖析不深不放过”“整改不力不放过”掌握基本结构、做到不漏不偏。(三)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何写1.要认真对照中央实践办梳理的37个共性问题进行查摆。切忌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多,查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少。“四风”问题也不要相互混淆,张冠李戴。2.中央督导组已明确学风、会风、文风、调查研究不够等共性

  -wearingBu.Atdohm'GRq4W。知而想可果后其障保有没若输传旦一据数密机司公题问了成又全安从适点特性放生天但法办种这用采始开商厂多众令确,位价低的人诱及以在不所无展发速Z迅psfcl,vSyxkLb!IN193FC(J)zO87TQjM

  问题不作为个人问题查摆,其他如简单列举“关心下属不够”、“迎来送往、送收土特产”、“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把关不严”等一般化问题也不作为要点查摆。3.查摆问题不能表面化、一般化。每一风存在问题都应有具体表现,但不要堆砌罗列事例,而是重在列举典型事例,进行深入反思。4.列举的典型事例,主要是自身的问题,不能大而化之或者仅仅从领导责任角度找问题,不能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不能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不能以下级的问题代替本级问题,即使有涉及班子、下级问题的,也要写明与自己作风的直接关联性和责任等。5.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在对照完中央和自治区梳理出的普遍性问题的基础上,还要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行查摆剖析。6.书记的对照检查,要对个人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认领。7.班子成员对班子的问题、群众反映、督导组反馈的问题,也要进行认领、整改,进行深入查摆。8.查摆问题要个性化、具体化,画像要准,不能用“不够”、“不强”、“不同程度存在”等模糊性语言表述,要用“……作怪”、“……抬头”、“……欠缺”、“滋生了……”之类的准确语言表述。(四)存在问题剖析如何写

  -wearingBu.Atdohm'GRq4W。知而想可果后其障保有没若输传旦一据数密机司公题问了成又全安从适点特性放生天但法办种这用采始开商厂多众令确,位价低的人诱及以在不所无展发速Z迅psfcl,vSyxkLb!IN193FC(J)zO87TQjM

  1.分析原因要有高度、深度。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展观、政绩观等方面深挖思想根源,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找出症结所在。2.分析“四风”原因,要一一对照,如:“…”问题,根本原因还在于自己对于如何出政绩、如何用权方面的认识出现了偏差,有时候为了引起上级的关注、急于出成绩,只注重干好当前的工作……。“…”、“…”等问题的产生,则在于自身权力观存在偏差,将岗位等同于地位,官本位意识有所抬头,将平等的党内同志关系转变成简单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滋生了特权思想……3.就事论理,针对存在问题,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和个人成长进步经历进行剖析,切忌千人一面,似是而非。4.不能把问题的表现作为问题的原因,如:一些同志到乡镇只到村委会或镇直部门的办公室坐一坐,听一听,然后吃个饭,根本没有进到户,没有和群众接触……(五)整改措施部分怎么写1.要有针对性。整改要呼应问题和原因,不能搞“空对空”。2.要务实管用。整改不能停留在整改“方向”上,要具体到制定“措施”,写清楚具体怎么做,实实在在,具有可操作性。二、对照检查材料存在的一些共性的问题1.导语部分:(材料由来及简要认识和收获)a.不能开门见山、直奔主题;b.表述失准(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

  -wearingBu.Atdohm'GRq4W。知而想可果后其障保有没若输传旦一据数密机司公题问了成又全安从适点特性放生天但法办种这用采始开商厂多众令确,位价低的人诱及以在不所无展发速Z迅psfcl,vSyxkLb!IN193FC(J)zO87TQ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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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期盼、加强三型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c.内容缺失(少讲作风建设)。2.遵守政治纪律和八项规定情况(是否认真贯彻、是否存在消极应付情况)a.只谈遵守贯彻得怎么样,不谈存在问题;b.用个人代替班子或用班子代替个人(用“有的”、“个别班子成员”代替班子);c.流于表面化。3.四风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a.不自觉查摆文风、会风、调研、收受土特产等问题(中央已明确不作为个人问题进行查摆);b.将思想根源与问题混为一谈;c.不敢下手,程度过浅;d.共性问题多、千人一面;e.有观点没例子,用论述代替具体表现;f.讲究铺垫,老讲客观;g.评功摆好;h.观点与例子不相统率;i.相互混淆,张冠李戴。4.剖析原因(思想根源)a.没有紧密联系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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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没有联系个人成长与思想历程;c.没有进行情景重现,没有点出错在哪里、误在何处;d.程度过浅,没有触及思想与灵魂。5.努力方向与整改措施a.没有与问题相呼应;b.没有与原因相呼应;c.整改措施不具体、没细化、没量化标准、流于口号、可操作性差;d.没有体现出方法和步骤;e.针对性不强。

  对照检查材料模板

  导语(重点谈认识收获,认识要上升到对加强作风建设的认识)。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二是…….(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二是…….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一)形式主义方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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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二)官僚主久1.2.3.……..(三)享乐主义1.2.3.……..(四)奢靡之风1.2.3.……..(五)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单位班子、书记要加上此项内容)1.2.3.三、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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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三)………四、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一)(二)(三)………

  对照检查材料格式•页边距:上3.5cm,下2.5cm,左2.8cm,右2.8cm•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22磅•副标题:楷体_GB2312,17磅•正文:仿宋_GB2312,17磅•正文一级标题:黑体•正文二级标题:楷体_GB2312•正文三级标题:仿宋_GB2312,加粗•字间距:加宽0.4磅•行间距:29磅•页脚:2.8cm•页眉:1.5cm•页码:外侧(样式:—1—)大小:四号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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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审核对照检查材料

  一、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流程(一)县纪委、县委常委所在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县委其他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流程县督导组——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联系)县领导—县委书记、副书记(二)县政府各部门、自治区和梧州市驻藤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流程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或主要负责人——县督导组——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联系)县领导——县长、常务副县长(三)县人大、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其他科级干部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流程各专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县督导组——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送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四)县纪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各部门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自治区和梧州市驻藤有关单位班子成员副职和其他科级干部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流程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或主要负责人——县督导组——县委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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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联系)县领导(五)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流程县督导组——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联系)县领导——县委书记(六)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流程县督导组——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联系)县领导——县委书记——市督导组——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负责人(七)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其他科级干部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流程乡镇党委书记——县督导组——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联系)县领导——市督导组抽检(八)乡镇人大、政府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其他科级干部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流程乡镇党委书记——县督导组——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主要领导(九)县领导联系的县直部门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其他科级干部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流程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或主要负责人——县督导组——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联系)县领导和联系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县领导(十)县领导联系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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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料审核流程乡镇党委书记——县督导组——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联系)县领导和联系乡镇教育实践活动的县领导二、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1)是否包括导语、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五个方面的内容。(2)导语部分是否过长,是否开门见山;是否上升到对加强作风建设的认识上,而不单单停留在对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3)是否查找了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4)是否聚焦反对“四风”,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进行了逐一检查,列举了具体表现和典型事例。(5)是否深挖问题根源,重点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以及“三严三实”要求等方面分析了原因。(6)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是否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行了查摆剖析。(7)整改措施是否具体、具有可操作性;是否只停留在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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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作表态层面;是否对前面的问题进行了响应;是否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村(社区)对照检查材料

  •村(社区)重点围绕党员意识强不强、服务群众好不好、为民办事公不公、自我要求严不严、查找软弱无力,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不诚心为群众办实事、优亲厚友等问题进行查找。•村(社区)党组织及其书记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其它基层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是否对照检查材料,可结合实际、区别情况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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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

  民主生活会准备

  民主生活会准备中只谈问题,不提成绩。查找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开门见山、突出重点。班子成员自觉以焦裕禄“三严三实”为镜,聚焦“四风”将问题找准、找实,不以共性问题混淆自身问题,不以工作问题代替“四风”问题,不以班子问题-2遮掩个人问题,不以细节问题避开重点问题。对准号、有深度,准确照出自己的形象。3.坚持深度剖析,触及灵魂。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纪律约束、三严三实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找准“病根”,明确改进方向。扪心自问信仰、信念坚不坚定、“总开关”牢不牢固。对群众的感情有多深、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多牢?确保自我剖析有深度、辣味足,震撼思想、触及灵魂。4.坚持对症下药,即知即改。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局领导班子及成员针对查摆出来的“四风”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明确努力的方向,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些科学、可行的整改措施,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六、做好申报工作,邀请上级领导指导7月24日,市局督导组到我局进行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活动并查民主生活会的准备情况,同意我局在7月29日召开本次民主生活会,同时还邀请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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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县联点领导或分管县级领导、县委教育实践办、县委督导组、单位党员代表监督小组代表。

  2、参加人员范围:乡镇(党委委员、党员副镇长参加会议,非中共党员副镇长列席会议);县直部门(班子成员参加会议,非中共党员班子成员和其他下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3、会议主持:党委书记或行政“一把手”。4、会议议程:①党委书记或行政“一把手”代表班子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一发言,提出评议意见;②班子成员依次对照检查,每人发言后其他同志对其开展批评帮助;③县委督导组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点评;④领导讲话;⑤党委书记或行政“一把手”作表态发言。三、注意事项1、民主生活会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对照检查时要声音洪亮、吐字清楚、语言流畅;每人对照检查完后,班子成员依次发言(会前应认真熟悉材料,必要时提前演练)。2、同志之间相互批评均要以“同志”相称,尽量不出现“**书记(局长、主任、镇长)”之类的称呼;要直击问题,不说奉承、表扬的话,不能进行人身攻击,搞无原则纠纷;接受批评时,要端正态度,认真记录。

  3、注意个人形象,统一着浅色上衣,有工作制服的可统一着装。4、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5、做好后勤保障、环境卫生、安保等工作。四、需上报县委教育实践办备案的材料1、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请示及方案;2、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批评意见;3、专题民主生活会日程及会议议程;4、专题民主生活会主持词及表态发言;5、各级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稿或整理稿;6、会议召开后,要尽快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和《整改落实方案》,定稿后上报,并着手准备召开通报会。201X年8月15日

  调研成果转化还需进一步研讨。6.下一步打算及意见建议:开会研讨调研成果转化如何有效进行。第四篇: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谢玉能文档“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准备情况集团公司党委: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广泛调研的基础上,xxx党委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一、广泛征求意见。在学习调研阶段,xxx党委发出通知,及时向所属各部门、各项目征集对xxx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意见,要求各项目党组织负责人高度重视,亲自抓好有关意见征集的汇总工作。xxx所属各单位党组织通过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共征集到对xxx领导班子的意见4条,内容涉及到班子团队建设、工作作风、廉政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广大党员及领导干部献计献策5条。二、深入交心谈心活动。xxx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之间开展了深入的交心谈心活动,交流了思想、认识和看法,进一步推进了和谐班子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还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提前进行了分析,查找了主客观原因,初步提出了整改意

篇十一: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

P>  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

  1、按照模板格式严格把关。2、总条数至少15条。3、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内容必须有。4、提出问题、举例要与问题对应,证明问题的存在。5、四风问题必须有具体事例、数据支撑。6、整改措施要与问题一一对应。7、整改措施具体制定要结合实际,可行,有关联。8、找问题要少用“虽然”、“但是”、“不够”等模棱两可的词语,直接讲问题。9、必须体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情况,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以及“8337”发展思路、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委会精神和乌兰察布市“五个区”发展定位、我区“构筑四大基地,打造两个中心,实现两个提高”发展思路等内容。

  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模板(最新版)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职务(年月姓名日)

  引言段: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和市委、区委相关规定的基本情况(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一是二是三是(二)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情况一是二是(三)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和市委、区委相关规定情况一是二是三是(四)个人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是住房情况;二是配偶和子女工作、学习及在工作单位担任职务情况;三是“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配备秘书等情况;四是是否存在把作风建设同推动改革发展对立起来、消极对待作风建设新规章制度、“为官不为”的问题。(二——四项要求内容和原来一样)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四、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篇十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

P>  对照检查材料修改建议

  对某某同志对照检查材料的修改建议(共4篇)对某某同志对照检查材料的修改建议(共4篇)

  4、““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部分,工作层面的不足多,从政绩观、宗旨意识等方面进行查摆少。

  5、“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p”部分,对照“三严三实”剖析不深刻,建议进一步充实完善,每一严、每一实都要体现在剖析中。

  6、“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部分,建议对照前面查摆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要具体实在,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

  7、材料中有些题目用不能以有“…..现象”代替对问题的表述;对个人生活方面的表述不能用“虽…..但”词句。市委21督导组2/5对某某同志对照检查材料的修改建议(共4篇)20年6月12日

  4、“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p”部分,要对照“三严三实”进一步充实完善,每一严、每一实都要体现在剖析中。

  3/5对某某同志对照检查材料的修改建议(共4篇)5、“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部分,建议对照前面查摆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要具体实在,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市委21督导组20年6月12日

  5/5对某某同志对照检查材料的修改建议(共4篇)对某某同志对照检查材料的修改建议(共4篇)的修改建议市委21督导组对冷继庆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修改意见:1、材料开头对谈心交心情况要作简要说明,包括谈心的时间、谈心人数、提了多少意见等。谈心的时间说明起止时间(几日到几日)和平均与每人谈话的时间(总时间除以人数);谈心人数指市委21督导组201年6月12日市委21督导组201年6月12日对某某同志对照检查材料的修改建议(共4篇)附送:对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开展“回头看”自查报告对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开展“回头看”自查报告前,开展制定了学习计划,负责人每星期星期四轮流讲课;深入基层一线不够而制定了行政查房计划。通过整改,群众满意度逐渐提高。七、督导工作从严新兴街居委会两委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批评意见清单、问题清单通过联系点领导、活动办层层把关而最终形成。会中,联系点领导,活动办主任指导会议,并实事求是地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出评价,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征求意见广泛、查摆问题深刻、材料聚焦四风批评达到目的。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坚持三严三实抓工作;二是持之以恒反四风;三是求真务实见实效。对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开展“回头看”自查报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20年8月14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篇十三: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

P>  采伐(含移植)珍贵树木(含古树名木)审核转报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查-上报-办结

  ∟现场查验、公示树木采挖申请要求两位以上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现场查验、公示不计入审批时限。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审查是否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或其他错误等。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进行审查1.珍贵树种采伐申请审核表:审查是否填写完整,意见由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转报。2.《林木采伐申请书》:审查是否取得伐区规划号;申请书记载伐区情况、采伐地点、采伐数量等与伐区设计书是否一致;采伐更新措施和日期有否填写;林权所有者或委托人申请资格和签章规范、业务部门意见栏签章规范。3.山林权属凭证:申请人提供新林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或联合所有林权人要提供林权所有人身份证明;林权村

  民小组所有的要提供村民户长会议决议和村民小组长身份证明;林权村集体所有的要提供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民代表花名册、村主任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林权属国有或法人机构的要提供法人机构组织代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伐区设计文件:审查《伐区申报书》、《各树种材积计算表》和《伐区位置图》记载的林大小班、面积和数量是否一致,有否盖评估机构印章;伐区申报书填写是否完整;采伐位置是否在申请单位或个人权属范围;附每木检尺调查记录表。

  5.珍贵树木或古树名木的全景彩色照片:审查照片是否清晰可辨,照片应粘贴于A4大小的纸张上,并注明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拍摄人、照片制作人或单位。

  6.县级林政资源管理机构的调查报告:审查是否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持证执法人员共同调查,报告要包含以下主要内容:①调查人员(应注明执法证号)、时间和地点;②珍贵树木的基本情况;③申请采伐的理由;④是否为挂牌保护的古树名木,若是则应注明挂牌号;⑤调查结论及建议意见;⑥调查人员签名,单位盖章审查现场调查意见是否同意。

  7.珍贵树木采挖移植方案:审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8.一是占用征用林地的应提交《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审查文件的有效时限,采伐范围是否一致。二是临时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应提交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审查文件时效,采伐范围是否一致。

  三是县级森防检疫机构的证明,审查报告调查人员、时间、地点,调查结论,调查人员签名,单位盖章是否完整。

  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采伐审查负责人(三)对是否符合采伐条件进行审核审查上报采伐申请是否符合采伐政策和有关规定。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三、审核发放采伐证注意事项(一)林政业务系统通过的伐区规划号是基础审批条件。根据有关规定:申请采伐单位或个人取得伐区规划号应完成上年度采伐迹地更新;所属山场上年度未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或虽有发生但已采取了预防和改进措施。(二)本规定的树木特指胸径5厘米以上的树木。1998年1月1日以后营造的珍贵树木,采伐(采挖)管理视同一般树种,应提交人工营造的证明材料。(三)有林地和非林地混合申报时,要提供非林地树木权属凭证。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六)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采集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核转报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查—审核—决定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审查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或其它错误。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林业行政许可申请表》:主要审查是否按照林护发(2013)224号文件规定的格式范本进行制作,重点审查一级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类型是否与其申报材料一致。2.采集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主要审查采集单位或个人的资质证明是否与其申报材料一致,有无过期。同时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必须是法人单位才能申请)。

  3.证明其采集的批准文件:主要审查采集批准文件内容及采集作业的办法与其申报材料是否一致,有无过期,是否完整。

  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野动植审查负责人。

  (三)对是否符合采集条件进行审核对照《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第204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及《国家林业局关于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关问题的通知》(林护发[2013]224号)规定,审查采集一级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是否符合条件。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关于精简审批材料问题,按照规定,凡是前一个审批环节(预审)已经提交的材料,且经预审的建设内容和用地范围没有变化的,下一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请表通过林政系统生成的,不需申请人手工填写;跨县、跨设区市的申请表,不要求申请人在项目合并表上盖章;凡是对审批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交。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八)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九)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采挖(包括活立木、再生树蔸、树桩)和移植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现场查验、公示树木采挖申请要求两位以上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现场查验、公示不计入审批时限。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审查是否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或其他错误等。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进行审查1.在林地上采挖树木,已经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伐前或伐中要求采挖树木,可提交《树木采挖申请表》,审查有否两位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同意意见,是否有林地植被恢复措施。2.在林地上采挖树木,未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的。(1)《树木采挖申请表》:审查有否两位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同意意见,是否有林地植被恢复措施。(2)《林木采伐申请书》:审查是否有伐区规划号;申

  请书记载伐区情况、采伐地点、采伐数量等与伐区设计书是否一致;采伐更新措施和日期有否填写;林权所有者或委托人申请资格和签章规范、业务部门意见栏签章规范。

  (3)山林权属凭证:申请人提供新林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或联合所有林权人提供林权所有人身份证明;林权村民小组所有的提供村民户长会议决议和村民小组长身份证明;林权村集体所有的提供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民代表花名册、村主任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林权属国有或单位的要提供法人机构组织代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如委托办证的应提交委托书。

  (4)采挖作业设计文件:审查《伐区调查设计申报书》、《各树种材积计算表》和《伐区位置图》记载的林大小班、面积和数量是否一致,有否盖评估机构印章;伐区申报书填写是否完整;采挖位置是否在申请人权属范围。

  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林木采伐审批负责人。三、审核发放采挖证注意事项(一)林政业务系统通过的伐区规划号是基础审批条件。根据有关规定:申请采伐单位或个人取得伐区规划号应完成上年度采伐迹地更新;所属山场上年度未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或虽有发生但已采取了预防和改进措施;因征用占用林地需要采伐林木的用《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临时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提交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二)《树木采挖申请书》要工作人员现场核实,采挖

  条件按《关于规范树木采挖、移植和珍贵树木保护管理的通知》(闽林[2012]7号)规定范围以外的树木和《关于公布<禁止大树移植出省的其他福建乡土树种名录>的通知》(闽林政[2012]36号)规定以外的树种。

  (三)本规定的树木特指胸径5厘米以上的树木。1998年1月1日以后营造的珍贵树木,采伐(采挖)管理视同一般树种,提交人工营造的证明材料。

  (四)符合采伐条件集中连片采挖面积不得大于3亩。(五)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时应在证上注明“树木采挖”。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核转报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查—审核—决定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审查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或其他错误。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林业行政许可申请表》:主要审查是否按照闽林政[2015]25号文件规定的格式范本进行制作,重点审查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类型是否与其申报材料一致。2.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主要审查其资质证明是否与其申报材料一致,有无过期。同时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必须是法人单位才能申请)。

  3.证明其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批准文件:主要审查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批准文件内容与其申报材料是否一致,有无过期,是否完整。

  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野动植审查负责人。

  (三)对是否符合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保护植物条件进行审核

  对照《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第204号令第十八条第二款和《福建省林业厅关于林政管理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林政[2015]25号)第二条规定,审查其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是否符合条件。

  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关于精简审批材料问题,按照规定,凡是前一个审批环节(预审)已经提交的材料,且经预审的建设内容和用地范围没有变化的,下一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请表通过林政系统生成的,不需申请人手工填写;跨县、跨设区市的申请表,不要求申请人在项目合并表上盖章;凡是对审批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交。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

  可的理由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

  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八)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

  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九)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

  果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出售、收购、利用、运输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核转报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批(上报)—办结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审查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林业行政许可申请表》:主要审查是否按照林护发[1989]353号文件规定的格式范本进行制作,重点审查出售收购利用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类型是否与其申报材料一致。2.出售收购利用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主要审查其资质证明是否与其申报材料一致,有无过期。同时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必须是法人单位才能申请)。

  3.证明其出售收购利用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批准文件:主要审查出售收购利用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批准文件内容与其申报材料是否一致,有无过期,是否完整。

  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野动植审查负责人。(三)对是否符合出售收购利用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条件进行审核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福建省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闽林[2013]18号和《林业部关于实行<特许猎捕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林护[1989]353号)规定,审查出售收购利用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是否符合条件。

  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关于精简审批材料问题,按照规定,凡是前一个审批环节(预审)已经提交的材料,且经预审的建设内容和用地范围没有变化的,下一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请表通过林政系统生成的,不需申请人手工填写;跨县、跨设区市的申请表,不要求申请人在项目合并表上盖章;凡是对审批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交。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八)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九)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申报材料审核转报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核(现场勘察)—决定—办结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场勘察不计入审核转报时限。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按照办理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三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错误、缺漏或其他错误,申请表是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照片是否标注拍摄人、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图片制作人等。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申报表》主要审查《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申报表》中表格内容是否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是否和提交的其它材料相一致。(2)申请报告主要审查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申请报告是否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建设、科研及生产的开展情况、主要成果等内容;基地自然条件是否适合建设树种生长发育,区域布局是否合理,当地或者生态条件相似地区对选育树种的种子(穗条)、苗木是否有长期或者潜在的

  需求。是否对选育树种开展了系统研究,是否收集保存了丰富的育种资源且保存完好;基地是否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发展潜力,生产用地规模不少于20公顷且不能为租赁土地。审查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合理,保证享受财政补贴(拨款)人员不少于3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是否具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是否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确定为“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一年以上。

  (3)附基地照片主要审查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是否附基地照片,且基地图片、材料是否清晰、完整。

  岗位责任人:县林业局行政审批股业务工作人员(三)对材料是否符合审批条件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业务人员组织开展现场勘查、内业审查情况及提出审核意见是否符合规定。岗位责任人:县林业局行政审批股分管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注意审查:基地自然条件、区域布局、选育树种研究、育种资源、生产规模和发展潜力、机构人员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等情况是否符合审批条件。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审查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手续完备的申请,无故超延法定时

  限或拒绝办理的;2.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审批过程中,未向行政审批

  相对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3.未履行本机关审批服务承诺,受到行政审批相对人投

  诉,经查证属实的;4.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

  的理由的;5.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的,或者超越法定

  职权、不按法律规定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6.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向审批相对人索要钱、物、礼品,

  私自占用审批和服务对象财物的;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审核转报)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查—审核—审批

  ∟现场查验、公示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公示不计入审批时限。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审查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或其他错误等。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使用林地申请表》:主要审查是否按照林资发〔2015〕122号文件规定的格式范本进行制作,重点审查项目类型是否有误,蓄积、林地保护等级、珍贵树木、重点生态林面积等情况是否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致。2.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主要审查资质证明是否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致,有无过期等。同时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必须是法人单位才能申请)。

  3.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主要审查项目批准文

  件的建设内容与其他申报材料是否一致,有无过期,规划选址相关材料及红线图与其他申报材料是否一致,选址意见面积与红线图是否一致,红线图是否有盖章或经过批准,是否完整。

  4.拟使用林地权属材料:主要审查林地权属证明材料与其他申报材料是否一致,所载内容有无错误或缺失。

  5.提供用地单位与被使用林地的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或者其他补偿证明材料:因省里只制定了最低补偿标准,各地实际补偿标准各不相同,此项材料主要审查用地与被用地双方是否按规定签订并提供协议材料。

  6.涉及使用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的国有林地,提供其所属主管部门的意见材料:主要审查提供的意见材料是否能证明该项目有关情况,是否明确同意该项目使用林地。

  7.属于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相关规划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其中,涉及自然保护区(国家级)和森林公园的林地,提供其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材料:主要审查提供的相关证明、意见材料是否能证明该项目有关情况,是否明确同意该项目使用林地。

  8.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主要审查是否按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进行编制,相关内容与其他申报材料是否一致。其中对使用林地现状图,主要审查项目红

  线范围是否与选址红线图相符、是否完整,图例及标识是否规范,现状图的套数是否按要求提供。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同时应审查报告中是否重点分析评价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

  9.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或者与林地权利人签订的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协议:主要审查按林资发121号文件的规定,是否明确选址合理性、期满后能否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恢复措施、时间安排、资金投入等。

  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林地审查负责人。(三)对是否符合使用林地政策及条件进行审核

  对照国家及我省使用林地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立项级别、类型和拟使用林地的区位和保护等级,审查项目是否符合用地条件。

  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

  关于精简审批材料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凡是前一个审批环节(预审)已经提交的材料,且经预审的建设内容和用地范围没有变化的,下一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请表通过林政系统生成的,不需申请人手工填写;跨县、跨设区市的申请表,不要求申请人在项目合并表上盖章;凡是申报材料中涉及到的本部门已核发的使用林地批文(含预审意见、前期用地批文等)不再要求提交;凡是对审批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交。

  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

  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

  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

  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八)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九)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审核转报)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查—审核—审批

  ∟现场查验、公示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公示不计入审批时限。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审查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理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或其他错误等。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使用林地申请表》:主要审查是否按照林资发〔2015〕122号文件规定的格式范本进行制作,重点审查项目类型是否有误,蓄积、林地保护等级、珍贵树木、重点生态林面积等情况是否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致。2.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主要审查资质证明是否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致,有无过期等。3.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主要审查项目批准文件的建

  设内容与其他申报材料是否一致,有无过期,项目批准文件深度够不够(如应提供初设批复,却只提供工可批复),规划选址意见及红线图与其他申报材料是否一致,选址意见面积与红线图是否一致,红线图是否有盖章,是否完整。

  4.拟使用林地权属材料:主要审查林地权属证明材料与其他申报材料是否一致,所载内容有无错误或缺失。

  5.涉及使用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的国有林地,提供其所属主管部门的意见材料及用地单位与其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因省里只制定了最低补偿标准,各地实际补偿标准各不相同,此项材料主要审查用地与被用地双方是否按规定签订并提供协议材料。

  6.属于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相关规划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其中,涉及自然保护区(国家级)和森林公园的林地,提供其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材料:主要审查提供的相关证明、意见材料是否能证明该项目有关情况,是否明确同意该项目使用林地。

  7.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主要审查是否按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进行编制,相关内容与其他申报材料是否一致。其中对使用林地现状图,主要审查项目红线范围是否与选址红线图相符、是否完整,图例及标识是否规范,现状图的套数是否按要求提供。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同时应审查报告中是否重点分析评价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

  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林地审查负责人。

  (三)对是否符合使用林地政策及条件进行审查对照国家及我省使用林地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立项级

  别、类型和拟使用林地的区位和保护等级,审查项目是否符合用地条件。

  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

  关于精简审批材料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凡是前一个审批环节(预审)已经提交的材料,且经预审的建设内容和用地范围没有变化的,下一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请表通过林政系统生成的,不需申请人手工填写;跨县、跨设区市的申请表,不要求申请人在项目合并表上盖章;凡是申报材料中涉及到的本部门已核发的使用林地批文(含预审意见、前期用地批文等)不再要求提交;凡是对审批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交。

  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

  可的理由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

  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八)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

  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九)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

  果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紧急情况林木采伐备案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受理-审核-决定-办结二、审查内容、审查标准、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审查是否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或其他错误等。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进行审查1.紧急情况林木采伐备案表:审查申请备案的应属于本县(市、区)行政界内(含省属国有林场)林地上的林木,或非林地上的古树名木和珍贵野生树木。2.组织抢险及林木采伐紧急情况说明和情况简介:主要审查是否属于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是否有组织抢险相关人员的签名;是否在规定时间30天内报备。3.抢险采伐林木过程中的视频、照片证明材料,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林木采伐审批负责人。(三)决定环节是否经过承办部门审核,提出的拟办意见是否合理。

  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1.有无承办部门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人员签字;2.按照申请理由,承办单位提出的意见是否符合规定。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一)对符合法定备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三)未依法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予备案理由的;(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五)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备案的;(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采矿项目林地预审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窗口受理—审查—审核—决定—办结

  ∟现场查验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审查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理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或其他错误等。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申请报告:主要审查是否明确矿权。2.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主要审查资质证明是否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致,有无过期等。3.矿权范围有关材料(根据三种不同情况分别提供)(1)矿权已确定的矿山,提供“划定矿区范围批复”。(2)拟设立矿权的矿山,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拟设立矿权范围的证明材料。(3)已建矿山(此类矿山系原已取得采矿证,但矿区范围需扩大),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主要审查矿权是否明确,矿山座标是否经国土部门

  确认。4.矿区总平图或含矿区总平图的矿山开采方案:主要审

  查矿区外设施布局及是否使用林地,及与其他申报材料是否一致。

  5.拟使用林地权属材料:主要审查林地权属证明材料与其他申报材料是否一致,所载内容有无错误或缺失。

  6.使用林地现状图及因子调查表:主要审查是否参照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进行制作。其中对使用林地现状图,主要审查红线范围是否与矿区范围相符、是否完整,图例及标识是否规范,现状图的套数是否按要求提供。

  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林地审查负责人。(三)对是否符合使用林地政策及条件进行审查

  对照国家及我省关于各类矿山使用林地的有关规定,将矿山规模、矿种类型、开采方式等与可以使用林地的保护等级进行对应,审查矿山是否条例用地条件。

  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

  关于精简审批材料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凡是申报材料中涉及到的本部门已核发的使用林地批文(含预审意见、前期用地批文等)不再要求提交;凡是对审批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交。

  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

  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

  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予预审理由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同意预审或者超越法

  定职权作出同意预审决定的。(八)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同意预审或者不在法

  定期限内作出同意预审决定的。(九)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

  果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核(现场勘察)—决定—办结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场勘察不计入审批时限。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按照办理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三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错误、缺漏或其他错误,申请表是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照片是否标注拍摄人、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图片制作人等。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主要审查提交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是否是原件,原证要收回。(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主要审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中变更内容是否完整、规范,变更事项的有关情况是否说明清楚。(3)申请代理人身份证明:主要审查是否有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变更项目的证明材料主要审查相应的变更项目证明材料:变更企业名称,提交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文件(对于企业组织形式已改变的,应按重新申请处理);变更法人代表,提交法人代表任职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变更注册地址,提交新地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变更生产经营种类,提交按规定应增加仓库面积的彩色照片及产权证明、新增加品种的介绍;新增林木良种生产经营的应提交采种林分权属证明和良种证复印件;变更生产地点,提交新增生产地点的权属证明和检疫证明及生产用地用途证明。

  岗位责任人:林业局行政审批股业务工作人员(三)对材料是否符合变更条件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业务人员组织开展现场勘查、内业审查情况及提出审核意见是否符合规定。岗位责任人:林业局行政审批股分管领导

  三、审查注意事项注意审查和现场核实: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一定要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许可证注明项目的。登记变更情况是否与申请表一致。

  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审查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手续完备的申请,无故超延法定时限或拒绝办理的。2.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审批过程中,未向行政审批

  相对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3.未履行本机关审批服务承诺,受到行政审批相对人投

  诉,经查证属实的。4.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

  的理由的。5.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的,或者超越法定

  职权、不按法律规定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6.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向审批相对人索要钱、物、礼品,

  私自占用审批和服务对象财物的。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转报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核(现场勘察)—决定—办结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场勘察不计入审核转报时限。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按照办理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三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错误、缺漏或其他错误,申请表是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照片是否标注拍摄人、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图片制作人等。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品种较多的另附林木种子名录),主要审查表格内容是否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是否和提交的其它材料相一致。(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申请代理人身份证明,公司应提交章程复印件:主要审查身份证明是否和其它材料一致,是否过期等。(3)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材料(照片和产权证、租赁合

  同等复印件):主要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对经营场所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租赁合同应当追溯至房产所有权人,自建房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村委会出具证明、乡政府审核盖章,事业单位自建房可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采种林分证明(照片和林权证、租赁合同、附图等复印件):主要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具有采种林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租赁合同应当追溯至林权证上登记的权利人。

  苗圃地权属证明材料(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租赁合同、附图等复印件)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主要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具有苗木生产用地的合法使用权,租赁合同应当追溯至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可由当地村委会或乡政府出具。当地未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由村委会出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乡政府审核盖章,用途证明可以合并一起出具。事业单位没有土地证的应提交县级人民政府划拔土地的文件或和乡政府签订的征地协议等。

  (4)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贮藏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材料(清单、照片、发票复印件):主要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具有与生产经营的种类相适应的林木种子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贮藏和必要的检验仪器,委托冷藏或检验的应提交委托协议,受委托的检验机构应具有相关资质。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⑴必须具有晒场、种子库,生产杉木、马尾松等需要冷藏的种子还需要冷库或冷藏设施;⑵必须具有种子烘干、风选、精选机等生产设备和恒温培养箱、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扦样器、天

  平、电冰箱等种子检验仪器设备。从事苗木生产的,应当具有游标卡尺和钢卷尺。

  (5)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贮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主要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具有相关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是否和其它材料一致,是否过期等。

  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⑴应当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⑵应当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从事苗木生产的,应当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

  (6)从事苗木生产的,应当提供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证明:主要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

  其中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还应当提供具有安全隔离条件说明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分证明以及照片:主要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是否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7)从事林木良种种子生产经营的,应当提供林木良种证明材料:主要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具有林木良种来源,代销种子的,提交代销合同和供种单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良种证的复印件;通过购买取得良种的,订购期应提交购种合

  同和供种单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良种证的复印件,合同已履行的还应提交发票、检验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的复印件。

  从事具有植物新品种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应当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品种权转让公告、强制许可决定:主要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具有该植物新品种合法的生产经营权。

  岗位责任人:林业局行政审批股业务工作人员(三)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实营林股组织2名执法人员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实,核查是否与申报材料一致,是否具备以下办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条件。并对核查结果签署意见。(1)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和与经营林木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必要的经营设施;(2)无检疫性和危险性病虫害;(3)具有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建立或者确定的种子园、母树林、采穗圃或者其他采种林,从事育苗生产的圃地面积不小于10亩;(4)具有必要的种子生产、加工、贮藏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5)具有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贮藏、保管技术人员;a大田育苗面积不足50亩的,应当具有技术员或者育苗熟练人员;大田育苗面积50亩以上100亩以下的,应当具

  有相关专业中等专业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的技术人员。

  b采用容器育苗、组织培养、温室、大棚等先进技术设备进行育苗生产或者大田育苗面积超过100亩的,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的技术人员。

  生产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的,除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有晒场、种子加工和烘干设备、贮藏设施,包括种子库、种子风选和精选机等;具有恒温培养箱、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扦样器、天平、电冰箱等必要的种子检验仪器设备。

  岗位责任人:林业局行政审批股业务工作人员(四)对材料是否符合审批条件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业务人员组织开展现场勘查、内业审查情况及提出审核意见是否符合规定。岗位责任人:林业局行政审批股分管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注意审查和现场核实:1.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2.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3.具有林木种苗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技术水平的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

  业初级以上技术人员。4.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除第1-3

  条外,(1)必须具有晒场、种子库;(2)必须具有种子烘干、风选、精选机等生产设备和恒温培养箱、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扦样器、天平、电冰箱等种子检验仪器设备;(3)应当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4)应当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5.从事苗木生产的,除第1-3条外,还应当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

  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审查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手续完备的申请,无故超延法定时限或拒绝办理的。2.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审批过程中,未向行政审批相对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3.未履行本机关审批服务承诺,受到行政审批相对人投诉,经查证属实的。4.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5.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的,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不按法律规定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6.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向审批相对人索要钱、物、礼品,

  私自占用审批和服务对象财物的。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县级核发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核(现场勘察)—决定—办结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场勘察不计入审批时限。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按照办理规程中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三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错误、缺漏或其他错误,申请表是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照片是否标注拍摄人、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图片制作人等。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品种较多的另附林木种子名录),主要审查表格内容是否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是否和提交的其它材料相一致。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申请代理人身份证明,公司应提交章程复印件:主要审查身份证明是否和其它材料一致,是否过期等。

  3.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材料(照片和产权证、租赁合同复印件):主要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对经营场所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租赁合同应当追溯至房产所有权人,自建房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村委会出具证明、乡政府审核盖章,事业单位自建房可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采种林分证明(照片和林权证、租赁合同、附图等复印件):主要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具有采种林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租赁合同应当追溯至林权证上登记的权利人。

  苗圃地权属证明材料(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租赁合同、附图等复印件)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主要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具有苗木生产用地的合法使用权,租赁合同应当追溯至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可由当地村委会或乡政府出具。当地未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由村委会出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乡政府审核盖章,用途证明可以合并一起出具。事业单位没有土地证的应提交县级人民政府划拔土地的文件或和乡政府签订的征地协议等。

  4.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贮藏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材料(清单、照片、发票复印件):主要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具有与生产经营的种类相适应的林木种子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贮藏和必要的检验仪器,委托冷藏或检验的应提交委托协议,受委托的检验机构应具有相关资质。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1)必须具有晒场、种子库,生产杉木、马尾松等需要冷藏的种子还需要冷库或冷藏设施;(2)必须具有种子烘干、风选、精选

  机等生产设备和恒温培养箱、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扦样器、天平、电冰箱等种子检验仪器设备。从事苗木生产的,应当具有游标卡尺和钢卷尺。

  5.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贮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主要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具有相关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是否和其它材料一致,是否过期等。

  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1)应当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2)应当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从事苗木生产的,应当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

  6.从事苗木生产的,应当提供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证明:主要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

  其中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还应当提供具有安全隔离条件说明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分证明以及照片:主要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是否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岗位责任人:林业局行政审批股业务工作人员(三)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实

  营林股组织2名执法人员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实,核查是否与申报材料一致,是否具备以下办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条件。并对核查结果签署意见。

  (1)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和与经营林木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必要的经营设施;

  (2)无检疫性和危险性病虫害;(3)具有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建立或者确定的种子园、母树林、采穗圃或者其他采种林,从事育苗生产的圃地面积不小于10亩;(4)具有必要的种子生产、加工、贮藏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5)具有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贮藏、保管技术人员;a大田育苗面积不足50亩的,应当具有技术员或者育苗熟练人员;大田育苗面积50亩以上100亩以下的,应当具有相关专业中等专业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的技术人员。b采用容器育苗、组织培养、温室、大棚等先进技术设备进行育苗生产或者大田育苗面积超过100亩的,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的技术人员。生产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的,除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有晒场、种子加工和烘干设备、贮藏设施,

  包括种子库、种子风选和精选机等;具有恒温培养箱、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扦样器、天平、电冰箱等必要的种子检验仪器设备。

  岗位责任人:林业局行政审批股业务工作人员(四)对材料是否符合审批条件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业务人员组织开展现场勘查、内业审查情况及提出审核意见是否符合规定。岗位责任人:林业局行政审批股分管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注意审查和现场核实:1.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2.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3.具有林木种苗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技术水平的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业初级以上技术人员。4.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除第1-3条外,(1)必须具有晒场、种子库;(2)必须具有种子烘干、风选、精选机等生产设备和恒温培养箱、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扦样器、天平、电冰箱等种子检验仪器设备;(3)应当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4)应当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5.从事苗木生产的,除第1-3条外,还应当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生产地点。

  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审查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手续完备的申请,无故超延法定时限或拒绝办理的;2.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审批过程中,未向行政审批相对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3.未履行本机关审批服务承诺,受到行政审批相对人投诉,经查证属实的;4.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5.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的,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不按法律规定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6.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向审批相对人索要钱、物、礼品,私自占用审批和服务对象财物的。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核(现场勘察)—决定—办结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场勘察不计入审批时限。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按照办理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三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错误、缺漏或其他错误,申请表是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照片是否标注拍摄人、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图片制作人等。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主要审查提供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是否是原件。2.延续《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审查表格内容是否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是否和提交的其它材料相一致。

  3.申请代理人身份证明:主要审查是否有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延续许可证申请报告,主要审查报告内容是否包括:(1)上一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①生产经营情况(可列表说明品种、数量、来源、去向,附部分销售合同、发票。);②档案建立情况;③检验、标签、包装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附一份检验证书或质量检验记录及标签、包装的样本)。(2)有关项目变动情况①登记项目变动及备案情况(法定代表人、地址、生产经营种类等有变动的,应提交证明材料);②设立分支机构及登记备案情况;③生产经营条件变化情况(技术人员和采种林分、生产用地有变动的,应提交资格证明和使用权证明材料)。

  岗位责任人:林业局行政审批股业务工作人员(三)对材料是否符合延续条件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业务人员组织开展现场勘查、内业审查情况及提出审核意见是否符合规定。岗位责任人:林业局行政审批股分管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注意审查和现场核实:登记项目变动及备案情况、设立分支机构及登记备案情况、生产经营条件变化情况是否与申请表一致。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审查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手续完备的申请,无故超延法定时限或拒绝办理的;

  2.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审批过程中,未向行政审批相对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3.未履行本机关审批服务承诺,受到行政审批相对人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4.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5.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的,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不按法律规定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6.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向审批相对人索要钱、物、礼品,私自占用审批和服务对象财物的。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变更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查—决定—办结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二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或其他错误等。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林业行政许可申请表》:主要审查是否按照福建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规定的格式范本进行制作,重点审查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申请变更被许可人会同新主体的变更事由的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变更新主体(或单位法人代表)的合法身份证明。2.审查企业提供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原件。3.审查申请变更经营加工地点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审批股成员。(三)对是否符合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变更进行审核

  对照国家及我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变更有关规定,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条件。

  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申请材料应据实填写,有关要件和内容要齐全、规范、准确。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八)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九)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审批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查—决定—办结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审查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或其他错误等。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林业行政许可申请表》:主要审查是否按照福建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规定的格式范本进行制作,重点审查木材经营(加工)类型是否与其申报材料一致。2.申请人(或单位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主要审查身份证明是否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致,有无过期等。3.木材经营(加工)地点(含木材仓储地点、只有、租赁、待建)证明材料:是否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致,是否合法、有效。

  4.加工木材年消耗林木蓄积5万立方米以上的企业:是否提交木材加工森林资源利用可行性报告(包括规划布局、当地森林资源承受能力、技术装备、原料合法来源及市场分析)。

  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审批股成员。(三)对是否符合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审批条件进行审核对照国家及我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审批有关规定,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申请材料应据实填写,有关要件和内容要齐全、规范、准确。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

  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八)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

  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九)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

  果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延续办理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查—决定—上报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二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或其他错误等。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林业行政许可申请表》:主要审查是否按照福建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规定的格式范本进行制作。重点审查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法人代表、人员上年度参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培训的完成情况。2.审查企业经营加工情况。

  3.审查企业加工木材来源的合法性情况。4.审查企业木材进出仓制度执行情况。5.审查企业提供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原件。

  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审批股成员。(三)对是否符合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延续办理进行审核对照国家及我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延续办理有关规定,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申请材料应据实填写,有关要件和内容要齐全、规范、准确。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八)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

  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九)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

  果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木材运输证核发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窗口受理、审核、发证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审查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木材合法来源证明:主要审查需运输的木材属于林权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其生产的木材,应当提交本辖区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采伐许可证;再次运输木材的,应提交原运输证或者木材交易合法证明;依法没收的木材,应提交执法机关做出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机关的结案证明;④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及房前屋后的零星木材应提交乡镇林业工作站的证明。但国家和省地方重点保护的珍

  贵树木除外。2.调运申请书:主要审查是否与码单填写一致,是否有

  检尺单位印章3.木材检尺码单主要审查是否按规定的格式范本进行

  制作,码单中的树种、材种、规格、数量、合计有效时间等栏目有无涂改,有无过期,码单有无盖检验员检验章、检验单位、辖林业站印章等。

  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三、审查注意事项应注意是否木材凭证运输范围,一、二道码单是否按规定使用。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一)不认真履行职责,贻误工作,情节轻微的;(二)工作敷衍、推诿扯皮的;(三)未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核发木材运输证或做出明确答复的;(四)不遵守办证机构工作制度,经主管领导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五)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生硬的。(六)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审批发放木材运输证的;(七)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却故意刁难、拖延不办的;

  (八)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发放木材运输证的;(九)审核有关材料不认真,造成重大损失的;(十)违反规定为他人提供空白木材运输证的。

  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变更隶属关系、合并或者改变经营范围(审核转报)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查—审核—上(申)报

  ∟专家集体评审和实地考察根据《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专家集体评审和实地考察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内。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审查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或其他错误等。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审查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森林风

  景资源的景观照片、光盘影像资料;经营管理机构职责、制度和技术、管理人员配置情况的说明材料。

  2.国家级森林公园撤销:审查申请文件;说明理由的书面材料。

  3.国家级森林公园变更隶属关系:审查申请文件;说明理由的书面材料。

  4.国家级森林公园合并或者改变经营范围:审查申请文件;说明理由的书面材料;合并的,提交合并后经营管理机构职责、制度和技术、管理人员配置情况的说明材料;扩大经营范围的,提交拟新增范围内的森林风景资源调查报告和景观照片、光盘影像资料;缩小经营范围的,提交拟减少面积的位置图。

  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森林公园审查负责人、分管领导。

  三、审查注意事项1.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审查森林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达到《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GB/T18005—1999)一级标准;拟建的森林公园质量等级评定分值40分以上;符合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发展规划;森林风景资源权属清楚,无权属争议;经营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和制度明确,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人员。2.国家级森林公园撤销:审查主要景区的林地依法变更为非林地的;经营管理者发生变更或者改变经营方向的;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保护利用森林风景资源义务

  或者提供森林旅游服务的。3.国家级森林公园变更隶属关系:审查符合国家林业发

  展总体规划;不影响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4.国家级森林公园合并或者改变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森

  林公园建设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森林风景资源质量等级标准。

  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八)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九)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生产、经营承包应实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备案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核—办结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制定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审查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或其他错误等。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申请表》:主要审查是否按照规定的格式范本进行制作,填写内容是否正确。2.法人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主要审查是证件有效期。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审批股成员

  三、审查注意事项凡从事调运木材及其制品和木质包装材料(包括包装箱、电缆盘、光缆盘、衬木、垫木、支架等)的单位,应向当地森防检疫机构登记备案,从省外调入的,必须事先提出检疫申请,经同意后凭《植物检疫证书》调运。禁止从松材线虫病发生县调入松原木和未经除害处理的松木制品及其包装材料,防止疫情随调运传入。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八)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九)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

  果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省际间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核(现场检疫)—办结根据《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5月13日国务院令第98号)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审查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或其他错误等。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主要审查是否按照规定的格式范本进行制作,填写,重点审查树种,数量,运输工具是否符合。2.调入地有提出检疫要求的,需提供调入地森防检疫机

  构开具的《检疫要求书》:主要审查其有效期、树种、数量。3.对必须提供《产地检疫合格证》的,对合格证的

  有效期,树种,数量等进行审查。4.属从国外进口的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再次

  调运出本省,审查其有效期限是否在一个月以内的,需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原检疫单证(正本)原件1份。

  5.二次或因中转更换运输工具调运同一批次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主要审查其有效时间是否在30天内的,提交的《植物检疫证书》不否有效。

  6.属邮寄(运递)应施检疫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要求其交验邮包(运递物),认真核对其种类、数量。

  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审批股成员三、审查注意事项根据《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5月13日国务院令第

  98号)第八条“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调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应停止调运。”

  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八)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九)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省内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核(现场检疫)—办结根据《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5月13日国务院令第98号)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审查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或其他错误等。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主要审查是否按照规定的格式范本进行制作,填写,重点审查树种,数量,运输工具是否符合。2.对必须提供《产地检疫合格证》的,对合格证的有效期,树种,数量等进行审查。

  3.对采取邮寄(运递)应施检疫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要求同时交验邮包(运递物),认真核实其种类、数量。

  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审批股成员

  三、审查注意事项根据《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5月13日国务院令第98号)第八条“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调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应停止调运。”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八)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九)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木材运输(特运证明)审核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窗口受理、审核、发证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审查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木材检尺码单主要审查是否按规定的格式制作,码单中的树种、材种、规格、数量、合计有效时间等栏目有无涂改,有无过期,码单有无盖检验员检验章、检验单位、辖林业站印章等。2.稀有珍贵树种办理特运证明申请单主要审查珍贵树木填写树种名称,不得用统称或简称,规格、数量、树种来源、运输地点是否填写清楚3.林木采伐许可证或合法来源证明材料主要是审查林

  木采伐许可证有效期,其他合法来源证明是否清楚。4.申请人基本情况资料主要审查如是个人申请的应提

  供身份证,村集体的需提供村委的证明。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三、审查注意事项应注意是否属珍贵树种,码单是否按规定使用。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

  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一)不认真履行职责,贻误工作,情节轻微的;(二)工作敷衍、推诿扯皮的;(三)未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核发木材运输证或做出

  明确答复的;(四)不遵守办证机构工作制度,经主管领导批评教育

  仍不改正的;(五)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生硬的。(六)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审批发放木材运输证的;(七)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却故意刁

  难、拖延不办的;(八)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发放木材运输证的;(九)审核有关材料不认真,造成重大损失的;(十)违反规定为他人提供空白木材运输证的。

  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核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查(现场勘查)—决定转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办结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审查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或其他错误等。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审批股成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申请报告:主要审查项目类型是否有误,重点审查申请报告填写的内容是否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致。2.有关部门批准文件:主要审查申请项目单位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是否有效,有无过期。3.拟使用林地权属材料:主要审查林地权属证明材料与其他申报材料是否一致,所载内容有无错误或缺失。

  4.提供用地单位与被使用林地的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或者其他补偿证明材料;因省里只制定了最低补偿标准,各地实际补偿标准各不相同,此项材料主要审查用地与被用地双方是否按规定签订并提供协议材料。

  5.申请项目的实施方案和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实施方案要审查活动的地点、面积、活动时间、参加人数、活动方式,活动对森林、林地的影响评估及补救、补偿措施等内容;应急预案要包括扑火人员到位情况、火灾的预防、报告和应急处理措施,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措施等内容。

  6.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主要审查资质证明是否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致,有无过期等。同时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审批股成员(三)对是否符合申请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进行审核

  审查申请项目是否符合条件。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关于精简审批材料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凡是前一个审批环节(预审)已经提交的材料,且经预审后内容没有变化的,下一环节不再要求提交。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八)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变更与延续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审查(实地核查)—决定—办结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审查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申请表:主要审查是否按照闽林(2013)18号文件规定的格式范本进行制作,重点审查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是否与其申报材料一致。2.有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主要审查资质证明是否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致,有无过期。同时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必须是法人单位才能申请)。

  3.证明其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批准文件:主

  要审查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批准文件内容与其申报材料是否一致,有无过期,是否完整。

  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野动植审查负责人。

  (三)对是否符合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的条件进行审核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福建省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闽林[2013]18号)、《中华人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林业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策字[1991]6号)、《林业部关于核准部分濒危野生动物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通知》(林护通字[1993]48号)规定,审查是否符合野生动物经营加工的条件。

  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关于精简审批材料问题,按照规定,凡是前一个审批环节(预审)已经提交的材料,且经预审的建设内容和用地范围没有变化的,下一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请表通过林政系统生成的,不需申请人手工填写;跨县、跨设区市的申请表,不要求申请人在项目合并表上盖章;凡是对审批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交。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八)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九)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审批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审查(实地核查)—决定—办结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审查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申请表:主要审查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闽林(2013)18号文件规定的格式范本进行制作,重点审查其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是否与其申报材料一致。2.有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主要审查资质证明是否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致,有无过期等。同时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必须是法人单位才能申请)。

  3.证明其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批准文件:主要审查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批准文件内容与其申报材料是否一致,有无过期,是否完整。

  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野动植审查负责人。

  (三)对是否符合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的条件进行审核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福建省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闽林[2013]18号)规定,审查是否符合野生动物经营加工的条件。

  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关于精简审批材料问题,按照规定,凡是前一个审批环节(预审)已经提交的材料,且经预审的建设内容和用地范围没有变化的,下一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请表通过林政系统生成的,不需申请人手工填写;跨县、跨设区市的申请表,不要求申请人在项目合并表上盖章;凡是对审批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交。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八)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九)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野生动物猎捕证核发或特许猎捕证审核转报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查(实地核查)—决定—办结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审查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林业行政许可申请表》:主要审查是否按照闽林(2013)13号文件规定的格式范本进行制作,重点审查其申请的野生动物猎捕证或特许猎捕证是否与其申报材料一致。2.申请野生动物猎捕证或特许猎捕证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主要审查其是否有持枪证,资质证明是否与其申报材料一致,有无过期。同时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必须是法人单位才能申请)。

  3.证明其批准文件:主要审查野生动物猎捕证或特许猎捕证有效文件和说明材料,是否提供猎捕方案,与其申报材料是否一致,有无过期,是否完整。

  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野动植审查负责人。

  (三)对是否符合野生动物猎捕证或特许猎捕证条件进行审核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福建省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闽林〔2013〕18号国家及我省野生植物规定,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野生动物猎捕证或特许猎捕证的条件。

  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关于精简审批材料问题,按照规定,凡是前一个审批环节(预审)已经提交的材料,且经预审的建设内容和用地范围没有变化的,下一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请表通过林政系统生成的,不需申请人手工填写;跨县、跨设区市的申请表,不要求申请人在项目合并表上盖章;凡是对审批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交。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八)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九)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变更与延续审核转报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查—决定—办结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审查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林业行政许可申请表》:主要审查是否按照闽林(2013)18号文件规定的格式范本进行制作,重点审查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是否与其申报材料一致。2.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主要审查资质证明是否与其申报材料一致,有无过期。同时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必须是法人单位才能申请)。

  3.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批准文件:主要审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动物名称与其申报材料是否一致,有无过期,是否完整,被许可人是否因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行为而接受过调查,被许可人的场所、设备、资金、技术等条件是否具备继续从事驯养繁殖活动能力,以前有违规是否已整改到位。

  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野动植审查负责人。

  (三)对是否符合继续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条件进行审核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福建省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审查是否具备继续驯养繁殖所申请的野生动物的场所、技术、资金各种条件。

  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关于精简审批材料问题,按照规定,凡是前一个审批环节(预审)已经提交的材料,且经预审的建设内容和用地范围没有变化的,下一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请表通过林政系统生成的,不需申请人手工填写;跨县、跨设区市的申请表,不要求申请人在项目合并表上盖章;凡是对审批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交。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八)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九)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或审核转报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查(实地核查,蛇蛙类需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和评审)—决定—办结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审查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林业行政许可申请表》:主要审查是否按照闽林(2013)18号文件规定的格式范本进行制作,重点审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是否与其申报材料一致。2.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主要审查资质证明是否与其申报材料一致,有无过期。同时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必须是法人单位才能申

  请)。3.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材料:主要审查驯养繁殖野

  生动物的种源来源是否合法,内容与其申报材料是否一致,有无过期,是否完整。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设施设备的说明材料。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是否有保证。是否有适宜驯养繁殖的固定场所和必须资金。是否有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的技术能力证明。是否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宜的资金、人员和技术。

  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野动植审查负责人。(三)对是否符合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条件进行审核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国家林业局公告2006年6号)第十五项及《福建省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审查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是否符合条件。被许可人的场所、设备、资金、技术条件是否具备从事驯养繁殖活动的能力

  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关于精简审批材料问题,按照规定,凡是前一个审批环节(预审)已经提交的材料,且经预审的建设内容和用地范围没有变化的,下一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请表通过林政系统生成的,不需申请人手工填写;跨县、跨设区市的申请表,不要求申请人在项目合并表上盖章;凡是对审批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交。

  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八)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九)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野外用火许可证办理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查(现场勘查)—决定—办结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审查是否属于防治病虫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事项(必须由森防站或资源站提供证明)。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填报不清、缺漏或其他错误等。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审批股成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福建省野外用火审批表》:主要审查是否按照省厅印制的表格格式进行填制,重点审查申请负责人、山场的地点、面积、土地类别、用火目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有无林业站负责人及踏查人签字和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意见;2.个人的身份证明: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3.用火点的权属证明:审查是否有权属证明。4.野外用火协议书:审查是否与用火点的权属单位(个

  人)签订协议。5.确认区属森林消防队10人以上到现场看护,并携带

  灭火机具(附:名单)。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审批股成员

  (三)对是否符合野外用火审批条件进行审核审查是否符合野外用火审批的条件。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关于精简审批材料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凡是前一个审

  批环节(预审)已经提交的材料,且经预审后内容没有变化的,下一环节不再要求提交。

  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八)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一般采种林、临时采种林、群体和散生的优良母树确定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现场勘察)—审核—上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场勘察不计入审核转报时限。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按照办理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三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错误、缺漏或其他错误,申请表是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照片是否标注拍摄人、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图片制作人等。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林木种子采种林(种子园、母树林)申请报告是否完整,采种地点、采种种子的品种、数量等填写是否规范。岗位责任人:林业局行政审批股业务工作人员

  (三)对材料是否符合采种条件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业务人员组织开展现场勘查、内业审查情况及提出审核意见是否符合规定。岗位责任人:林业局行政审批股分管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关于区分采种林的种类:一般采种林是指选择中等以上林分去劣疏伐,以生产质量合格的种子为目的的采种林。临时采种林是指选择即将采伐的林分,以生产质量合格的种子为目的的采种林。群团和散生的优良母树亦可采种。禁止从劣树和劣质林分采种。母树林是指选择优良天然林或种源确知的优良人工林,经去劣留优、疏伐改造、抚育管理,以生产优良种子为目的而营建的种子林。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审查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手续完备的申请,无故超延法定时限或拒绝办理的;2.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审批过程中,未向行政审批相对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3.未履行本机关审批服务承诺,受到行政审批相对人投诉,经查证属实的;4.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5.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的,或者超越法定

  职权、不按法律规定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6.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向审批相对人索要钱、物、礼品,

  私自占用审批和服务对象财物的。

  一般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核-办结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审查是否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或其他错误等。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进行审查

  1.《林木采伐申请书》:审查是否取得伐区规划号;申请书记载伐区情况、采伐地点、采伐数量等与伐区设计书是否一致;采伐更新措施和日期有否填写;林权所有者或委托人申请资格和签章规范、业务部门意见栏签章规范。

  2.山林权属凭证:申请人提供新林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或联合所有林权人提供林权所有人身份证明;林权村民小组所有的要提供村民户长会议决议和村民小组长身份证明;林权村集体所有的提供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民代表花

  名册、村主任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林权国有或单位的提供申请法人机构组织代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如委托办证的提交委托书。

  3.伐区设计文件:审查《伐区调查设计申报书》、《各树种材积计算表》和《伐区位置图》记载的林大小班、面积和数量是否一致,有否盖评估机构印章;伐区申报书填写是否完整;采伐位置是否在林权申请人权属范围。

  4.因征用占用林地采伐:还需提交《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临时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还应提交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审查文件的期限是否有效,与申请采伐地点、林大小班是否一致。

  5.因其它灾害采伐:森林火灾、病虫害、雪压、风折等自然灾害,应提交灾害调查报告,对危险性森林病虫害林木采伐的,还应提交预防和除治方案。审查是否是有权部门出具的调查报告,与申请采伐地点、林大小班是否一致。

  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林木采伐审批负责人。三、审核发放采伐证注意事项(一)发证采伐量不得超过年森林采伐限额。(二)林政业务系统通过的伐区规划号是基础审批条件。根据有关规定:申请采伐单位或个人取得伐区规划号应完成上年度采伐迹地更新;所属山场上年度未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或虽有发生但已采取了预防和改进措施;其它特殊情况采伐的如依法划定

  的电力线路、县级以上规划的生物防火林带和省级以上科研目的等。

  (三)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实行一小班一证制,其它单位实行一伐区一证制。

  (四)采伐期限不得超六个月,特殊情况必须经批准适当延期。

  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占用、征用国家湿地公园土地核转报审查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审查环节为:受理—审查—决定—办结二、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审查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三是按照办事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四是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打印、装订、缺漏。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材料格式:主要审查是否按照国家林业局规定的格式范本进行制作,重点审查占用、征用国家湿地公园土地是否与其申报材料一致。2.拟占用、征用国家湿地公园土地单位的资质证明:主要审查其资质证明是否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致,有无过期;有无占用、征用国家湿地公园的规划或工程设计文件;有无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及其审批文件;甲级资质单位编制的拟建机构或修筑设施对国家湿地公园自然资源、自然生

  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的评估报告,包括减轻影响、生态恢复措施。

  3.占用、征用国家湿地公园土地的批准文件:主要审查占用、征用国家湿地公园土地与其申报材料是否一致,有无过期,是否完整;申报建设项目公示材料;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文件。

  岗位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野动植办审查负责人。(三)对是否符合占用、征用国家湿地公园土地条件进行审核

  对照国家林业局《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和《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通知》(办湿地字[2014]6号)规定,审查是否符合占用、征用国家湿地公园土地的条件。

  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三、审查注意事项关于精简审批材料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凡是前一个审批环节(预审)已经提交的材料,且经预审的建设内容和用地范围没有变化的,下一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请表通过林政系统生成的,不需申请人手工填写;跨县、跨设区市的申请表,不要求申请人在项目合并表上盖章;凡是对审批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交。四、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八)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九)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篇十四: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

P>  教育实践活动名词解释(更新)

  教育实践活动名词解释:

  中央1.主题:为民、务实、清廉。2.总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3.“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4.重点任务“三个着力解决”: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5.三个重点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6.“三严三实”: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7.焦裕禄精神: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8.从群众路线角度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公仆情怀;凡事探求就里、“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的求实作风;“敢教日月换新天”、“革命者要在困难面前逞英雄”的奋斗精神;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的道德情操。9.8部学习影片:《焦裕禄》、《生死牛玉儒》、《杨善洲》、《第一书记》、《吴仁宝》、《永远是春天》、《郭明义》、《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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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对照检查材料“三结合”:把查找问题与个人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和工作作风相结合。

  19.“八讲八不讲”:防止只讲下级不讲自身,只讲别人不讲自己,只讲班子不讲个人,只讲工作不讲思想,只讲虚的不讲实的,只讲现象不作剖析,只讲客观不讲主观,只讲枝节不讲关键。

  20.“两不三触及”:不提字数和篇幅要求、不提格式和写法要求,但要真正触及思想、触及问题、触及实质。

  21.“五不放过”:思想认识上不去的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的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

  22.“十个专项整治”:拖欠群众款项问题专项整治、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专项整治、违法建设问题专项整治、执法监管部门“三乱”问题专项整治、窗口单位吃拿卡要问题专项整治、教育系统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医疗行业损害医患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机关干部纪律涣散问题专项整治、党员干部赌博敛财问题专项整治、基层干部办事不公问题专项整治。

  合川:23.“1+6+2”工作方案:1个意见;6个实施方案;2个保障方案。24.“五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25.“双优”学校、“三好”医院:校风优、教风优学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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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好、质量好、医德好医院。26.“双强六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

  建强、发展强,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好。

  27.“四项学习教育”:理想信念学习教育、宗旨意识学习教育、党风党纪学习教育、清新从政学习教育(道德品行学习教育、社会管理学习教育)。

  28.听取意见“四访”:座谈听访、集中接访、干部走访、网络询访(民情家访,网格走访、院坝询访,党员走访、个别谈访)。

  29.教育系统“三进”活动:推动教委机关干部进学校、学校班子成员进年级、广大教职员工进家庭听取意见。

  30.卫生系统“三谈”活动:问询座谈、病员访谈、义诊询谈听取意见。

  31.“三对照三查找”:对照党章、廉政准则,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群众期盼、群众愿望,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对照上级要求、工作要求和群众要求,查找新形势下服务发展的能力素质问题。

  32.“三必谈两帮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帮助问题较突出又缺乏认识的同志正视问题、提高认识,帮助平时有隔阂、有误解的同志相互谅解、增进共识。

  33.村(社区)谈心“五个重点谈”:党组织负责人与“两委”成员重点谈,“两委”成员与离任村(社区)干部重点谈、与村(居民)代表重点谈、与生活困难群众重点谈、与信访群众重点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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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谈心“三线谈”:党组织负责人要与党员交心谈心,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要与企业业主、管理人员、职工代表交心谈心,党建指导员要与党组织班子每位成员交心谈心。

  35.对照检查材料“三必写”、“两级审核”:存在的问题必写、问题的根源必写、整改的措施必写;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由上级督导组审核把关,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由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上级督导组审核把关。

  36.区级党员领导干部“三带头”、“三表率”:带头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树立勇于查摆问题的表率;带头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树立深挖思想根源的表率;带头谋划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树立解决问题的表率。

  37.民主生活会“五不开会”:意见没征求的不开会、问题没找准的不开会、谈心不充分的不开会、检查不到位的不开会、认识不到位的不开会。

  38.“四坚持四防止”:坚持触及实质、防止避重就轻;坚持相互批评、防止一团和气;坚持实事求是,防止无原则纠纷;坚持通报监督、防止闭门无声。

  39.整改方案“五明确”: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效果。

  40.“十项工程”:凝心聚力工程、服务效能提升工程、节约型机关创建工程、文风会风及考核评比治理工程、行风政风整治工程、信访积案化解工程、后进组织转化工程、生活作风规范工程、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医德医风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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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八查四结合”:拉网普查与重点精查相结合、正向顺查与反向逆查相结合、蹲点定查与回访抽查相结合、调阅询查与工作评查相结合。

  42.“八坚持八严禁”:坚持轻车简从,严禁迎来送往、层层陪同;坚持厉行节约,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坚持尊重事实,严禁主观臆断、歪曲事实;坚持务实清廉,严禁收受红包、接受馈赠;坚持公平正义,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坚持严以律己,严禁以权谋私、泄密漏密;坚持顾全大局,严禁互相拆台、揽功诿过;坚持服务基层,严禁生硬粗暴、故意刁难。

篇十五: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要点

P>  对某某同志对照检查材料的修改建议

  (多篇)

  第1篇:对某某同志对照检查材料的修改建议<o:p></o:p>市委21督导组对马宪全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修改意见:<o:p></o:p>1、个人需要说明的问题(不是“我的家庭情况”)要单独成段,不要漏项。例如,办公用房要说明面积,是否符合规定;配备秘书没有配备的也要说明;说明是否存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行为。<o:p></o:p>2、“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部分,要联系个人思想和作风、对照“三严三实”剖析欠深刻,建议进一步充实完善,每一严、每一实都要体现在剖析中。<o:p></o:p>3、“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部分,建议对照前面查摆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要具体实在,能量化的尽量量化。<o:p></o:p>4材料中“不够”字眼不要使用,请予以修改。<o:p></o:p>市委21督导组<o:p></o:p>20XX年6月12日<o:p></o:p>

  <o:p></o:p>第2篇:对某某同志对照检查材料的修改建议市委21督导组对杨毅鹏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修改意见:<o:p></o:p>1、材料开头对谈心交心情况要有平均与每人谈话的时间(总时间除以人数)<o:p></o:p>2、“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情况”部分,要简单介绍个人成长经历和职位变动情况。<o:p></o:p>3、个人需要说明的问题。要单独成段,不要漏项。例如,住房要说明套数、位置、面积、价款等;办公用房要说明面积,是否符合规定;配备秘书没有配备的也要说明;家属子女从业情况要点出家属子女姓名、单位、职业,说明是否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等。说明是否存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行为。<o:p></o:p>4、““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部分,工作层面的不足多,从政绩观、宗旨意识等方面进行查摆少。<o:p></o:p>5、“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部分,对照“三严三实”剖析不深刻,建议进一步充实完善,每一严、每一实都要体现在剖析中。<o:p></o:p>

  6、“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部分,建议对照前面查摆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要具体实在,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o:p></o:p>

  7、材料中有些题目用不能以有“…..现象”代替对问题的表述;对个人生活方面的表述不能用“虽…..但”词句。<o:p></o:p><o:p></o:p>市委21督导组<o:p></o:p>20XX年6月12日<o:p></o:p>第3篇:对某某同志对照检查材料的修改建议<o:p></o:p>市委21督导组对冷继庆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修改意见:<o:p></o:p>1、材料开头对谈心交心情况要作简要说明,包括谈心的时间、谈心人数、提了多少意见等。谈心的时间说明起止时间(几日到几日)和平均与每人谈话的时间(总时间除以人数);谈心人数指第二环节以来按照谈心谈话方案和“四必谈”要求范围谈了多少人;提意见数包括自己给别人提的意见数和征求到别人对自己的意见数。<o:p></o:p>2、“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情况”部分,要简单介绍个人成长经历和职位变动情况;

  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对有关查摆的问题建议分一下层次并加以充实。<o:p></o:p>3、个人需要说明的问题要逐项具体说明,不能漏项。例如,住房要说明套数、位置、面积、价款等;办公用房要说明面积,是否符合规定;配备秘书没有配备的也要说明;家属子女从业情况要说明是否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等。说明是否存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行为。<o:p></o:p>4、“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部分,要对照“三严三实”进一步充实完善,每一严、每一实都要体现在剖析中。<o:p></o:p>5、“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部分,建议对照前面查摆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要具体实在,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o:p></o:p><o:p></o:p><o:p></o:p><o:p></o:p>市委21督导组<o:p></o:p>20XX年6月12日<o:p></o:p>第4篇:对于某某同志对照检查材料的修改建议<o:p></o:p>

  市委21督导组对于亚明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修改意见:<o:p></o:p>

  1、帽太长,没有开门见山,直奔主题。<o:p></o:p>2、“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情况”部分,要简单介绍个人成长经历和职位变动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情况内容过于简单,有些内容与政治纪律方面扣得不紧,对有关问题查摆的欠深入、具体,建议进一步结合个人实际,充实有关内容。<o:p></o:p>3、有个人需要说明的问题,不要漏项。例如,配备秘书没有配备的也要说明;家属子女从业情况要点出家属子女姓名、单位、职业,说明是否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等。说明是否存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行为。<o:p></o:p>4、““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部分,工作层面的不足多,从政绩观、宗旨意识等方面进行查摆少。举例印证问题少,要多充实事例。<o:p></o:p>5、“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部分,要联系个人思想和作风、对照“三严三实”深刻剖析,每一严、每一实都要体现在剖析中。<o:p></o:p>

  6、“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部分,建议对照前面查摆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要具体实在,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o:p></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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